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刑事-CHDM,113,簡附民,172,202407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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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13年度簡附民字第172號
原 告 方姿貽
被 告 NGO MINH THAO(中文名:吳明草)

(現於內政部移民署中區事務大隊南投收容所收容中)
上列被告因違反洗錢防制法等案件(113年度金簡字第258號),經上列原告提起請求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因事件繁雜,非經長久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5條第1項、第504條第1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7 月 23 日
刑事第六庭 審判長法 官 王義閔
法 官 鮑慧忠
法 官 許淞傑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7 月 23 日
書記官 林怡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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