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速前往
設定要替換的判決書內文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彰化簡易庭民事裁定 100年度彰簡字第349號
上 訴 人 唐媺娟
唐樺岳
上列上訴人與被上訴人花旗(台灣)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請求塗銷所有權移轉登記等事件,上訴人對於民國101年2月14日本院第一審判決提起上訴。
查本件訴訟標的價額核定為新台幣130,699元,應徵第二審裁判費新台幣2,160元,未據上訴人繳納。
茲依民事訴訟法第436條之1第3項、第442條第2項前段規定,限上訴人於收受本裁定送達後7日內逕向本庭如數補繳,逾期不繳,即駁回上訴,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3 月 13 日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彰化簡易庭
法 官 羅秀緞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3 月 14 日
書記官 吳政峯
還沒人留言.. 成為第一個留言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