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刑事-CHDM,109,附民,109,2020082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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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09年度附民字第109號
原 告 葉振能

被 告 張閔傑




上列被告因竊盜案件(109年度易字第309號),經原告提起請求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因事件繁雜,非經長久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
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8 月 28 日
刑事第三庭 審判長法 官 黃齡玉
法 官 胡佩芬
法 官 林慧欣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8 月 28 日
書記官 楊雅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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