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債務人應向債權人連帶清償新臺幣貳拾肆萬零叁佰零陸元,
- 二、債務人梁媛琳、顏錦雀應向債權人連帶清償新臺幣壹拾捌萬
- 三、債務人應連帶賠償督促程序費用新臺幣伍佰元。
- 四、債務人對於本命令如有不服,應於本命令送達後二十日之不
- 五、債權人請求之原因事實:
- (一)債務人梁媛琳前就讀僑光技術學院時,邀同債務人梁景荃即
- (二)債務人梁媛琳前就讀僑光技術學院時,邀同債務人顏錦雀為
- (三)依借據約定借用人倘不依期還本,付息或償付本息時,除應
- (四)另依借據約定任何一宗債務不依約清償或攤還本金時,即視
- (五)詎債務人梁媛琳自民國99年8月1日即未依約履行債務,迄今
- (六)依約債務人梁媛琳、梁景荃即梁秋雄、顏錦雀應連帶支付債
- (七)依約債務人梁媛琳、顏錦雀應連帶支付債權人新臺幣18
- (八)依民事訴訟法第508條之規定,狀請鈞院依督促程序對債務
- 六、如債務人未於第一項期間內提出異議,本命令與確定判決有
- 法官與書記官名單、卷尾、附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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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支付命令 99年度司促字第18576號
債 權 人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張明道
債 務 人 梁媛琳
債 務 人 梁景荃即梁秋雄
債 務 人 顏錦雀
一、債務人應向債權人連帶清償新臺幣貳拾肆萬零叁佰零陸元,及如附表所示之利息、違約金。
二、債務人梁媛琳、顏錦雀應向債權人連帶清償新臺幣壹拾捌萬叁仟叁佰捌拾玖元,及如附表所示之利息、違約金。
三、債務人應連帶賠償督促程序費用新臺幣伍佰元。
四、債務人對於本命令如有不服,應於本命令送達後二十日之不變期間內,向本院提出異議。
五、債權人請求之原因事實:
(一)債務人梁媛琳前就讀僑光技術學院時,邀同債務人梁景荃即梁秋雄、顏錦雀為連帶保證人向聲請人訂借就學貸款八筆,合計借款本金新臺幣250,306元整,並約定於學業完成或服兵役後滿一年之日起攤還本息。
(二)債務人梁媛琳前就讀僑光技術學院時,邀同債務人顏錦雀為連帶保證人向聲請人訂借就學貸款四筆,合計借款本金新臺幣183,389元整,並約定於學業完成或服兵役後滿一年之日起攤還本息。
(三)依借據約定借用人倘不依期還本,付息或償付本息時,除應就遲延還本部份,自遲延日起按本借款利率計付遲延利息外,並就遲延還本付息部份,本金自到期日起,利息自付息日起,照應還金額,逾6個月(含)以內者,按本借款利率百分之10,逾期6個月以上者,就超過6個月部份,按本借款利率百分之20計付違約金。
(四)另依借據約定任何一宗債務不依約清償或攤還本金時,即視為全部到期。
(五)詎債務人梁媛琳自民國99年8月1日即未依約履行債務,迄今尚欠本金423,695元及如請求標的所示之利息、違約金,雖經聲請人再催討仍逾期未還。
(六)依約債務人梁媛琳、梁景荃即梁秋雄、顏錦雀應連帶支付債權人新臺幣240,306元整及附表序號1~8所載之利息、違約金。
(七)依約債務人梁媛琳、顏錦雀應連帶支付債權人新臺幣18 3,389元整及附表序號9~12所載之利息、違約金。
(八)依民事訴訟法第508條之規定,狀請鈞院依督促程序對債務人發支付命令,以保權益。
六、如債務人未於第一項期間內提出異議,本命令與確定判決有同一效力。
中 華 民 國 99 年 11 月 23 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劉育玫
註:一、嗣後遞狀均須註明案號、股別。
二、案件一經確定,本院依職權逕行核發確定證明書,債
權人勿庸另行聲請。
附表99年度司促字第18576號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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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本金 │相關債務人│ 利息起算日 │ 利息截止日 │ 利息計算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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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新臺幣│梁媛琳,梁│自民國099年0│至清償日止 │年息2.61% │
│ │17904 │景荃即梁秋│7月01日起 │ │ │
│ │元 │雄,顏錦雀│ │ │ │
├──┼───┼─────┼──────┼──────┼───────┤
│ 2 │新臺幣│梁媛琳,梁│自民國099年0│至清償日止 │年息2.61% │
│ │27976 │景荃即梁秋│7月01日起 │ │ │
│ │元 │雄,顏錦雀│ │ │ │
├──┼───┼─────┼──────┼──────┼───────┤
