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刑事-CHDM,89,訴,856,2000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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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定要替換的判決書內文

主 文
甲○○連續販賣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柒年陸月。販賣毒品所得之財物新台幣壹仟
伍佰元沒收之,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追徵其價額或以財產抵償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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