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刑事-CHDM,111,簡,1055,202206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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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
111年度簡字第1055號
聲 請 人 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劉建昌


上列被告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經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111年度毒偵字第165、203、639、669、761號),本院逕以簡易判決處刑如下:

主 文

劉建昌施用第二級毒品,共伍罪,各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事實及理由

一、本案犯罪事實、證據及應適用之法條,均引用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之記載(如附件)。

二、依刑事訴訟法第449條第1項前段、第454條第2項,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0條第2項,刑法第11條前段、第41條第8項、第1項前段、第51條第5款,判決如主文。

三、如不服本判決,得於判決書送達之翌日起20日內,以書狀敘述理由,向本庭(院)提出上訴。

本案經檢察官林芬芳聲請以簡易判決處刑。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6 月 27 日
刑事第四庭 法 官 林怡君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件判決,得自收受送達之日起20日內,表明上訴理由,向本院提起上訴狀(須附繕本)。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6 月 27 日
書記官 馬竹君
附錄本案論罪科刑法條: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0條
施用第一級毒品者,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
施用第二級毒品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
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
111年度毒偵字第165號
111年度毒偵字第203號
111年度毒偵字第639號
111年度毒偵字第669號
111年度毒偵字第761號
被 告 劉建昌 男 39歲(民國00年0月00日生)
住彰化縣○○鄉○○村○○路00巷00

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Z000000000號
上列被告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業經偵查終結,認宜聲請以簡易判決處刑,茲敘述犯罪事實及證據並所犯法條如下: 犯罪事實
一、劉建昌前因施用毒品案件,經依法院裁定送觀察、勒戒後,認有繼續施用毒品之傾向,復經令入戒治處所施以強制戒治,於民國108年12月12日執行完畢釋放,並由本署檢察官以109年度戒毒偵字第4號為不起訴處分確定。
詎仍不知悔改,復基於施用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之犯意,於附表所示時間、地點,以附表所示方式,各施用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1次。
嗣於附表所示時間,在本署觀護人室接受尿液採驗,結果呈附表所示之尿液送驗結果。
二、案經彰化縣警察局溪湖分局報告偵辦。
證據並所犯法條
一、證據清單及待證事實:
編號 證據名稱 待證事實
1 被告劉建昌於警詢、偵訊時之供述 全部犯罪事實。
2 本署施用毒品犯尿液檢體監管紀錄表(尿液檢體編號: 000000000)、台灣檢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濫用藥物尿液檢驗報告 附表編號1之犯罪事實。
3 本署施用毒品犯尿液檢體監管紀錄表(尿液檢體編號: 000000000-0)、台灣檢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濫用藥物尿液檢驗報告 附表編號2之犯罪事實。
4 本署施用毒品犯尿液檢體監管紀錄表(尿液檢體編號: 000000000)、台灣檢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濫用藥物尿液檢驗報告 附表編號3之犯罪事實。
5 本署施用毒品犯尿液檢體監管紀錄表(尿液檢體編號: 000000000)、台灣檢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濫用藥物尿液檢驗報告 附表編號4之犯罪事實。
6 本署施用毒品犯尿液檢體監管紀錄表(尿液檢體編號: 000000000)、台灣檢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濫用藥物尿液檢驗報告 附表編號5之犯罪事實。
7 矯正簡表、刑案資料查註紀錄表及全國施用毒品案件紀錄表 5年內再犯施用毒品罪之事實 二、核被告所為,係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0條第2項之施用第二級毒品罪嫌。
其所犯上開5罪,犯意各別,行為互殊,請分論併罰。
三、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23條第2項、刑事訴訟法第451條第1項聲請逕以簡易判決處刑。
此 致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5 月 31 日
檢 察 官 林芬芳
本件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6 月 8 日
書 記 官 陳淑芬
參考法條: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0條第2項
施用第二級毒品者,處 3 年以下有期徒刑。
附記事項:本件係依刑事訴訟法簡易程序辦理,法院簡易庭得不傳喚被告、輔佐人、告訴人、告發人等出庭即以簡易判決處刑;
被告、被害人、告訴人等對告訴乃論案件如已達成民事和解而要撤回告訴或對非告訴乃論案件認有受傳喚到庭陳述意見之必要時,請即另以書狀向簡易法庭陳述或請求傳訊。
附表:
編號 施用時間 施用地點 施用方式 尿鑑結果 查獲經過 1 110年11月8日20時許 彰化縣○○鄉○○村○○路00巷00號之住處廁所 將甲基安非他命置於吸食器燒烤後吸食所產生之煙霧 安非他命、甲基安非他命陽性反應 於110年11月 11日14時5分許,至本署報到接受採尿 2 110年11月27日21時30分許 彰化縣○○鄉○○村○○路00巷00號之住處廁所 將甲基安非他命置於吸食器燒烤後吸食所產生之煙霧 甲基安非他命陽性反應 於110年11月 30日9時15分許,至本署報到接受採尿 3 110年12月10日20時30分許 彰化縣○○鄉○○村○○路00巷00號之住處廁所 將甲基安非他命置於吸食器燒烤後吸食所產生之煙霧 甲基安非他命陽性反應 於110年12月 14日9時37分許,至本署報到接受採尿 4 111年1月10日20時30分許 彰化縣○○鄉○○村○○路00巷00號之住處廁所 將甲基安非他命置於吸食器燒烤後吸食所產生之煙霧 甲基安非他命陽性反應 於111年1月14日10時8分許,至本署報到接受採尿 5 111年1月26日20時20分許 彰化縣○○鄉○○村○○路00巷00號之住處廁所 將甲基安非他命置於吸食器燒烤後吸食所產生之煙霧 甲基安非他命陽性反應 於111年1月28日10時38分許,至本署報到接受採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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