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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支付命令 102年度司促字第4906號
債 權 人 台中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蘇金豐
債 務 人 春林開發貿易有限公司即商春林貿易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王秀密
債 務 人 王秀密
債 務 人 姚燕昌
債 務 人 姚貽謙
一、債務人應向債權人連帶給付美元陸拾壹萬零貳佰伍拾壹點捌叁元及如附表所示之利息、違約金,外幣金額得按償還當日聲請人銀行牌告即期賣出匯率折算新臺幣給付之,並連帶賠償督促程序費用新臺幣伍佰元,否則應於本命令送達後二十日之不變期間內,向本院提出異議。
二、債權人請求之原因事實:(一)債務人以王秀密、姚燕昌、姚貽謙為連帶保證人向債權人辦理國外即遠期信用狀額度美金100萬元整,約定動用期間自民國101年1月16日起至民國102年1月16日止,訂立授信契約書、約定書等為據,嗣債務人分別於(1)民國101年8月29日申請信用狀轉融資貸款,動用美金109,831.83元,融資期限180天,至民國102年2月25日到期(信用狀號碼2NOAH201 868A01N)(2)民國101年11月1日申請信用狀轉融資貸款,動用美金136,800元,融資期限180天,至民國102年4月30日到期(信用狀號碼2NOAH202402A01N)(3)民國101年11月12日申請信用狀轉融資貸款,動用美金9,120元,融資期限180天,至民國102年5月11日到期(信用狀號碼2NOAH202419A01N)(4)民國101年11月12日申請信用狀轉融資貸款,動用美金27,36 0元,融資期限180天,至民國102年5月11日到期(信用狀號碼2NOAH202419A02N)(5)民國101年11月15日申請信用狀轉融資貸款,動用美金17,760元,融資期限180天,至民國102年5月14日到期(信用狀號碼2NOAH202419A03N)(6)民國101年11月16日申請信用狀轉融資貸款,動用美金8,880元,融資期限180天,至民國102年5月15日到期(信用狀號碼2NOAH20241 9A04N)(7)民國101年11月16日申請信用狀轉融資貸款,動用美金8,880元,融資期限180天,至民國102年5月15 日到期(信用狀號碼2NOAH202419A05N)(8)民國101年11 月16日申請信用狀轉融資貸款,動用美金9,120元,融資期限180天,至民國102年5月15日到期(信用狀號碼2NOAH202419A06N)(9)民國101年12月3日申請信用狀轉融資貸款,動用美金125,000元,融資期限180天,至民國102年6月1日到期(信用狀號碼2NOAH202512A01N)(10)民國101年12月10日申請信用狀轉融資貸款,動用美金157,500元,融資期限180天,至民國102年6月8日到期(信用狀號碼2NOAH202516A01N),合計信用狀轉貸款融資動用美金610,251.83元,以上均約定融資到期應一次清償本金及按月繳納利息,且逾期償付在六個月以內者按上開利率百分之十,逾期超過六個月者,超過部份,按上開利率百分之二十計算違約金,如未依約履行即喪失期限之利益,應將所欠借款本金、利息及違約金等立即全部一次清償。
(二)詎債務人未依約定融資到期一次清償本金及利息,依雙方約定,已尚失一切期限之利益,應立即全數清償,雖經催討均無法依約清償,仍滯欠如前述請求標的及其數量之金額及利息、違約金等,為此爰依民事訴訟法第508條之規定,狀請鈞院鑒核,准對債務人發支付命令,促其清償,以維權益,至感德便。
三、如債務人未於第一項期間內提出異議,本命令與確定判決有同一效力。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4 月 25 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鍾若凱
註:一、嗣後遞狀均須註明案號、股別。
二、案件一經確定,本院依職權逕行核發確定證明書,債
權人勿庸另行聲請。
附表102年度司促字第4906號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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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金│ 本金 │相關債務人│ 利息起算日 │ 利息截止日 │ 利息計算方式 │
│序號│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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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01│美元10│王秀密、姚│自民國102年0│至清償日止 │年息百分之二點│
│ │9831.8│貽謙、姚燕│4月01日起 │ │七六零三 │
│ │3元 │昌、春林開│ │ │ │
│ │ │發貿易有限│ │ │ │
│ │ │公司即商春│ │ │ │
│ │ │林貿易有限│ │ │ │
│ │ │公司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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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02│美元13│王秀密、姚│自民國102年0│至清償日止 │年息百分之二點│
│ │6800元│貽謙、姚燕│4月01日起 │ │五八一九 │
│ │ │昌、春林開│ │ │ │
│ │ │發貿易有限│ │ │ │
│ │ │公司即商春│ │ │ │
│ │ │林貿易有限│ │ │ │
│ │ │公司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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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03│美元91│王秀密、姚│自民國102年0│至清償日止 │年息百分之二點│
│ │20元 │貽謙、姚燕│4月01日起 │ │五六六一 │
