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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11年度潮簡字第643號
原 告 游千品
兼訴訟代理
人 謝政興
被 告 洪林月英
訴訟代理人 洪慶全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損害賠償事件,原告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110年度附民字第229號),經本院刑事庭移送前來,本院於民國111年10月4日言詞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 文
被告應各給付原告乙○○新臺幣捌萬元、原告甲○○新臺幣壹萬元,及均自民國110年9月3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百分之5計算之利息。
原告其餘之訴駁回。
本判決原告勝訴部分得假執行。
但被告如以新臺幣捌萬元、新臺幣壹萬元,分別為原告乙○○、原告甲○○預供擔保後,得免為假執行。
事實及理由
壹、程序部分:按簡易訴訟之訴狀送達後,原告不得將原訴變更或追加他訴,但請求之基礎事實同一者,不在此限。
民事訴訟法第255條第1項但書第2款、第436條第2項各有明定。
查原告起訴之請求嗣變更如下述(附民卷第7;
潮簡卷第20、28頁),核屬基礎事實同一之請求,於法有據。
貳、實體部分:
一、原告主張:㈠原告為夫妻,兩造前均為址設屏東縣○○鎮○○路00號中正市場(下稱中正市場)之攤販,被告與原告乙○○前因細故素有糾紛,被告基於傷害之故意,於如附表一編號1、2所示之時、地、方式,致原告分別受有如附表一之傷害。
被告另基於公然侮辱之故意,於附表二所示之時間,在前開不特定多數人得共見共聞之中正市場內,以附表二所示言語辱罵原告乙○○,足以貶損原告乙○○之人格及社會評價。
㈡被告所為,經本院以111年度簡字第214號刑事簡易判決論罪科刑如附表一、二所示(下稱另案判決)確定,被告上述侵權行為,令原告受有精神上痛苦,得請求精神慰撫金,爰依侵權行為之法律關係為請求,並聲明:被告應各給付原告乙○○、原告甲○○新臺幣(下同)10萬元,及均自起訴狀繕本送達翌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5%計算之利息。
二、被告則以:兩造前有糾紛,是原告乙○○先摔被告,被告受有委屈,原告乙○○亦無致歉,原告請求精神慰撫金過高等語,資為答辯,並聲明:原告之訴駁回。
三、經查,原告為夫妻,兩造前均為址設屏東縣○○鎮○○路00號中正市場之攤販,被告與原告乙○○因細故素有糾紛,被告基於傷害之故意,於附表一編號1、2所示之時、地、方式,致原告分別受有如附表一之傷害;
被告另基於公然侮辱之故意,於附表二所示之時間,在前開不特定多數人得共見共聞之中正市場內,以附表二所示言語辱罵原告乙○○,經另案判決論罪科刑如附表一、二所示確定等節,經本院調閱另案判決卷宗無訛,且為兩造所不爭執,堪信為真。
四、得心證之理由:㈠按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
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健康、名譽、自由、信用、隱私、貞操,或不法侵害其他人格法益而情節重大者,被害人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
民法第184條第1項前段、第195條第1項前段分別定有明文。
又按不法侵害他人之人格權,被害人受有非財產上損害,請求加害人賠償相當金額之慰撫金時,法院對於慰撫金之量定,應斟酌實際加害情形、所造成之影響、被害人痛苦之程度、兩造之身分地位、經濟情形及其他各種狀況,以核定相當之數額(最高法院47年台上字第1221號、51年台上字第223 號判決要旨參照)。
㈡經查,原告上開主張,經本院職權調取另案判決卷宗核閱無誤,且為被告所不爭執,堪認被告如附表一所為已分別侵害原告之身體、健康權,而附表二之行為則損及原告乙○○之社會上評價,侵害原告乙○○之名譽權,皆成立侵權行為。
準此,原告就所蒙精神上痛苦,自得依民法第195條第1項前段規定,請求精神慰撫金。
至被告所辯,縱令為真,仍難正當化其所為,委無足取。
㈢徵諸原告乙○○、甲○○分別為海軍官校、大專畢業,目前均在販賣肉品,每月收入共4至5萬元,原告乙○○名下有不動產、汽車等財產,原告甲○○則有投資;
