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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橋頭地方法院刑事判決
112年度審智易字第18號
公 訴 人 臺灣橋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王培宇
上列被告因違反著作權法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12年度偵字第8950號),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本件公訴不受理。
理 由
一、公訴意旨係以:被告王培宇明知JVID線上寫真影音平台(下稱JVID網站)上所發布、名稱為「[#哀哀叫劇情15分鐘#三點全露#隱藏版]極樂按摩棒~師傅~"屁眼"不可以掰開來啦~嗚...嗚...嗚!!」之影片(下稱系爭影片),係告訴人雷麒科技有限公司(下稱雷麒公司)取得著作財產權專屬授權之視聽著作,不得擅自以重製方法予以侵害,竟仍基於以重製方法侵害著作財產權之犯意,於民國111年2月17日16時6分許,以門號0000000000號註冊之會員帳號「abcha0108」登入JVID網站購買系爭影片後,再於111年5月3日前之某時,以不詳方式,將系爭影片予以下載,而以此重製方式侵害告訴人雷麒公司之著作財產權。
嗣於111年5月3日,雷麒公司法務人員在通訊軟體Telegram「大收藏家(福利姬 秀人网 JVI...」群組內發現系爭影片,因認被告違反著作權法第91條第1項之擅自以重製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罪嫌。
二、按告訴乃論之罪,告訴人於第一審辯論終結前,得撤回其告訴;
又告訴經撤回者,法院應諭知不受理之判決,刑事訴訟法第238條第1項,及第303條第3款定有明文。
三、經查,本件被告王培宇因違反著作權法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認其涉犯著作權法第91條第1項之罪嫌,惟依同法第100條之規定,須告訴乃論。
茲因被告與告訴人雷麒公司調解成立,且告訴人並具狀撤回告訴,有本院調解筆錄與刑事撤回告訴狀在卷可稽,揆諸前開說明,爰不經言詞辯論,逕為諭知不受理之判決。
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303條第3款、第307條,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 月 16 日
刑事第六庭 法 官 陳狄建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收受判決後 20 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書狀,並應敘述具體理由。
其未敘述上訴理由者,應於上訴期間屆滿後20 日內向本院補提理由書 (均須按他造當事人之人數附繕本)「切勿逕送上級法院」。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 月 16 日
書記官 林毓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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