│ 3 │新臺幣│梁媛琳,梁│自民國099年0│至清償日止 │年息2.61% │
│ │27940 │景荃即梁秋│7月01日起 │ │ │
│ │元 │雄,顏錦雀│ │ │ │
├──┼───┼─────┼──────┼──────┼───────┤
│ 4 │新臺幣│梁媛琳,梁│自民國099年0│至清償日止 │年息2.61% │
│ │27840 │景荃即梁秋│7月01日起 │ │ │
│ │元 │雄,顏錦雀│ │ │ │
├──┼───┼─────┼──────┼──────┼───────┤
│ 5 │新臺幣│梁媛琳,梁│自民國099年0│至清償日止 │年息2.61% │
│ │34983 │景荃即梁秋│7月01日起 │ │ │
│ │元 │雄,顏錦雀│ │ │ │
├──┼───┼─────┼──────┼──────┼───────┤
│ 6 │新臺幣│梁媛琳,梁│自民國099年0│至清償日止 │年息2.61% │
│ │34983 │景荃即梁秋│7月01日起 │ │ │
│ │元 │雄,顏錦雀│ │ │ │
├──┼───┼─────┼──────┼──────┼───────┤
│ 7 │新臺幣│梁媛琳,梁│自民國099年0│至清償日止 │年息2.61% │
│ │34290 │景荃即梁秋│7月01日起 │ │ │
│ │元 │雄,顏錦雀│ │ │ │
├──┼───┼─────┼──────┼──────┼───────┤
│ 8 │新臺幣│梁媛琳,梁│自民國099年0│至清償日止 │年息2.61% │
│ │34390 │景荃即梁秋│7月01日起 │ │ │
│ │元 │雄,顏錦雀│ │ │ │
├──┼───┼─────┼──────┼──────┼───────┤
│ 9 │新臺幣│梁媛琳,顏│自民國099年0│至清償日止 │年息2.61% │
│ │45362 │錦雀 │7月01日起 │ │ │
│ │元 │ │ │ │ │
├──┼───┼─────┼──────┼──────┼───────┤
│ 10 │新臺幣│梁媛琳,顏│自民國099年0│至清償日止 │年息2.61% │
│ │45540 │錦雀 │7月01日起 │ │ │
│ │元 │ │ │ │ │
├──┼───┼─────┼──────┼──────┼───────┤
│ 11 │新臺幣│梁媛琳,顏│自民國099年0│至清償日止 │年息2.61% │
│ │46252 │錦雀 │7月01日起 │ │ │
│ │元 │ │ │ │ │
├──┼───┼─────┼──────┼──────┼───────┤
│ 12 │新臺幣│梁媛琳,顏│自民國099年0│至清償日止 │年息2.61% │
│ │46235 │錦雀 │7月01日起 │ │ │
│ │元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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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約金:
┌──┬───┬─────┬──────┬──────┬───────┐
│序號│ 本金 │相關債務人│違約金起算日│違約金截止日│違約金計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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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新臺幣│梁媛琳,梁│自民國099年0│至清償日止 │逾期在六個月以│
│ │17904 │景荃即梁秋│8月02日起 │ │內者依上開利率│
│ │元 │雄,顏錦雀│ │ │百分之十,逾期│
│ │ │ │ │ │超過六個月部分│
│ │ │ │ │ │依上開利率百分│
│ │ │ │ │ │之二十計算 │
├──┼───┼─────┼──────┼──────┼───────┤
│ 2 │新臺幣│梁媛琳,梁│自民國099年0│至清償日止 │逾期在六個月以│
│ │27976 │景荃即梁秋│8月02日起 │ │內者依上開利率│
│ │元 │雄,顏錦雀│ │ │百分之十,逾期│
│ │ │ │ │ │超過六個月部分│
│ │ │ │ │ │依上開利率百分│
│ │ │ │ │ │之二十計算 │
├──┼───┼─────┼──────┼──────┼───────┤
│ 3 │新臺幣│梁媛琳,梁│自民國099年0│至清償日止 │逾期在六個月以│
│ │27940 │景荃即梁秋│8月02日起 │ │內者依上開利率│
│ │元 │雄,顏錦雀│ │ │百分之十,逾期│
│ │ │ │ │ │超過六個月部分│
│ │ │ │ │ │依上開利率百分│
│ │ │ │ │ │之二十計算 │
├──┼───┼─────┼──────┼──────┼───────┤
│ 4 │新臺幣│梁媛琳,梁│自民國099年0│至清償日止 │逾期在六個月以│
│ │27840 │景荃即梁秋│8月02日起 │ │內者依上開利率│
│ │元 │雄,顏錦雀│ │ │百分之十,逾期│
│ │ │ │ │ │超過六個月部分│
│ │ │ │ │ │依上開利率百分│
│ │ │ │ │ │之二十計算 │
