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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橋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0年度司促字第1000號
債 權 人 馨琳揚企管顧問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唐明良
上列債權人與債務人沈弘騏( 原名: 沈辰珉、沈光明) 間請求支付命令事件,債權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5 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應補正之事項:
請提出專案申請日101 年5 月3 日,無繳上網699 單門號維繫專案(24)申請書(含行銷優惠費用約定條款)。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1 月 20 日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民事庭
司法事務官 鐘雅欣
本裁定不得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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