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定要替換的判決書內文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09年度聲字第647號
聲 請 人 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受 刑 人 劉良毅
上列聲請人因受刑人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109 年度執聲字第371 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劉良毅犯如附表所示之罪刑,定應執行有期徒刑肆年陸月。
理 由
一、按裁判確定前犯數罪者,併合處罰之;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者,依刑法第51條之規定,定其應執行之刑;
宣告多數有期徒刑者,於各刑中之最長期以上,各刑合併之刑期以下,定其應執行之刑期,刑法第50條第1項前段、第53條、第51條第5款規定甚明。
二、受刑人劉良毅因犯如附表所示之罪,經本院各宣告如附表所示之刑確定在案,有各該判決及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各1 件附卷可參。
其中附表編號1 至9 、12至16所示之罪所處之刑,不得易科罰金,附表編號10、11、17、18所示之罪所處之刑,得易科罰金,合於刑法第50條第1項但書第1款情形,須經受刑人請求檢察官聲請定其應執行刑,始得依第51條規定定之;
而本件業經受刑人向檢察官請求就附表所示各罪聲請定應執行刑,有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執行科辛股)刑法第50條第1項但書案件是否請求定應執行刑調查表1 紙在卷可考,依刑法第50條第2項規定,應依同法第51條規定定之。
茲檢察官依受刑人請求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本院審核認聲請為正當,應定其應執行之刑。
三、附表編號1 至4 號之罪,經判決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2 年3月、編號5 至9 號之罪,經判決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2 年6月、編號10、11號之罪,經判決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4 月、編號13至16號之罪,經判決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1 年10月。
上述曾定應執行刑之部分,構成本件定應執行刑時之內部界限之一。
另審酌受刑人所犯附表編號1-9 、12-17 等罪,均為竊盜罪,其犯罪情節、所侵害法益及罪質多具同質性,附表編號10、11、18分別為持有毒品及行使偽造私文書、施用毒品罪,其中編號10、18之毒品案件罪質相近(一為持有、一為施用,均為第二級毒品),上開3 類犯罪則罪質相異(竊盜、毒品、行使偽造私文書),此於計算各罪之應執行刑時,應予以斟酌以反應其責。
又受刑人主要所犯之竊盜罪多為侵入住宅或踰越安全設備之加重竊盜罪,罪質不輕,竊盜罪之犯罪時間分布在102 年、105 年、106 年、108 年,可見受刑人之法敵對意識甚強,歷次論罪科刑未能使受刑人知所警惕,然如以實質累加之方式定應執行刑,則處罰之刑度顯將超過其行為之不法內函,而有違罪責原則,並致受刑人更生困難,有違刑罰之目的。
茲定應執行刑係對個別之量刑透過此程序再一次評價罪責,以達犯罪預防之教化效果,過輕過重均屬不宜,故本院衡酌上情及受刑人所為犯行對法益侵害之危險性及刑事法相關犯罪之法定刑度,犯罪之性質、犯罪期間、各罪所受宣告刑等犯罪情節,定其應執行刑如主文所示。
四、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裁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5 月 25 日
刑事第五庭 法 官 周淡怡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5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5 月 25 日
書記官 陳火典
附表:
┌─────────┬──────────┬──────────┬───────────┐
│編號 │1 │2 │3 │
├─────────┼──────────┼──────────┼───────────┤
│罪 名 │竊盜 │竊盜 │竊盜 │
├─────────┼──────────┼──────────┼───────────┤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8月 │有期徒刑8月 │有期徒刑8月 │
├─────────┼──────────┼──────────┼───────────┤
│犯 罪 日 期 │102年3月4日 │102年3月5日 │102年3月9日 │
├─────────┼──────────┼──────────┼───────────┤
│偵察機關年度案號 │彰化地檢102年度偵字 │彰化地檢102年度偵字 │彰化地檢102年度偵字 │
│ │第6309、6310號、102 │第6309、6310號、102 │第6309、6310號、102 │
│ │年度偵緝字第417、418│年度偵緝字第417、418│年度偵緝字第417、418 │
│ │號 │號 │號 │
├───┬─────┼──────────┼──────────┼───────────┤
│最 後│法院 │彰化地院 │彰化地院 │彰化地院 │
│事實審├─────┼──────────┼──────────┼───────────┤
