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簡易庭民事-CHEV,98,彰訴,3,20090316,1


設定要替換的判決書內文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彰化簡易庭民事裁定 98年度彰訴字第3號
原 告
即反訴被告 承化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甲○○
訴訟代理人 丙○○
被 告
即反訴原告 益利工業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乙○○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貨款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98 年 3 月 16 日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彰化簡易庭
法 官 簡燕子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98 年 3 月 16 日
書記官 梁永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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