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刑事-CHDM,112,聲,994,202308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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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12年度聲字第994號
聲 請 人 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受 刑 人 蘇志河



上列聲請人因受刑人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112年度執聲字第672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蘇志河犯如附表所示罪刑,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陸月。

理 由

一、裁判確定前犯數罪者,併合處罰之;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者,依刑法第51條規定,定其應執行刑;

數罪併罰,分別宣告其罪之刑,宣告多數有期徒刑者,於各刑中之最長期以上,各刑合併之刑期以下,定其刑期,但不得逾30年,刑法第50條、第51條第5款、第53條定有明文。

二、查受刑人蘇志河因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先後經本院判處如附表所示罪刑確定在案,有各該刑事判決書、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在卷可參,是檢察官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為有理由,爰定其應執行之刑。

三、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及刑法第51條第5款、第53條,裁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8 月 30 日
刑事第七庭 法 官 梁義順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十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須附繕本)。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8 月 30 日
書記官 施惠卿
==========強制換頁==========
附表:
編 號 1 2 3 罪 名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9月 有期徒刑9月 有期徒刑7月 犯 罪 日 期 111年2月8日 111年2月11日 111年2月7日 偵查(自訴)機關年 度 案 號 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111年度毒偵緝字第332號等 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111年度毒偵緝字第332號等 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111年度毒偵緝字第332號等 最 後事實審 法 院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案 號 111年度訴字第1281號 111年度訴字第1281號 111年度訴字第1281號 判決日期 112年1月30日 112年1月30日 112年1月30日 確 定判 決 法 院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案 號 111年度訴字第1281號 111年度訴字第1281號 111年度訴字第1281號 判 決確定日期 112年3月2日 112年3月2日 112年3月2日 備 註 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112年度執字第1488號(編號1至4已經判決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10月) ==========強制換頁==========
編 號 4 5 罪 名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7月 有期徒刑10月 犯 罪 日 期 111年2月11日 111年12月8日 偵查(自訴)機關年 度 案 號 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111年度毒偵緝字第332號等 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112年度毒偵字第455號 最 後事實審 法 院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案 號 111年度訴字第1281號 112年度訴字第460號 判決日期 112年1月30日 112年6月21日 確 定判 決 法 院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案 號 111年度訴字第1281號 112年度訴字第460號 判 決確定日期 112年3月2日 112年7月28日 備 註 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112年度執字第1488號(編號1至4已經判決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10月) 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112年度執字第4057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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