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刑事-CHDM,109,附民,86,202005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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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裁定 109年度附民字第86號
原 告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彰化區營業處

法定代理人 陳阿勝


被 告 鄭文源
上列被告因民國109年度訴字第349號竊盜等案件,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
查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
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5 月 26 日
刑事第九庭 審判長法官 蔡名曜
法 官 巫美蕙
法 官 李 昕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5 月 26 日
書 記 官 李政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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