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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 解 筆 錄
113年度壢司保險小調字第486號
聲 請 人 旺旺友聯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劉自明
代 理 人 陳君儀
相 對 人 戴孟傑
上列當事人間113年度壢司保險小調字第486號損害賠償(交通)
事件於中華民國000年0月0日下午3時整在本院調解中心調解成立
,出席職員如下:
司法事務官 張尹嫚
法院書記官 王震惟
調解 委員 鍾玉珍
到庭調解關係人如下:
聲請人代理人 陳君儀
相 對 人 戴孟傑
司法事務官宣示本件調解成立,內容如下:
一、相對人願於民國113年8月10日前給付聲請人新台幣6千元,並願將前開款項匯款至聲請人指定之帳戶。
二、聲請人就本件交通事故所生之民事請求權均拋棄。
三、程序費用各自負擔。
上列調解筆錄經當庭閱覽或朗讀均認無誤後簽名如下:
聲請人代理人 陳君儀
相 對 人 戴孟傑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7 月 2 日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中壢簡易庭
法院書記官 王震惟
司法事務官 張尹嫚
以上筆錄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7 月 10 日 書記官 王震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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