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簡易庭民事-CHEV,105,彰簡,305,20160810,2


設定要替換的判決書內文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彰化簡易庭民事裁定 105年度彰簡字第305號
原 告 施鵬圖
被 告 潘麗明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返還繼承遺產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8 月 10 日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彰化簡易庭
法 官 陳怡潔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8 月 11 日
書 記 官 葉春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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