被告乃小學畢業,先前在中正市場賣菜,現無收入,有不動產等節,由兩造陳明,並經本院調閱兩造之110年度稅務電子閘門財產所得調件明細表無誤(潮簡卷第28頁反面、證物袋),綜以審酌原告所受精神上痛苦、被告依診斷證明書已罹患憂鬱症及疑似老年失智症(另案判決卷第185頁)、被告上述加害態樣、兩造學歷、職業、資力等一切情狀,認原告乙○○、甲○○得請求精神慰撫金各以8萬元、1萬元為妥適。
㈣末按給付無確定期限者,債務人於債權人得請求給付時,經其催告而未為給付,自受催告時起,負遲延責任,其經債權人起訴而送達訴狀者,與催告有同一之效力;
遲延之債務,以支付金錢為標的者,債權人得請求依法定利率計算之遲延利息;
應付利息之債務,其利率未經約定,亦無法律可據者,週年利率為百分之5,民法第229條第2項、第233條第1項前段、第203條分別定有明文。
原告本件得向被告請求給付之金額,屬無確定期限之給付,原告請求自起訴狀繕本送達翌日即民國110年9月3日(附民卷第9頁)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5%計算之遲延利息,亦應准許。
五、綜上所述,原告依侵權行為之法律關係,請求被告給付如主文第1項所示,為有理由,應予准許;
逾此範圍,則無理由,應予駁回。
六、本判決原告勝訴部分係適用簡易程序所為被告敗訴之判決,爰依民事訴訟法第389條第1項第3款規定依職權宣告假執行,並依同法第392條第2項規定諭知被告得供擔保後免為假執行。
七、本件事證已臻明確,其餘攻擊、防禦方法及所提出之證據資料,核與判決結果不生影響,爰不逐一論述,附此敘明。
八、本件乃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由刑事庭移送前來,迄本院言詞辯論終結為止,當事人並無任何裁判費或其他訴訟費用之支出,自無諭知訴訟費用負擔之必要,併此指明。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10 月 25 日
潮州簡易庭 法 官 曾迪群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送達後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並表明上訴理由,如於本判決宣示後送達前提起上訴者,應於判決送達後20 日內補提上訴理由書(須附繕本)。
如委任律師提起上訴者,應一併繳納上訴審裁判費。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10 月 25 日
書記官 薛雅云
附表一(傷害行為):
編號 對象 時間及地點 方式及所受傷害 主文及宣告刑 1 原告乙○○ 109年10月16日12時許在中正市場內 被告於左列時間、地點,因與原告乙○○發生口角,竟持塑膠製之水壺朝原告乙○○身上及腰際毆打,致原告乙○○受有右側髖部挫傷之傷害。
被告犯傷害罪,處拘役貳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 原告甲○○ 109年10月16日12時許在中正市場內 被告因見原告甲○○持手機錄影其傷害原告乙○○之過程,為阻止錄影,復持外套鞭甩原告甲○○胸口,致原告甲○○受有胸部挫傷之傷害。
被告犯傷害罪,處拘役貳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附表二(公然侮辱行為):
編號 時間 內容 錄影(音)出現時間 主文及宣告刑 1 109年8月9日7時17分 一個奧(爛)人拉、(一個少年)一個奧(爛)人啦,叫阿興仔。
31秒至35秒 被告犯公然侮辱罪,處拘役參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 109年8月10日7時33分 不敢說,沒懶叫的。
1 分36秒 被告犯公然侮辱罪,處拘役參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3 109年8月13日7時15分 肖你娘機掰哩,肖仔。
8 秒 被告犯公然侮辱罪,處拘役參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4 ①109年10月17日7時58分 你是婦人不是男生耶你。
1 分6 秒 被告犯公然侮辱罪,處拘役伍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②109年10月17日11時11分 這個婦人,奧(爛)人賣奧東西。
1 分 ③109年10月17日11時13分 幹你娘,我做四十幾個,你也敢把我壓在地。
