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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彰化簡易庭民事裁定
106年度彰簡更(一)字第1號
原 告 立新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楊子汀
訴訟代理人 陳怡君
黃威
被 告 黄鈺為即黄慧敏即盧家煌之繼承人
訴訟代理人 盧婉婷
上列當事人間清償繼承債務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5 月 17 日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彰化簡易庭
法 官
以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5 月 17 日
書記官 蔡亦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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