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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0年度潮小字第1030號
原 告 國泰世華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郭明鑑
訴訟代理人 蔡杰祐
被 告 賴進勳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簽帳卡消費款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再開辯論。
理 由
一、按法院於言詞辯論終結後,宣示裁判前,如有必要得命再開辯論,民事訴訟法第210條定有明文。
二、本件言詞辯論終結後,原告具狀撤回訴訟並陳明被告已清償,爰命再開辯論。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2 月 16 日
潮州簡易庭 法 官 曾迪群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2 月 17 日
書記官 劉 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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