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定要替換的判決書內文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2年度司促字第10831號
債 權 人 虎將興業股份有限公司
設彰化縣鹿港鎮○○里○○巷00號
法定代理人 施益順 住彰化縣鹿港鎮○○里○○巷00號
上列債權人虎將興業股份有限公司因與債務人陳雯婷即長鴻企業社間支付命令事件,債權人虎將興業股份有限公司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5日內補正後列事項,逾期不補正,即予駁回,特此裁定。
應補正之事項:
一、請提出債務人長鴻企業社商業登記資料及其負責人陳雯婷最新之個人戶籍謄本(正本)乙份(請務必保留當事人記事欄及全戶動態欄之登記事項),以供本院審核。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9 月 3 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鍾若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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