潮州簡易庭民事-CCEV,109,潮簡,342,20201005,1


設定要替換的判決書內文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9年度潮簡字第342號
原 告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利明献
訴訟代理人 王三仁



被 告 蔡慶成
被 告 林瑞益

訴訟代理人 邱授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確認抵押權不存在等事件,應再開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10 月 5 日
潮州簡易庭 法 官 吳思怡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10 月 5 日

書記官 蔡進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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