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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98年度聲字第174號
聲 請 人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受 刑 人 甲○○
上列聲請人因受刑人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聲請定其應執行刑(98年度執聲字第29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甲○○犯如附表所示之罪,所處如附表所示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
理 由裁判確定前犯數罪者,併合處罰;
又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者,依刑法第51條之規定,定其應執行之刑,同法第50條、第53條定有明文。
查受刑人犯如附表所示之罪,經先後判處如附表所示之刑,分別確定在案。
茲檢察官聲請定其應執行刑,本院審核後,認聲請為正當,應定其應執行之刑,爰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刑法第53條、第51條第5款,裁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98 年 1 月 14 日
刑事第一庭 法 官 廖政勝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5 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須附繕本)。
中 華 民 國 98 年 1 月 14 日
書記官 莊何江
受刑人甲○○定應執行之刑案件一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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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 號 │ 1 │ 2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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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罪 名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竊盜 │
├────────┼─────────────┼─────────────┼──────────────┤
│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10月 │有期徒刑6月 │有期徒刑5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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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犯 罪 日 期 │97年6月12日 │97年6月12日 │97年5月25日(聲請書誤載為 │
│ │ │ │97年5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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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偵查(自訴)機關│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97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97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97年度│
│年 度 及 案 號 │年度毒偵字第2588號 │年度毒偵字第2588號 │偵字第7051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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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 院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
│最 後├────┼─────────────┼─────────────┼──────────────┤
│ │案 號 │97年度訴字第2285號 │97年度訴字第2285號 │97年度易字第1604號 │
│事實審├────┼─────────────┼─────────────┼──────────────┤
│ │判決日期│97年9月24日 │97年9月24日 │97年9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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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 院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
│確 定├────┼─────────────┼─────────────┼──────────────┤
│ │案 號 │97年度訴字第2285號 │97年度訴字第2285號 │97年度易字第1604號 │
│判 決├────┼─────────────┼─────────────┼──────────────┤
│ │判決確定│97年10月27日 │97年10月27日 │97年10月27日 │
│ │日 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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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 註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97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97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97年度│
│ │年度執字第7959號 │年度執字第7959號 │執字第7966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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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編 號 │ 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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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罪 名 │竊盜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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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7月 │ │ │
├────────┼─────────────┼─────────────┼──────────────┤
│ 犯 罪 日 期 │97年5月29日(聲請書誤載為 │ │ │
│ │97年5月25日) │ │ │
├────────┼─────────────┼─────────────┼──────────────┤
│偵查(自訴)機關│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97年│ │ │
│年 度 及 案 號 │度偵字第7051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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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 院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 │ │
│最 後├────┼─────────────┼─────────────┼──────────────┤
│ │案 號 │97年度易字第1604號 │ │ │
│事實審├────┼─────────────┼─────────────┼──────────────┤
│ │判決日期│97年9月30日 │ │ │
├───┼────┼─────────────┼─────────────┼──────────────┤
│ │法 院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 │ │
│確 定├────┼─────────────┼─────────────┼──────────────┤
│ │案 號 │97年度易字第1604號 │ │ │
│判 決├────┼─────────────┼─────────────┼──────────────┤
│ │判決確定│97年10月27日 │ │ │
│ │日 期│ │ │ │
├───┴────┼─────────────┼─────────────┼──────────────┤
│ 附 註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97年│ │ │
│ │度執字第7966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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