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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彰化地方法院簡易庭民事裁定 107年度司票字第6號
聲 請 人 詹豐穎
上列聲請人詹豐穎因與相對人張毓升間本票裁定事件,聲請人詹
豐穎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5日內補正後列事項,逾期不補正,即予駁回,特此裁定。
應補正之事項:
一、請補本票(票號:TH0000000)原本到院,以供本院審核。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1 月 3 日
簡易庭司法事務官 劉怡芳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簡易庭民事裁定 107年度司票字第6號
聲 請 人 詹豐穎
上列聲請人詹豐穎因與相對人張毓升間本票裁定事件,聲請人詹
豐穎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5日內補正後列事項,逾期不補正,即予駁回,特此裁定。
應補正之事項:
一、請補本票(票號:TH0000000)原本到院,以供本院審核。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1 月 3 日
簡易庭司法事務官 劉怡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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