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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彰化地方法院簡易庭民事裁定 98年度司拍字第324號
聲 請 人 甲○○
相 對 人 源鵬興業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乙○○
上列當事人間聲請拍賣抵押物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相對人所有如附表編號六、八、十二所示之動產准予拍賣。
聲請人其餘之聲請駁回。
聲請程序費用新臺幣貳仟元由相對人負擔。
理 由
一、按債權已屆清償期,而債務人不履行契約時,動產抵押權人得占有抵押物,並得出賣就其賣得價金而優先受清償,動產擔保交易法第15條定有明文。
又抵押權人不自行拍賣,而聲請法院拍賣抵押物者,法院亦可為許可之裁定(最高法院52年度臺抗字第128號判例意旨參照)。
二、聲請意旨略以:相對人為擔保債務,於民國97年5月30日及同年6月5日,以其所有如附表所示之動產,設定新臺幣(下同)920萬元之最高限額動產抵押權,存續期間係自97年5月30日起至100年5月29日止,以擔保其本人對聲請人現在及將來一切債務之清償,經登記在案。
嗣相對人於97年6月5日簽立本票,向聲請人借款3,654,572元。
詎相對人嗣後僅償還部份債務,經聲請人多次催討,相對人仍未完全清償,計尚欠本金993,071元。
為此聲請拍賣抵押物,以資受償,並提出動產抵押契約書、本票、營利事業登記證、動產擔保交易(動產抵押)登記證明書等影本為證。
三、本件聲請,經本院於98年7月28日發函通知相對人於10日內就該最高限額抵押權所擔保之債權額陳述意見,相對人於98年8月14日具狀陳稱:如附表所示之動產,經另一抵押權人中租迪和股份有限公司(下稱中租迪和公司)請求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所屬民間公證人陳勇仁(下稱民間公證人陳勇仁),就該動產於98年2月12日之拍賣事實予以公證,業由第三人源鵬應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源鵬應用材料公司)拍定,並由其取得該動產之所有權等語。
四、查聲請人聲請就如附表編號6、8、12所示動產予以拍賣部分,經核尚無不合,應予准許。
次查,如附表編號1至5、7及9至11所示之動產,業經另一抵押權人中租迪和公司於98年2月12日拍賣,由第三人源鵬應用材料公司拍定,並已點交予拍定人占有,由拍定人取得所有權,前開拍賣事實經民間公證人陳勇仁公證在案,有該公證人事務所98年9月28日98年中院民公勇人字第49號函在卷可稽,堪認相對人已非如附表編號1至5、7及9至11所示動產之所有權人。
至聲請人雖主張中租迪和公司拍賣前開動產之程序,未依動產擔保交易法第19條規定為揭示公告,並以書面通知債務人及第三人等語。
惟查,中租迪和公司於拍賣前開動產前,曾依法為揭示公告,有前開民間公證人函所附報紙影本在卷可查,故聲請人主張該動產拍賣未經揭示公告等語,已非可採。
況前開動產拍賣程序縱未遵守動產擔保交易法第19條所規定之方式,惟依同法第22條之規定,亦僅債務人得請求損害賠償,該動產拍賣程序仍非無效。
是以,相對人既非如附表編號1至5、7及9至11所示動產之所有權人,對該動產即無處分權。
從而,聲請人對此部分動產聲請准予拍賣抵押物,於法尚有未合,應予駁回。
五、依非訟事件法第21條第2項、民事訴訟法第79條,裁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98 年 10 月 2 日
簡易庭司法事務官 邱志忠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需附繕本),並繳納抗告費新臺幣1,000元。
中 華 民 國 98 年 10 月 2 日
書記官 林婷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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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98年度司拍字第324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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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 │物 品 名 稱 │規 格 及 型 式│廠 牌 │出 廠 │單 位│數 量 │ 物 品 所 在 地│備 考 │
│ 號 │ │ │ │年月日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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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 │剖布機 │75 │鑫紅 │83.9.9 │台 │1 │彰化縣花壇鄉○○街166之1號 │ │
├──┼────────┼───────┼───┼────┼───┼───┼──────────────┼───┤
│002 │整經機 │HDR7DPLM-12NU │KARL │90.2.11 │SET │1 │彰化縣花壇鄉○○街166之1號 │ │
│ │ │ │MAYER │ │ │ │ │ │
├──┼────────┼───────┼───┼────┼───┼───┼──────────────┼───┤
│003 │整經機 │HDR6DPLM-12MU │KARL │90.2.11 │SET │1 │彰化縣花壇鄉○○街166之1號 │ │
│ │ │ │MAYER │ │ │ │ │ │
├──┼────────┼───────┼───┼────┼───┼───┼──────────────┼───┤
│004 │整編針織機 │HDR6DPLM-12MU │KARL │90.2.11 │SET │1 │彰化縣花壇鄉○○街166之1號 │ │
│ │ │ │MAYER │ │ │ │ │ │
├──┼────────┼───────┼───┼────┼───┼───┼──────────────┼───┤
│005 │整編針織機 │AP2G3-37 │LIBA │82.2.16 │台 │2 │彰化縣花壇鄉○○街166之1號 │ │
│ │ │00000000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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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6 │瓦斯燃燒機設備 │BS-BURNER │欣陽 │92.9.1 │套 │1 │彰化縣花壇鄉○○街166之1號 │ │
│ │ │ │程宇 │ │ │ │ │ │
├──┼────────┼───────┼───┼────┼───┼───┼──────────────┼───┤
│007 │整編針織機 │RS0-00 00000 │KARL │85.8.19 │台 │1 │彰化縣花壇鄉○○街166之1號 │ │
│ │ │ │MAYER │ │ │ │ │ │
├──┼────────┼───────┼───┼────┼───┼───┼──────────────┼───┤
│008 │整編針織機 │RS6N3 MEC │KARL │87.4.28 │台 │1 │彰化縣花壇鄉○○街166之1號 │ │
│ │ │71101 │MAYER │ │ │ │ │ │
├──┼────────┼───────┼───┼────┼───┼───┼──────────────┼───┤
│009 │整編針織機 │RS6N-3 │KARL │87.8.19 │台 │1 │彰化縣花壇鄉○○街166之1號 │ │
│ │ │M-EBC71103 │MAYER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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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 │整編針織機 │RD6DPLM/12NUE │KARL │89.9.26 │台 │1 │彰化縣花壇鄉○○街166之1號 │ │
│ │ │62179 │MAYER │ │ │ │ │ │
├──┼────────┼───────┼───┼────┼───┼───┼──────────────┼───┤
│011 │整編針織機 │RS4-N-3K │KARL │89.12.15│台 │1 │彰化縣花壇鄉○○街166之1號 │ │
│ │ │62999 │MAYER │ │ │ │ │ │
├──┼────────┼───────┼───┼────┼───┼───┼──────────────┼───┤
│012 │整編針織機 │87738 │KARL │90.3.2 │台 │1 │彰化縣花壇鄉○○街166之1號 │ │
│ │ │ │MAYER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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