├──┼───┼─────┼──────┼──────┼───────┤
│ 5 │新臺幣│梁媛琳,梁│自民國099年0│至清償日止 │逾期在六個月以│
│ │34983 │景荃即梁秋│8月02日起 │ │內者依上開利率│
│ │元 │雄,顏錦雀│ │ │百分之十,逾期│
│ │ │ │ │ │超過六個月部分│
│ │ │ │ │ │依上開利率百分│
│ │ │ │ │ │之二十計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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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新臺幣│梁媛琳,梁│自民國099年0│至清償日止 │逾期在六個月以│
│ │34983 │景荃即梁秋│8月02日起 │ │內者依上開利率│
│ │元 │雄,顏錦雀│ │ │百分之十,逾期│
│ │ │ │ │ │超過六個月部分│
│ │ │ │ │ │依上開利率百分│
│ │ │ │ │ │之二十計算 │
├──┼───┼─────┼──────┼──────┼───────┤
│ 7 │新臺幣│梁媛琳,梁│自民國099年0│至清償日止 │逾期在六個月以│
│ │34290 │景荃即梁秋│8月02日起 │ │內者依上開利率│
│ │元 │雄,顏錦雀│ │ │百分之十,逾期│
│ │ │ │ │ │超過六個月部分│
│ │ │ │ │ │依上開利率百分│
│ │ │ │ │ │之二十計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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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新臺幣│梁媛琳,梁│自民國099年0│至清償日止 │逾期在六個月以│
│ │34390 │景荃即梁秋│8月02日起 │ │內者依上開利率│
│ │元 │雄,顏錦雀│ │ │百分之十,逾期│
│ │ │ │ │ │超過六個月部分│
│ │ │ │ │ │依上開利率百分│
│ │ │ │ │ │之二十計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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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新臺幣│梁媛琳,顏│自民國099年0│至清償日止 │逾期在六個月以│
│ │45362 │錦雀 │8月02日起 │ │內者依上開利率│
│ │元 │ │ │ │百分之十,逾期│
│ │ │ │ │ │超過六個月部分│
│ │ │ │ │ │依上開利率百分│
│ │ │ │ │ │之二十計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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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新臺幣│梁媛琳,顏│自民國099年0│至清償日止 │逾期在六個月以│
│ │45540 │錦雀 │8月02日起 │ │內者依上開利率│
│ │元 │ │ │ │百分之十,逾期│
│ │ │ │ │ │超過六個月部分│
│ │ │ │ │ │依上開利率百分│
│ │ │ │ │ │之二十計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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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新臺幣│梁媛琳,顏│自民國099年0│至清償日止 │逾期在六個月以│
│ │46252 │錦雀 │8月02日起 │ │內者依上開利率│
│ │元 │ │ │ │百分之十,逾期│
│ │ │ │ │ │超過六個月部分│
│ │ │ │ │ │依上開利率百分│
│ │ │ │ │ │之二十計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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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新臺幣│梁媛琳,顏│自民國099年0│至清償日止 │逾期在六個月以│
│ │46235 │錦雀 │8月02日起 │ │內者依上開利率│
│ │元 │ │ │ │百分之十,逾期│
│ │ │ │ │ │超過六個月部分│
│ │ │ │ │ │依上開利率百分│
│ │ │ │ │ │之二十計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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