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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彰化地方法院簡易庭民事裁定
113年度司拍字第145號
聲 請 人 黄秀雲
上列聲請人黄秀雲因與相對人江茂森間拍賣抵押物事件,聲請人黄秀雲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5日內補正後列事項,逾期不補正,即予駁回,特此裁定。應補正之事項:
一、提出本件抵押債權之釋明文件影本(如借款契約、支票、本票等)。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9 月 10 日 簡易庭司法事務官 陳怡珍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簡易庭民事裁定
113年度司拍字第145號
聲 請 人 黄秀雲
上列聲請人黄秀雲因與相對人江茂森間拍賣抵押物事件,聲請人黄秀雲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5日內補正後列事項,逾期不補正,即予駁回,特此裁定。應補正之事項:
一、提出本件抵押債權之釋明文件影本(如借款契約、支票、本票等)。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9 月 10 日 簡易庭司法事務官 陳怡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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