│ │案號 │108年度易緝字第18號 │108年度易緝字第18號 │108年度易緝字第18號 │
│ ├─────┼──────────┼──────────┼───────────┤
│ │判決日期 │108/10/16 │108/10/16 │108/10/16 │
├───┼─────┼──────────┼──────────┼───────────┤
│確 定│法院 │彰化地院 │彰化地院 │彰化地院 │
│判 決├─────┼──────────┼──────────┼───────────┤
│ │案號 │108年度易緝字第18號 │108年度易緝字第18號 │108年度易緝字第18號 │
│ ├─────┼──────────┼──────────┼───────────┤
│ │判決確定 │108/11/13 │108/11/13 │108/11/13 │
│ │日 期 │ │ │ │
├───┴─────┼──────────┼──────────┼───────────┤
│是 否 為 得 易 科 │否 │否 │否 │
│罰 金 之 案 件 │ │ │ │
├─────────┼──────────┼──────────┼───────────┤
│備 註 │彰化地檢108年度執字 │彰化地檢108年度執字 │彰化地檢108年度執字 │
│ │5604號 │5604號 │5604號 │
│ ├──────────┴──────────┴───────────┤
│ │編號1至4號之罪,經判決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3月 │
└─────────┴─────────────────────────────────┘
┌─────────┬──────────┬──────────┬───────────┐
│編號 │4 │5 │6 │
├─────────┼──────────┼──────────┼───────────┤
│罪 名 │竊盜 │竊盜 │竊盜 │
├─────────┼──────────┼──────────┼───────────┤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8月 │有期徒刑8月 │有期徒刑8月 │
├─────────┼──────────┼──────────┼───────────┤
│犯 罪 日 期 │102年6月初某日 │105年7月31日 │105年8月18日 │
├─────────┼──────────┼──────────┼───────────┤
│偵察機關年度案號 │彰化地檢102年度偵字 │彰化地檢108年度偵緝 │彰化地檢108年度偵緝 │
│ │第6309、6310號、102 │字第417、418、419、 │字第417、418、419、 │
│ │年度偵緝字第417、418│420、421、422號 │420、421、422號 │
│ │號 │ │ │
├───┬─────┼──────────┼──────────┼───────────┤
│最 後│法院 │彰化地院 │彰化地院 │彰化地院 │
│事實審├─────┼──────────┼──────────┼───────────┤
│ │案號 │108年度易緝字第18號 │108年度訴字第1051號 │108年度訴字第1051號 │
│ ├─────┼──────────┼──────────┼───────────┤
│ │判決日期 │108/10/16 │108/11/12 │108/11/12 │
├───┼─────┼──────────┼──────────┼───────────┤
│確 定│法院 │彰化地院 │彰化地院 │彰化地院 │
│判 決├─────┼──────────┼──────────┼───────────┤
│ │案號 │108年度易緝字第18號 │108年度訴字第1051號 │108年度訴字第1051號 │
│ ├─────┼──────────┼──────────┼───────────┤
│ │判決確定 │108/11/13 │108/12/10 │108/12/10 │
│ │日 期 │ │ │ │
├───┴─────┼──────────┼──────────┼───────────┤
│是 否 為 得 易 科 │否 │否 │否 │
│罰 金 之 案 件 │ │ │ │
├─────────┼──────────┼──────────┼───────────┤
│備 註 │彰化地檢108年度執字 │彰化地檢109年度執字 │彰化地檢109年度執字 │
│ │5604號 │第70號 │第70號 │
│ ├──────────┼──────────┴───────────┤
│ │編號1至4號之罪,經判│編號5至9號之罪,經判決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6│
│ │決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月 │
│ │2年3月 │ │
└─────────┴──────────┴──────────────────────┘
┌─────────┬──────────┬──────────┬───────────┐
│編號 │7 │8 │9 │
├─────────┼──────────┼──────────┼───────────┤
│罪 名 │竊盜 │竊盜 │竊盜 │
├─────────┼──────────┼──────────┼───────────┤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8月 │有期徒刑8月 │有期徒刑8月 │
├─────────┼──────────┼──────────┼───────────┤
│犯 罪 日 期 │105年8月20日 │105年7月11日 │106年8月5日 │
├─────────┼──────────┼──────────┼───────────┤