47秒 ④109年10月17日11時15分 那個是婦人啦,不是男人啦。
婦人啦,婦人啦。
阿興仔婦人啦,不是男人啦!是女人啦!用蹲的,不是用站的啦!(用蹲的放尿不是用站著放尿的啦)和他老婆一樣的啦。
38秒至1 分 5 109年10月20日8時26分 阿桑,我那天被這個(用手指乙○○)肖狗公拖出來踹。
19分5 秒 被告犯公然侮辱罪,處拘役參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6 ①109年10月21日7時46分 我從來沒有遇到這種瘋狗。
19分41秒 被告犯公然侮辱罪,處拘役伍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②109年10月21日8時8分 那個阿(手指乙○○),那個阿(手指乙○○),瘋狗 10秒 7 109年10月23日 ①沒懶叫。
13分40秒至13分46秒 被告犯公然侮辱罪,處拘役伍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②(瘋)狗公、(瘋)狗母。
16分54秒至17分0 秒 8 109年10月25日 沒懶叫沒懶叫。
3 分5 秒至3 分35秒 被告犯公然侮辱罪,處拘役參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9 110年1月17日 ①幹你娘。
30分至31分 被告犯公然侮辱罪,處拘役伍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②割一粒起來啦,阿額懶叫。
35分30秒至36分20秒 10 110年1月19日 ①幹你娘。
12秒至37秒 被告犯公然侮辱罪,處拘役伍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②男的懶叫縮起來啦。
1 秒至24秒 ③懶叫沒了啦。
11分12分 ④男人那支爛掉了。
1 秒至23秒 ⑤女人體,女人體說懶叫爛掉了啦。
2 分41秒至3 分2 秒 11 110年1月21日 幹你娘。
他太太若是臭俗辣,他就是臭機掰。
你ㄤ是臭俗辣,你婆婆臭機掰、臭機掰。
5 時8 分4 秒至9 分50秒 被告犯公然侮辱罪,處拘役參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2 110年1月22日 幹你娘。
25秒 被告犯公然侮辱罪,處拘役參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3 110年2月6日 幹你娘。
4 分11秒至42秒 被告犯公然侮辱罪,處拘役參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4 110年2月7日 ①奧(爛)人、奧(爛)男人、奧(爛)女人 48分21秒至28秒 被告犯公然侮辱罪,處拘役伍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②你的懶叫呴,像某孩子一樣大支而已啦。
51分20秒至52分55秒 ③奧(爛)人。
3 分3 秒至8 秒 ④這些奧(爛)人、奧(爛)人還用手機錄音。
9 分44秒至10分24秒 15 110年2月9日 ①沒懶叫,你懶叫像我孫子那樣小支。
17秒至22秒 被告犯公然侮辱罪,處拘役伍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②奧(爛)人、奧(爛)人啦,幹你娘勒。
1 分20秒至26秒 ③瘋人、瘋某、瘋ㄤ(丈夫)、這種小人。
15秒至24秒 ④你老母才瘋--幹你祖母--幹你娘當作我讓你打好玩的嗎?你什麼人啊?臭機掰。
44秒至1 分57秒 16 110年2月17日 ①幹你娘祖母勒。
37秒至1 分22秒 被告犯公然侮辱罪,處拘役伍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②做懶叫啊。
1 秒至39秒 17 110年2月25日 ①奧(爛)人ㄋㄟ。
--你的機掰老母。
乙○○那張嘴奧爛、奧肉奧生蟲。
39分8 秒至40分25秒 被告犯公然侮辱罪,處拘役伍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②懶叫小支啦,跟我孫子這樣而已。
幹你娘臭機八、騷機掰。
42分46秒至45分10秒 18 110年2月26日 ①瘋狗公跟瘋狗母。
13秒至1 分30秒3 被告犯公然侮辱罪,處拘役貳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②做什麼奧(爛)人、你這個奧(爛)人。
