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刑事-CHDM,89,訴,1037,2000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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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文
甲○○連續施用第一級毒品,處有期徒刑拾月,扣案海洛因壹包(淨重零點零柒公克
),沒收銷燬之;又連續施用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捌月;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伍
月,扣案海洛因壹包(淨重零點零柒公克),沒收銷燬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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