│ │ │昌、春林開│ │ │ │
│ │ │發貿易有限│ │ │ │
│ │ │公司即商春│ │ │ │
│ │ │林貿易有限│ │ │ │
│ │ │公司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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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04│美元27│王秀密、姚│自民國102年0│至清償日止 │年息百分之二點│
│ │360元 │貽謙、姚燕│4月01日起 │ │五六六一 │
│ │ │昌、春林開│ │ │ │
│ │ │發貿易有限│ │ │ │
│ │ │公司即商春│ │ │ │
│ │ │林貿易有限│ │ │ │
│ │ │公司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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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05│美元17│王秀密、姚│自民國102年0│至清償日止 │年息百分之二點│
│ │760元 │貽謙、姚燕│4月01日起 │ │五六零八 │
│ │ │昌、春林開│ │ │ │
│ │ │發貿易有限│ │ │ │
│ │ │公司即商春│ │ │ │
│ │ │林貿易有限│ │ │ │
│ │ │公司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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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06│美元88│王秀密、姚│自民國102年0│至清償日止 │年息百分之二點│
│ │80元 │貽謙、姚燕│4月01日起 │ │五六零八 │
│ │ │昌、春林開│ │ │ │
│ │ │發貿易有限│ │ │ │
│ │ │公司即商春│ │ │ │
│ │ │林貿易有限│ │ │ │
│ │ │公司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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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07│美元88│王秀密、姚│自民國102年0│至清償日止 │年息百分之二點│
│ │80元 │貽謙、姚燕│4月01日起 │ │五六零八 │
│ │ │昌、春林開│ │ │ │
│ │ │發貿易有限│ │ │ │
│ │ │公司即商春│ │ │ │
│ │ │林貿易有限│ │ │ │
│ │ │公司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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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08│美元91│王秀密、姚│自民國102年0│至清償日止 │年息百分之二點│
│ │20元 │貽謙、姚燕│4月01日起 │ │五六零八 │
│ │ │昌、春林開│ │ │ │
│ │ │發貿易有限│ │ │ │
│ │ │公司即商春│ │ │ │
│ │ │林貿易有限│ │ │ │
│ │ │公司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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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09│美元12│王秀密、姚│自民國102年0│至清償日止 │年息百分之二點│
│ │5000元│貽謙、姚燕│4月01日起 │ │五六八七 │
│ │ │昌、春林開│ │ │ │
│ │ │發貿易有限│ │ │ │
│ │ │公司即商春│ │ │ │
│ │ │林貿易有限│ │ │ │
│ │ │公司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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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10│美元15│王秀密、姚│自民國102年0│至清償日止 │年息百分之二點│
│ │7500元│貽謙、姚燕│4月01日起 │ │五五八一 │
│ │ │昌、春林開│ │ │ │
│ │ │發貿易有限│ │ │ │
│ │ │公司即商春│ │ │ │
│ │ │林貿易有限│ │ │ │
│ │ │公司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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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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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金│ 本金 │相關債務人│違約金起算日│違約金截止日│違約金計算方式│
│序號│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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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01│美元10│王秀密、姚│自民國102年0│至清償日止 │逾期在六個月以│
│ │9831.8│貽謙、姚燕│5月02日起 │ │內者依上開利率│
│ │3元 │昌、春林開│ │ │百分之十,逾期│
│ │ │發貿易有限│ │ │超過六個月部分│
│ │ │公司即商春│ │ │依上開利率百分│
│ │ │林貿易有限│ │ │之二十計算 │
