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橋頭地方法院刑事-CTDM,113,聲,484,202407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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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橋頭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13年度聲字第484號
聲 請 人 臺灣橋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受 刑 人 高永瑞



上列聲請人因受刑人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113年度執聲字第412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高永瑞犯如附表所示之罪,所處如附表所示之有期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捌年。

理 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受刑人高永瑞因犯如附表所示之罪,先後經判決確定如附表,應依刑法第50條、第53條及第51條第5款規定,定其應執行之刑,爰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規定聲請裁定等語。

二、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者,依第51條之規定,定其應執行之刑;

宣告多數有期徒刑者,於各刑中之最長期以上,各刑合併之刑期以下,定其刑期。

但不得逾30年,刑法第53條、第51條第5款分別定有明文。

其次,數罪併罰之定應執行刑,係出於刑罰經濟與責罰相當之考量,並非予以犯罪行為人或受刑人不當之利益,為一種特別的量刑過程,即對犯罪行為人或受刑人本身及所犯各罪之總檢視,除應考量行為人所犯數罪反應出之人格特性,並應權衡審酌行為人之責任與整體刑法目的及相關刑事政策,在量刑權之法律拘束性原則下,依刑法第51條第5款之規定,採限制加重原則,以宣告各刑中之最長期為下限,各刑合併之刑期為上限,但最長不得逾30年,資為量刑自由裁量權之外部界限,並應受法秩序理念規範之比例原則、平等原則、責罰相當原則等裁量權之內部抽象價值要求界限之支配,以兼顧刑罰衡平原則(最高法院100年度台抗字第440號裁定意旨參照)。

三、查受刑人犯附表所示各罪,先後經判處如附表所示之刑且分別確定在案等情,有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及各該刑事判決在卷可稽,茲檢察官聲請定應執行之刑,本院審核認為正當,應予准許。

再受刑人所犯編號1至7之罪,前經法院裁定應執行有期徒刑7年2月在案,然既有附表所示各罪應定執行刑,前揭所定之刑即當然失效,本院自可更定其刑。

而本件既不得逾越刑法第51條第5款所定法律外部界限、即不得重於附表所示各罪總和(即有期徒刑8年11月),亦應受內部界限拘束(即有期徒刑8年3月),復審酌受刑人所犯編號1至6、8均為非法清理(除)廢棄物罪,行為時間集中於民國108至000年0月間,犯罪手法相似,編號7則係一般洗錢罪,行為時間為000年0月間,而與上開非法清理(除)廢棄物罪之罪質不同,犯罪類型及侵害法益互異,並考量受刑人陳述希望從輕量刑等意見,暨各罪所生損害、反應出之人格特性、加重效益及整體犯罪非難評價等綜合判斷,定如主文所示之應執行刑。

至編號7判決併科罰金部分,因並無數罪併罰而有二裁判以上須定應執行刑之情形,故應與前述有期徒刑定應執行刑部分併執行之,且無須特別附記於主文欄,附此敘明。

四、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刑法第53條、第51條第5款,裁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7 月 3 日
刑事第二庭 法 官 方佳蓮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7 月 4 日
書記官 林品宗
附表:
編 號 罪名 宣告刑 犯罪日期 最後事實審 確定判決 備註 法院、案號 判決日期 法院、案號 確定日期 1 非法清理廢棄物 有期徒刑1年6月 108年2、3月間起至同年0月間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0年度訴字第283號 110年10月25日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0年度訴字第283號 110年12月8日 前經法院裁定應執行有期徒刑7年2月 2 非法清除廢棄物 有期徒刑1年2月 108年10月18日以前不詳時間 本院110年度審訴字第289號 110年11月16日 本院110年度審訴字第289號 110年12月29日 3 非法清除、處理廢棄物 有期徒刑1年 108年1月起至同年0月間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1年度訴緝字第76號 111年6月30日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1年度訴緝字第76號 111年8月2日 4 非法清理廢棄物 有期徒刑1年 108年12月25日 本院111年度訴緝字第15號 111年6月29日 本院111年度訴緝字第15號 111年8月3日 5 非法清理廢棄物 有期徒刑1年1月 000年00月間起至110年3月查獲時止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111年度訴字第318號 111年10月31日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111年度訴字第318號 111年12月6日 6 非法清理廢棄物 有期徒刑1年6月 000年0月間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2年度訴字第234號 112年5月29日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2年度訴字第234號 112年7月5日 7 一般洗錢 有期徒刑7月,併科罰金新臺幣(下同)10,000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1,000元折算1日 110年6月9日 本院112年度審金訴字第222號 112年8月2日 本院112年度審金訴字第222號 112年8月30日 8 非法清除廢棄物 有期徒刑1年1月 108年7月7日 本院110年度訴字第127號 112年4月13日 本院110年度訴字第127號 112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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