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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橋頭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6年度除字第56號
聲 請 人 蘇良木即原源橡膠五金行
代 理 人 蘇琬婷
上列聲請人聲請宣告支票無效事件,本院於民國106年5月18日言詞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 文
附表所載之支票拾張無效。
聲請程序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事實及理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聲請人執有如附表所示支票10張,因不慎被竊,經本院以105年度司催字第613號裁定公示催告在案,聲請人並已刊登於民國105年12月24日太平洋日報。
現申報權利期間已滿,並無任何人依法主張權利,顯見附表所示支票10張確為聲請人所遺失,爰依民事訴訟法第545條第1項,聲請為除權判決等語。
二、按票據喪失時,票據權利人得為公示催告之聲請;又公示催告,聲請人得於申報權利之期間已滿後3 個月內,聲請為除權判決。
票據法第19條、民事訴訟法第545條前段分別定有明文。
經查:如附表所示支票10張,經本院以105年度司催字第613號公示催告在案,經聲請人於105年12月24日刊登該裁定於太平洋日報,迄今已滿4個月之申報權利期間,有太平洋日報1份在卷為憑,是本件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106年4月24日屆滿後尚未逾3個月,迄今無人申報權利及提出原支票,聲請人之聲請應予准許。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第549條之1,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5 月 24 日
民事第三庭 法 官 吳芝瑛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5 月 24 日
書記官 張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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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
├──┬──────┬─────┬─────┬──────┬─────┬───────┬─────┤
│編號│發 票 人 │受 款 人│付 款 人│帳 號│票面金額 │ 發 票 日 │支票號碼 │
│ │ │ │ │ │(新臺幣)│ │ │
├──┼──────┼─────┼─────┼──────┼─────┼───────┼─────┤
│001 │正興活塞股份│原源橡膠五│合作金庫商│033070501317│13,440元 │105年11月10日 │JK4588770 │
│ │有限公司 │金行 │業銀行股份│9 │ │ │ │
│ │蔡義信 │ │有限公司岡│ │ │ │ │
│ │ │ │山分行 │ │ │ │ │
├──┼──────┼─────┼─────┼──────┼─────┼───────┼─────┤
│002 │正興活塞股份│原源橡膠五│合作金庫商│033070501317│52,710元 │105年12月10日 │JK4588878 │
│ │有限公司 │金行 │業銀行股份│9 │ │ │ │
│ │蔡義信 │ │有限公司岡│ │ │ │ │
│ │ │ │山分行 │ │ │ │ │
├──┼──────┼─────┼─────┼──────┼─────┼───────┼─────┤
│003 │富臣五金企業│空白 │兆豐國際商│10327050773 │10,000元 │105年12月31日 │WM3799964 │
│ │行 黃秀雲 │ │業銀行股份│ │ │ │ │
│ │ │ │有限公司仁│ │ │ │ │
│ │ │ │武分行 │ │ │ │ │
├──┼──────┼─────┼─────┼──────┼─────┼───────┼─────┤
│004 │富臣五金企業│空白 │兆豐國際商│10327050773 │13,000元 │105年11月30日 │WM3799957 │
│ │行 黃秀雲 │ │業銀行股份│ │ │ │ │
│ │ │ │有限公司仁│ │ │ │ │
│ │ │ │武分行 │ │ │ │ │
├──┼──────┼─────┼─────┼──────┼─────┼───────┼─────┤
│005 │伸益車體有限│原源橡膠五│臺灣銀行股│060031046214│14,994元 │105年12月5日 │AK4538081 │
│ │公司 陳言珄│金行 │份有限公司│ │ │ │ │
│ │ │ │岡山分行 │ │ │ │ │
│ │ │ │ │ │ │ │ │
├──┼──────┼─────┼─────┼──────┼─────┼───────┼─────┤
│006 │蘇瓊華 │空白 │臺灣新光商│073630200145│3,780元 │105年11月5日 │AZ0385023 │
│ │ │ │業銀行股份│4 │ │ │ │
│ │ │ │有限公司路│ │ │ │ │
│ │ │ │竹簡易型分│ │ │ │ │
│ │ │ │行 │ │ │ │ │
├──┼──────┼─────┼─────┼──────┼─────┼───────┼─────┤
│007 │蘇瓊華 │空白 │臺灣新光商│073630200145│3,780元 │105年12月5日 │AZ0385051 │
│ │ │ │業銀行股份│4 │ │ │ │
│ │ │ │有限公司路│ │ │ │ │
│ │ │ │竹簡易型分│ │ │ │ │
│ │ │ │行 │ │ │ │ │
├──┼──────┼─────┼─────┼──────┼─────┼───────┼─────┤
│008 │信興機械工程│原源橡膠五│臺灣土地銀│070051009884│4,427元 │106年1月3日 │CJA1286774│
│ │股份有限公司│金行 │行股份有限│ │ │ │ │
│ │王三發 │ │公司路竹分│ │ │ │ │
│ │ │ │行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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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9 │翔榛興業有限│原源橡膠五│臺灣中小企│83001037687 │4,326元 │105年12月10日 │ZC7801906 │
│ │公司 王慶華│金行 │業銀行股份│ │ │ │ │
│ │ │ │有限公司岡│ │ │ │ │
│ │ │ │山分行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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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 │翔榛興業有限│原源橡膠五│臺灣中小企│83001037687 │9,251元 │105年11月10日 │ZC7801824 │
│ │公司 王慶華│金行 │業銀行股份│ │ │ │ │
│ │ │ │有限公司岡│ │ │ │ │
│ │ │ │山分行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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