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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彰化簡易庭民事裁定
110年度彰簡字第11號
原 告 李嘉芬
訴訟代理人 陳建三律師
被 告 上合租賃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廖芫君
訴訟代理人 陳隆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4 月 13 日
彰化簡易庭 法 官 廖政勝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4 月 13 日
書記官 彭品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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