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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3年度司促字第3641號
債 權 人 林少寬
上列債權人林少寬因與債務人林育生間支付命令事件,債權人林少寬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5日內補正後列事項,逾期不補正,即予駁回,特此裁定。應補正之事項:
一、確認本件支票之「利息起算日」為113年2月5日,是否有誤?(利息起算日不得早於退票日)中 華 民 國 113 年 4 月 15 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陳怡珍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3年度司促字第3641號
債 權 人 林少寬
上列債權人林少寬因與債務人林育生間支付命令事件,債權人林少寬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5日內補正後列事項,逾期不補正,即予駁回,特此裁定。應補正之事項:
一、確認本件支票之「利息起算日」為113年2月5日,是否有誤?(利息起算日不得早於退票日)中 華 民 國 113 年 4 月 15 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陳怡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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