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嘉義地方法院刑事-CYDM,104,訴,346,201508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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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嘉義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04年度訴字第346號
公 訴 人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李忻蓉
選任辯護人 吳碧娟律師
上列被告因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等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03年度偵字第7009號),業經辯論終結,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並定於民國104年9月15日上午9時30分,在本院第七法庭審理,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8 月 26 日
刑事第一庭 審判長法 官 陳仁智
法 官 康敏郎
法 官 簡仲頤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件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8 月 26 日
書記官 林玫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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