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北簡易庭(含竹東)民事-CPEV,109,竹北小,445,20201006,1


設定要替換的判決書內文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竹北簡易庭民事裁定
109年度竹北小字第445號
原 告 華南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陳文智
訴訟代理人
兼送達代收人林柏江
被 告 徐顥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損害賠償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10 月 6 日
民事第一庭 法 官 王碧瑩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10 月 6 日
書記官 嚴翠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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