│偵察機關年度案號 │彰化地檢108年度偵緝 │彰化地檢108年度偵緝 │彰化地檢108年度偵緝 │
│ │字第417、418、419、 │字第417、418、419、 │字第417、418、419、 │
│ │420、421、422號 │420、421、422號 │420、421、422號 │
├───┬─────┼──────────┼──────────┼───────────┤
│最 後│法院 │彰化地院 │彰化地院 │彰化地院 │
│事實審├─────┼──────────┼──────────┼───────────┤
│ │案號 │108年度訴字第1051號 │108年度訴字第1051號 │108年度訴字第1051號 │
│ ├─────┼──────────┼──────────┼───────────┤
│ │判決日期 │108/11/12 │108/11/12 │108/11/12 │
├───┼─────┼──────────┼──────────┼───────────┤
│確 定│法院 │彰化地院 │彰化地院 │彰化地院 │
│判 決├─────┼──────────┼──────────┼───────────┤
│ │案號 │108年度訴字第1051號 │108年度訴字第1051號 │108年度訴字第1051號 │
│ ├─────┼──────────┼──────────┼───────────┤
│ │判決確定 │108/12/10 │108/12/10 │108/12/10 │
│ │日 期 │ │ │ │
├───┴─────┼──────────┼──────────┼───────────┤
│是 否 為 得 易 科 │否 │否 │否 │
│罰 金 之 案 件 │ │ │ │
├─────────┼──────────┼──────────┼───────────┤
│備 註 │彰化地檢109年度執字 │彰化地檢109年度執字 │彰化地檢109年度執字 │
│ │第70號 │第70號 │第70號 │
│ ├──────────┴──────────┴───────────┤
│ │編號5至9號之罪,經判決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6月 │
└─────────┴─────────────────────────────────┘
┌─────────┬──────────┬──────────┬───────────┐
│編號 │10 │11 │12 │
├─────────┼──────────┼──────────┼───────────┤
│罪 名 │持有第二級毒品 │偽造文書 │竊盜 │
├─────────┼──────────┼──────────┼───────────┤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3月 │有期徒刑3月 │有期徒刑8月 │
├─────────┼──────────┼──────────┼───────────┤
│犯 罪 日 期 │105年8月20日往前回溯│108年3月18日 │106年1月間某日 │
│ │1個月內之不詳時間 │ │ │
├─────────┼──────────┼──────────┼───────────┤
│偵察機關年度案號 │彰化地檢108年度偵緝 │彰化地檢108年度偵緝 │彰化地檢108年度偵字第 │
│ │字第417、418、419、 │字第417、418、419、 │10956號 │
│ │420、421、422號 │420、421、422號 │ │
├───┬─────┼──────────┼──────────┼───────────┤
│最 後│法院 │彰化地院 │彰化地院 │彰化地院 │
│事實審├─────┼──────────┼──────────┼───────────┤
│ │案號 │108年度訴字第1051號 │108年度訴字第1051號 │108年度易字第1247號 │
│ ├─────┼──────────┼──────────┼───────────┤
│ │判決日期 │108/11/12 │108/11/12 │108/12/19 │
├───┼─────┼──────────┼──────────┼───────────┤
│確 定│法院 │彰化地院 │彰化地院 │彰化地院 │
│判 決├─────┼──────────┼──────────┼───────────┤
│ │案號 │108年度訴字第1051號 │108年度訴字第1051號 │108年度易字第1247號 │
│ ├─────┼──────────┼──────────┼───────────┤
│ │判決確定 │108/12/10 │108/12/10 │109/01/14 │
│ │日 期 │ │ │ │
├───┴─────┼──────────┼──────────┼───────────┤
│是 否 為 得 易 科 │是 │是 │否 │
│罰 金 之 案 件 │ │ │ │
├─────────┼──────────┼──────────┼───────────┤
│備 註 │彰化地檢109年度執字 │彰化地檢109年度執字 │彰化地檢109年度執字第 │
│ │第71號 │第71號 │981號 │
│ ├──────────┴──────────┤ │
│ │編號10、11號之罪,經判決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 │
│ │4月 │ │
└─────────┴─────────────────────┴───────────┘
┌─────────┬──────────┬──────────┬───────────┐
│編號 │13 │14 │15 │
├─────────┼──────────┼──────────┼───────────┤
│罪 名 │竊盜 │竊盜 │竊盜 │
├─────────┼──────────┼──────────┼───────────┤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7月 │有期徒刑7月 │有期徒刑7月 │