│ │ │公司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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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02│美元13│王秀密、姚│自民國102年0│至清償日止 │逾期在六個月以│
│ │6800元│貽謙、姚燕│5月02日起 │ │內者依上開利率│
│ │ │昌、春林開│ │ │百分之十,逾期│
│ │ │發貿易有限│ │ │超過六個月部分│
│ │ │公司即商春│ │ │依上開利率百分│
│ │ │林貿易有限│ │ │之二十計算 │
│ │ │公司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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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03│美元91│王秀密、姚│自民國102年0│至清償日止 │逾期在六個月以│
│ │20元 │貽謙、姚燕│5月02日起 │ │內者依上開利率│
│ │ │昌、春林開│ │ │百分之十,逾期│
│ │ │發貿易有限│ │ │超過六個月部分│
│ │ │公司即商春│ │ │依上開利率百分│
│ │ │林貿易有限│ │ │之二十計算 │
│ │ │公司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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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04│美元27│王秀密、姚│自民國102年0│至清償日止 │逾期在六個月以│
│ │360元 │貽謙、姚燕│5月02日起 │ │內者依上開利率│
│ │ │昌、春林開│ │ │百分之十,逾期│
│ │ │發貿易有限│ │ │超過六個月部分│
│ │ │公司即商春│ │ │依上開利率百分│
│ │ │林貿易有限│ │ │之二十計算 │
│ │ │公司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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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05│美元17│王秀密、姚│自民國102年0│至清償日止 │逾期在六個月以│
│ │760元 │貽謙、姚燕│5月02日起 │ │內者依上開利率│
│ │ │昌、春林開│ │ │百分之十,逾期│
│ │ │發貿易有限│ │ │超過六個月部分│
│ │ │公司即商春│ │ │依上開利率百分│
│ │ │林貿易有限│ │ │之二十計算 │
│ │ │公司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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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06│美元88│王秀密、姚│自民國102年0│至清償日止 │逾期在六個月以│
│ │80元 │貽謙、姚燕│5月02日起 │ │內者依上開利率│
│ │ │昌、春林開│ │ │百分之十,逾期│
│ │ │發貿易有限│ │ │超過六個月部分│
│ │ │公司即商春│ │ │依上開利率百分│
│ │ │林貿易有限│ │ │之二十計算 │
│ │ │公司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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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07│美元88│王秀密、姚│自民國102年0│至清償日止 │逾期在六個月以│
│ │80元 │貽謙、姚燕│5月02日起 │ │內者依上開利率│
│ │ │昌、春林開│ │ │百分之十,逾期│
│ │ │發貿易有限│ │ │超過六個月部分│
│ │ │公司即商春│ │ │依上開利率百分│
│ │ │林貿易有限│ │ │之二十計算 │
│ │ │公司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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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08│美元91│王秀密、姚│自民國102年0│至清償日止 │逾期在六個月以│
│ │20元 │貽謙、姚燕│5月02日起 │ │內者依上開利率│
│ │ │昌、春林開│ │ │百分之十,逾期│
│ │ │發貿易有限│ │ │超過六個月部分│
│ │ │公司即商春│ │ │依上開利率百分│
│ │ │林貿易有限│ │ │之二十計算 │
│ │ │公司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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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09│美元12│王秀密、姚│自民國102年0│至清償日止 │逾期在六個月以│
│ │5000元│貽謙、姚燕│5月02日起 │ │內者依上開利率│
│ │ │昌、春林開│ │ │百分之十,逾期│
│ │ │發貿易有限│ │ │超過六個月部分│
│ │ │公司即商春│ │ │依上開利率百分│
│ │ │林貿易有限│ │ │之二十計算 │
│ │ │公司 │ │ │ │
├──┼───┼─────┼──────┼──────┼───────┤
│ 010│美元15│王秀密、姚│自民國102年0│至清償日止 │逾期在六個月以│
│ │7500元│貽謙、姚燕│5月02日起 │ │內者依上開利率│
│ │ │昌、春林開│ │ │百分之十,逾期│
│ │ │發貿易有限│ │ │超過六個月部分│
│ │ │公司即商春│ │ │依上開利率百分│
│ │ │林貿易有限│ │ │之二十計算 │
│ │ │公司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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