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嘉義地方法院刑事-CYDM,106,易,79,20170508,2


設定要替換的判決書內文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06年度易字第79號
公 訴 人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劉釆筑
陳素貞
鄭竺安
上列被告等因賭博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05年度偵字第5445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劉釆筑、陳素貞及鄭竺安逕以簡易判決處刑。

理 由

一、本件被告等因賭博案件,經檢察官依通常程序起訴,因被告等自白犯罪,本院認為宜以簡易判決處刑。

二、依刑事訴訟法第220條、第449條第2項,裁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5 月 8 日
刑事第三庭 法 官 謝其達
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5 月 8 日
書記官 張紜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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