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文
- 一、被告應給付原告新臺幣152,847元,及自民國112年12月
- 二、訴訟費用新臺幣1,660元由被告負擔,並應於裁判確定之翌
- 三、本判決得假執行。但被告如以新臺幣152,847元為原告預供
- 事實及理由
- 一、被告經合法通知,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核無民事訴訟法
- 二、原告主張:被告前向訴外人即如附表所示之特約商(下稱特
- 三、被告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亦未提出書狀作任何聲明或陳
- 四、得心證之理由:
- 五、綜上所述,原告依分期付款買賣契約及債權讓與之法律關係
- 六、本件係就民事訴訟法第427條訴訟適用簡易程序所為被告敗
- 七、訴訟費用負擔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78條、第91條第3項。
- 法官與書記官名單、卷尾、附錄
- 留言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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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橋頭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12年度橋簡字第1135號
原 告 仲信資融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陳瑞興
訴訟代理人 高振洋
被 告 黃信彬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分期買賣價金事件,本院於民國113年2月29日言詞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 文
一、被告應給付原告新臺幣152,847元,及自民國112年12月11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16%計算之利息。
二、訴訟費用新臺幣1,660元由被告負擔,並應於裁判確定之翌日起至清償日止,加給按週年利率5%計算之利息。
三、本判決得假執行。但被告如以新臺幣152,847元為原告預供擔保,得免為假執行。
事實及理由
一、被告經合法通知,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核無民事訴訟法第386條各款所列情形,爰依民事訴訟法第436條第2項準用同法第385條第1項規定,依原告之聲請,由其一造辯論而為判決。
二、原告主張:被告前向訴外人即如附表所示之特約商(下稱特約商)購買如附表所示之商品,並簽立zingala銀角零卡分期付款申請暨合約書(下稱分期付款合約)共14份,以每月為1期,約定買賣價金以附表之「分期總額與期數」欄所示之方式給付,且同意特約商將上開買賣價金債權讓與原告,被告若未按期繳納,即視為全部到期,被告並應支付按週年利率16%計算之利息。
詎被告未如期繳款,迄今尚積欠本金新臺幣(下同)152,847元未清償。
爰依分期付款買賣契約及債權讓與之法律關係,提起本件訴訟等語,並聲明:被告應給付原告152,847元,及自民國112年12月11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16%計算之利息。
三、被告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亦未提出書狀作任何聲明或陳述。
四、得心證之理由:㈠原告主張之上開事實,業據其提出如附表所示商品之分期付款合約及分期付款繳款明細各14份為證(見本院卷第13頁至62頁),經本院審酌該等證據所載內容,核屬相符,堪信原告之主張為真實。
㈡惟本件如附表所示商品之分期付款合約第10條前段固均約定:「期限利益喪失:如您有延遲付款……情事時,所有未到期分期價款視為提前全部到期,本公司得不經催告,逕行要求您立即清償全部債務」等語。
惟按分期付價之買賣,如約定買受人有遲延時,出賣人得即請求支付全部價金者,除買受人遲付之價額已達全部價金5分之1外,出賣人仍不得請求支付全部價金,民法第389條定有明文。
是民法第389條既有保障分期付價買賣之買受人權益之目的,則分期付款合約第10條顯已牴觸民法第389條之強制規定,自仍需於被告遲付之價額已達全部價金5分之1,始得請求被告支付全部價金,合先敘明。
㈢而被告就如附表所示之商品,自112年12月11日起遲付之金額如附表「應付款項」欄所示,均已達各商品總價款5分之1或全部到期,故原告依分期付款買賣契約及債權讓與之法律關係,請求被告給付積欠之全部買賣價款152,847元,即屬有據。
五、綜上所述,原告依分期付款買賣契約及債權讓與之法律關係,請求被告給付如主文第一項所示之金額及利息,為有理由,應予准許。
六、本件係就民事訴訟法第427條訴訟適用簡易程序所為被告敗訴之判決,應依同法第389條第1項第3款規定,依職權宣告假執行。
另依同法第436條第2項、第392條第2項規定,依職權宣告被告如預供擔保,得免為假執行。
七、訴訟費用負擔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78條、第91條第3項。本件訴訟費用額為裁判費1,660元,確定如主文第二項所示之金額,並加計按法定利率計算之利息。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3 月 21 日
橋頭簡易庭 法 官 蔡凌宇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送達後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並表明上訴理由,如於本判決宣示後送達前提起上訴者,應於判決送達後20日內補提上訴理由書(須附繕本)。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3 月 21 日
書記官 郭力瑋
附表:
編號 特約商 商品名稱 分期總額與期數 案件編號 遲付期別 應付款項 利息起算日 週年利率 1 豐宏數位國際有限公司 iPhone 14 Pro 512 59,881元,分24期 1110A36025 10至24 37,425元 112年12月11日 16% 2 玩樂商行 Apple Watch S8 45mm 16,241元,分18期 1110A42481 10至18 8,118元 3 凱爾莎國際有限公司 X激速10段變頻恆溫智能發聲活塞飛機杯 5,018元,分24期 1110A44255 9至24 3,344元 4 凱爾莎國際有限公司 ADVA潮吹熱浪-專業親膚保濕潤滑液 1,055元,分9期 1110A44277 9 117 5 傑克音響科技有限公司 DysonHD12 髮型師限定 17,160元,分24期 1110A56344 9至24 11,440元 6 凱爾莎國際有限公司 伸縮情人-龜洗旋轉+活塞式飛機杯 5,441元,分24期 1110A75139 9至24 3,632元 7 峰茂國際企業社 Airpods Pro第二代 9,036元,分18期 1111A38092 8至18 5,522元 8 豐宏數位國際有限公司 2022 Apple iPad Pro l28G 256G 512G lTB 2TB Wifi 銀灰 44,168元,分24期 1202A42699 6至24 34,960元 9 阿部車業行 機車精品/配件 9,342元,分12期 1204A29304 4至12 7,011元 10 阿部車業行 精品/配件 3,493元,分12期 1204A32034 4至12 2,619元 11 先科技有限公司 對子哈特|性徒會長處女小穴版|神秘雙層龜頭舔吸結構|飛機杯自慰器&【熱慾加倍】USB式加熱棒|飛機杯專用(原價$430)& INJOIN沉慾|水霜性|冷熱體感增溫潤滑液30ml&INJOIN沉慾 7,377元,分3期 1205A50451 3 2,459元 12 先科技有限公司 AUKEY GaN Series Omnia Mix 4100W PA-B7 PD 4-port Charger | WitsPer&【贈品】AUKEY Type-C to Type-C 充電 2,235元,分6期 1207A81231 2至6 1,865元 13 李林築 BVLGARI Man In Black寶格麗當代真我男性淡香精-60ml 100ml 4,515元,分12期 1208A65496 1至12 4,515元 14 錦安商號有限公司 18K金0.50克拉完美車工鑽石鎖骨鍊-013 29,820元,分12期 1208A70650 1至12 29,8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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