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速前往
設定要替換的判決書內文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4年度竹北簡字第147號
原 告 凱基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原名萬泰商業銀行股
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魏寶生
訴訟代理人 潘俐君
被 告 邱創勲
陳玟蘭
上列當事人間塗銷土地所有權移轉登記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8 月 5 日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竹北簡易庭
法 官 林麗玉
上列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8 月 5 日
書記官 何尚安
還沒人留言.. 成為第一個留言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