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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0年度訴字第280號
原 告 陽信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林彭郎
訴訟代理人 蔡坤儒
被 告 陳雲飛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確認抵押權不存在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2 月 24 日
民事第二庭 法 官 陳弘仁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2 月 24 日
書記官 梁高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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