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刑事-CHDM,110,交易,469,20211122,1


設定要替換的判決書內文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10年度交易字第469號
公 訴 人 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許明瑋


范姜妤庭


上列被告因過失傷害案件,前經終結辯論,應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11 月 22 日
刑事第三庭 法 官 蘇品樺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11 月 22 日
書記官 彭品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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