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定要替換的判決書內文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彰化簡易庭民事簡易判決
110年度彰簡字第131號
原 告 林春德
被 告 唐婉倩
訴訟代理人 唐有孝
被 告 賴佩如
張憲統
上列當事人間給付票款事件,本院於民國110年9月15日言詞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 文
被告唐婉倩、賴佩如應連帶給付原告新臺幣1,365,000元,及其中附表編號1至3所示金額,各自附表編號1至3所示提示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6%計算之利息。
被告唐婉倩、張憲統應連帶給付原告新臺幣3,343,000元,及其中附表編號4至12所示金額,各自附表編號4至12所示提示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6%計算之利息。
訴訟費用新臺幣47,629元,由被告唐婉倩、賴佩如連帶負擔新臺幣13,809元,由被告唐婉倩、張憲統連帶負擔新臺幣33,820元。
本判決得假執行。
事實及理由被告賴佩如、張憲統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核無民事訴訟法第386條所列各款情形,爰依職權由原告一造辯論而為判決。
原告聲明:如主文第1、2項所示。
陳述:原告執有如附表所示被告唐婉倩簽發並由被告賴佩如、張憲統背書交付之支票12紙(下合稱系爭支票),詎按期提示遭退票。
原告取得系爭支票並非出於惡意,被告唐婉倩不得以自己與被告賴佩如、張憲統間所存抗辯之事由對抗原告。
爰依票據關係,請求被告連帶給付票款。
被告唐婉倩聲明:原告之訴駁回。
陳述:被告唐婉倩係為被告賴佩如、張憲統詐騙投資而簽發系爭支票,且不知系爭支票為何移轉至原告持有。
被告賴佩如、張憲統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亦未提出書狀作何聲明或陳述。
民事訴訟法第280條第1項前段規定「當事人對於他造主張之事實,於言詞辯論時不爭執者,視同自認」;
票據法第5條第1項規定「在票據上簽名者,依票上所載文義負責」,第13條規定「票據債務人不得以自己與發票人或執票人之前手間所存抗辯之事由對抗執票人。
但執票人取得票據出於惡意者,不在此限」,第96條第1項規定「發票人、承兌人、背書人及其他票據債務人,對於執票人連帶負責」,第126條規定「發票人應照支票文義擔保支票之支付」,第133條規定「執票人向支票債務人行使追索權時,得請求自為付款提示日起之利息,如無約定利率者,依年利六釐計算」,第144條規定「第2章第1節第25條第2項關於發票人之規定;
第2節關於背書之規定,除第35條外;
第2章第7節關於付款之規定,除第69條第1項、第2項、第70條、第72條、第76條外;
第2章第9節關於追索權之規定,除第85條第2項第1款、第2款、第87條、第88條、第97條第1項第2款、第2項及第101條外;
第2章第10節關於拒絕證書之規定,除第108條第2項、第109條及第110條外;
均於支票準用之」。
票據為文義證券及無因證券,票據上之權利義務,悉依票上所載文義定之,與其基礎之原因關係各自獨立。
票據上權利之行使,不以其原因關係存在為前提,執票人行使票據上權利時,就其基礎之原因關係確係有效存在之事實,自不負舉證責任;
票據債務人主張執票人取得票據出於惡意,應由票據債務人就該惡意之事實負舉證之責。
經查:㈠原告主張其執有如附表所示被告唐婉倩簽發並由被告賴佩如、張憲統背書交付之系爭支票,詎按期提示遭退票之事實,業據其提出系爭支票及退票理由單為證,且為被告不爭執,堪信為真。
㈡被告唐婉倩係以其與被告賴佩如、張憲統間所存抗辯之事由,拒絕給付票款,其又未指原告取得系爭支票出於惡意並舉證證明,依前開說明,自應由被告連帶給付票款。
從而原告依票據關係,請求判決如主文第1、2項所示,為有理由,應予准許。
本件係適用簡易程序所為被告敗訴之判決,就原告勝訴部分,應依職權宣告假執行,及依職權確定訴訟費用額為新臺幣(下同)47,629元(第一審裁判費),酌量命被告以比例分擔。
本件判決事證已臻明確,兩造其餘主張及舉證,核與判決結果無影響,不另論述。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9 月 29 日
彰化簡易庭 法 官 廖政勝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判決送達後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並按應送達於他造之人數提出繕本或影本,及繳納第二審裁判費。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9 月 29 日
書 記 官 梁高賓
附表:
編號 支票號碼 金額 付款人 發票日 提示日 1 HI0000000 43萬5,000元 彰化第六信用合作社秀水分社 109年12月22日 109年12月22日 2 HI0000000 33萬 彰化第六信用合作社秀水分社 110年1月15日 110年1月15日 3 HI0000000 60萬 彰化第六信用合作社秀水分社 110年2月24日 110年2月24日 4 HI0000000 29萬 彰化第六信用合作社秀水分社 109年11月26日 109年11月26日 5 HI0000000 49萬3,000元 彰化第六信用合作社秀水分社 109年12月1日 109年12月1日 6 HI0000000 40萬 彰化第六信用合作社秀水分社 109年12月7日 109年12月7日 7 HI0000000 30萬元 彰化第六信用合作社秀水分社 109年12月15日 109年12月15日 8 HI0000000 36萬元 彰化第六信用合作社秀水分社 109年12月25日 109年12月25日 9 HI0000000 52萬元 彰化第六信用合作社秀水分社 110年1月8日 110年1月8日 10 HI0000000 35萬元 彰化第六信用合作社秀水分社 110年1月23日 110年1月25日 11 HI0000000 33萬元 彰化第六信用合作社秀水分社 110年2月3日 110年2月3日 12 HI0000000 30萬元 彰化第六信用合作社秀水分社 110年2月5日 110年2月5日
還沒人留言.. 成為第一個留言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