1 分40秒至3 分 ③你這個奧(爛)男人、奧(爛)女人。
13分11秒至13分40秒 ④回去幹你老母幹一幹啦、瘋狗公跳出來ㄋㄟ、奧(爛)男人、奧(爛)女人。
26分17秒至29分26秒 ⑤當懶叫官啦! 30分0 秒至31分40秒 ⑥懶叫ㄏㄧ啦,你甘有懶叫? 33分8 秒至33秒 ⑦兩個瘋狗,一個瘋狗母啊、懶叫像狗仔那樣而已。
59分20秒至44秒 ⑧一個奧(爛)男人、一個奧(爛)女人啦,一個瘋狗公、一個瘋狗母啦、他懶叫沒大支啦,他懶叫、一點點而已,像三歲小孩這樣而已。
1 時24分5 秒至46秒。
⑨瘋狗公瘋狗母、怎會有這款瘋狗公瘋狗母呢、瘋狗公瘋狗母呢。
8 分20秒至9 分13秒 ⑩奧(爛)少年啦。
1 時37分2 秒至10秒 ⑪這兩個叫瘋狗公瘋狗母。
3 分2 秒至4 秒 ⑫幹你娘、做騙仙好啦,當騙仙仔啦。
43秒至1 分10秒 ⑬奧(爛)男人、奧(爛)女人ㄋㄟ、狗ㄋㄟ、狗ㄋㄟ,爛男人。
4 分37秒至5 分 ⑭像狗一樣啦,狗男人狗女人、你奧(爛)人不是人,你是奧(爛)人你甘是人?狗男人狗女人、回去幹你老母幹一幹啦、你老母幹一幹啦,幹、你、幹一幹啦。
13分20秒至15分40秒 ⑮那嘴有夠機掰不會飽啦、要當菜市場的臭人啦。
16分5 秒至50秒 ⑯市場的狗男人狗女人、瘋狗、乙○○你還不夠奧(爛)嗎? 17分46秒19分4秒 ⑰機掰ㄋㄟ、爛人不敢講。
24分13秒至25分2 秒 ⑱瘋豬哥、瘋狗。
26分40秒至43秒 ⑲那有這種瘋狗公瘋狗母。
27分28秒至28分25秒 ⑳不像這種瘋人,像狗這樣,狗母跟狗公這樣,遇到這種瘋狗公。
41分13秒至42分10秒 ㉑我在菜市場好幾十年,沒遇過這種瘋狗公瘋狗母,這兩年才有ㄋㄟ,瘋狗公瘋狗母ㄋㄟ,很多人可以作證。
47分0 秒至15秒 19 110年3月3日 ①幹你娘把我摔到地上,我還要向你賠不是嗎? 19秒至30秒 被告犯公然侮辱罪,處拘役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②像個騷機掰這樣。
1 分30秒至2 分53秒 ③奧(爛)人、奧(爛)女人 4 分27秒至44秒 ④瘋子!幹你老母。
2 分54秒3 分28秒 ⑤瘋人啊,瘋狗母啊,騷機掰、騷機掰。
4 分5 秒至5 分2 秒 ⑥靠那個瘋狗欺負人的。
4 分50秒至5 分10秒 ⑦幹你娘、幹你娘整包ㄋㄟ,你的那個肖豬哥對我錄。
6 分28秒至8 分59秒 ⑧是遇到這個奧(爛)人才會變成這樣你知道嗎?你有夠奧(爛)的ㄋㄟ、有夠機掰ㄋㄟ幹你娘踹我兩個都給人幹,一個沒機掰,一個沒懶叫。
4 分5 秒至5 分25秒 ⑨不知道你這個奧(爛)人,那個瘋狗公、瘋狗母,瘋狗公跟瘋狗母、一個瘋狗公一個瘋狗母。
5 分28秒至6 分28秒 ⑩我在這邊賣40、50年了,沒這種瘋男人。
6 分37秒至7 分32秒 ⑪乙○○,臭人、瘋狗! 9 分36秒至51秒 ⑫幹你娘、煞你祖母--你老母也瘋了,你老爸也瘋了逆?幹你老母、幹你娘、幹你祖母、你這個肖豬哥。
10分26秒至12分14秒 20 110年3月7日 瘋狗公、跟乙○○(一樣)瘋啦。
53秒至1 分24秒 被告犯公然侮辱罪,處拘役參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1 110年3月10日 ①說機掰勒、瘋狗公罵人、幹你娘 11分6 秒至45秒 被告犯公然侮辱罪,處拘役伍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②像個瘋狗公這樣。
12分28秒至13分 ③瘋狗公啦,你們的瘋狗公啦,瘋狗公,瘋狗公鄰居。
19分16秒至25秒 22 110年3月18日 ①臭人、瘋狗公。
38秒至41秒 被告犯公然侮辱罪,處拘役伍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②瘋狗公、瘋狗母。
1 分54秒至2 分21秒 23 110年3月21日 瘋狗公、你沒懶叫了、兩個奧(爛),一個奧(爛)男人,一個奧(爛)女人。
54分24秒至55分38秒 被告犯公然侮辱罪,處拘役參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備註:內容、錄影(音)出現時間係依臺灣屏東地方檢察署檢察官110年2月15日、3月9日及3月24日勘驗筆錄(109年度偵字第10719號卷第37-57、第75-87、第99-13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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