├─────────┼──────────┼──────────┼───────────┤
│犯 罪 日 期 │105年5月13日 │105年5月13日 │108年6月16日 │
├─────────┼──────────┼──────────┼───────────┤
│偵察機關年度案號 │彰化地檢108年度偵字 │彰化地檢108年度偵字 │彰化地檢108年度偵字 │
│ │第10883、10986、1111│第10883、10986、1111│第10883、10986、1111 │
│ │5、11162號 │5、11162號 │5、11162號 │
├───┬─────┼──────────┼──────────┼───────────┤
│最 後│法院 │彰化地院 │彰化地院 │彰化地院 │
│事實審├─────┼──────────┼──────────┼───────────┤
│ │案號 │108年度易字第1304號 │108年度易字第1304號 │108年度易字第1304號 │
│ ├─────┼──────────┼──────────┼───────────┤
│ │判決日期 │109/01/09 │109/01/09 │109/01/09 │
├───┼─────┼──────────┼──────────┼───────────┤
│確 定│法院 │彰化地院 │彰化地院 │彰化地院 │
│判 決├─────┼──────────┼──────────┼───────────┤
│ │案號 │108年度易字第1304號 │108年度易字第1304號 │108年度易字第1304號 │
│ ├─────┼──────────┼──────────┼───────────┤
│ │判決確定 │109/02/20 │109/02/20 │109/02/20 │
│ │日 期 │ │ │ │
├───┴─────┼──────────┼──────────┼───────────┤
│是 否 為 得 易 科 │否 │否 │否 │
│罰 金 之 案 件 │ │ │ │
├─────────┼──────────┼──────────┼───────────┤
│備 註 │彰化地檢109年度執字 │彰化地檢109年度執字 │彰化地檢109年度執字 │
│ │第1195號 │第1195號 │第1195號 │
│ ├──────────┴──────────┴───────────┤
│ │編號13至16號之罪,經判決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10月 │
└─────────┴─────────────────────────────────┘
┌─────────┬──────────┬──────────┬───────────┐
│編號 │16 │17 │18 │
├─────────┼──────────┼──────────┼───────────┤
│罪 名 │竊盜 │竊盜 │施用第二級毒品 │
├─────────┼──────────┼──────────┼───────────┤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7月 │有期徒刑6月 │有期徒刑3月 │
├─────────┼──────────┼──────────┼───────────┤
│犯 罪 日 期 │108年8月16日 │108年6月21日 │108年8月17日 │
├─────────┼──────────┼──────────┼───────────┤
│偵察機關年度案號 │彰化地檢108年度偵字 │彰化地檢108年度偵字 │彰化地檢108年度偵字第 │
│ │第10883、10986、1111│第10883、10986、1111│1276號 │
│ │5、11162號 │5、11162號 │ │
├───┬─────┼──────────┼──────────┼───────────┤
│最 後│法院 │彰化地院 │彰化地院 │彰化地院 │
│事實審├─────┼──────────┼──────────┼───────────┤
│ │案號 │108年度易字第1304號 │108年度易字第1304號 │108年度簡字第2057號 │
│ ├─────┼──────────┼──────────┼───────────┤
│ │判決日期 │109/01/09 │109/01/09 │109/02/26 │
├───┼─────┼──────────┼──────────┼───────────┤
│確 定│法院 │彰化地院 │彰化地院 │彰化地院 │
│判 決├─────┼──────────┼──────────┼───────────┤
│ │案號 │108年度易字第1304號 │108年度易字第1304號 │108年度簡字第2057號 │
│ ├─────┼──────────┼──────────┼───────────┤
│ │判決確定 │109/02/20 │109/02/20 │109/04/17 │
│ │日 期 │ │ │ │
├───┴─────┼──────────┼──────────┼───────────┤
│是 否 為 得 易 科 │否 │是 │是 │
│罰 金 之 案 件 │ │ │ │
├─────────┼──────────┼──────────┼───────────┤
│備 註 │彰化地檢109年度執字 │彰化地檢109年度執字 │彰化地檢109年度執字第 │
│ │第1195號 │第1196號 │1795號 │
│ ├──────────┤ │ │
│ │編號13至16號之罪,經│ │ │
│ │判決判處應執行有期徒│ │ │
│ │刑1年10月 │ │ │
└─────────┴──────────┴──────────┴───────────┘
還沒人留言.. 成為第一個留言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