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嘉義地方法院刑事-CYDM,112,聲,600,202309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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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嘉義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12年度聲字第600號
聲 請 人 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受 刑 人 周琦政



(現於法務部○○○○○○○○○○○執行中)
上列聲請人因受刑人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112年度執字第2355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周琦政所犯如附表所示之罪,所處如附表所示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柒年伍月。

理 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受刑人周琦政因違反藥事法等案件,先後經法院判決確定如附表,應依刑法第53條及第51條第5款定其應執行之刑,爰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聲請裁定等語。

二、裁判確定前犯數罪者,併合處罰之。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在此限:一、得易科罰金之罪與不得易科罰金之罪。

三、得易服社會勞動之罪與不得易科罰金之罪。

四、得易服社會勞動之罪與不得易服社會勞動之罪。

前項但書情形,受刑人請求檢察官聲請定應執行刑者,依第51條規定定之;

數罪併罰,分別宣告其罪之刑,依下列各款定其應執行者:五、宣告多數有期徒刑者,於各刑中之最長期以上,各刑合併之刑期以下,定其刑期。

但不得逾30年;

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者,依第51條之規定,定其應執行之刑,刑法第50條第1項第1、3、4款、第2項、第51條第5款及第53條,分別定有明文。

又數罪併罰,應依分別宣告其罪之刑為基礎,定其應執行刑,此觀刑法第51條規定自明,故一裁判宣告數罪之刑,雖曾經定其執行刑,但如再與其他裁判宣告之刑定其執行刑時,前定之執行刑當然失效,仍應以其各罪宣告之刑為基礎,定其執行刑,不得以前之執行刑為基礎,以與後裁判宣告之刑,定其執行刑。

又法律上屬於自由裁量之事項,有其外部性界限及內部性界限,並非概無拘束。

依據法律之具體規定,法院應在其範圍選擇為適當之裁判者,為外部性界限;

而法院為裁判時,應考量法律之目的,及法律秩序之理念所在者,為內部性界限。

法院為裁判時,二者均不得有所踰越。

在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定其應執行之刑時,固屬於法院自由裁量之事項,然仍應受前揭外部性界限及內部性界限之拘束,此有最高法院83年度台抗字第502號裁定、93年度台非字第192號判決意旨可資參照。

三、經查,受刑人因竊盜等案件,經如附表所示法院先後判處如附表所示之刑確定在案,其中受刑人所犯如附表編號一至三所示之罪屬得易科罰金之罪,如附表編號四至十三所示之罪屬不得易科罰金且不得易服社會勞動之罪,如附表編號十四至十六所示之罪屬不得易科罰金然得易服社會勞動之罪,而上開十六罪復經受刑人請求定應執行刑,有各該判決書、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定刑聲請書等件在卷可稽,經核與前開併合處罰之要件相符,茲檢察官依受刑人之請求向本院聲請就附表所示十六罪定應執行刑,本院審核認聲請為正當,爰審酌如附表編號一至七所示各罪、如附表編號八至十六所示各罪間之犯罪型態、手段、動機、所侵害之法益及不法內涵相近,然如附表編號一至七所示各罪、如附表編號八至十六所示各罪分屬不同之犯罪類型所彰顯之責任非難重複程度等情狀,依受刑人如附表備註欄所示前經定執行刑案件中之刑度遞減程度加以微調後,定其應執行之刑如主文所示。

至如附表編號一至七所示之罪、如附表編號八至十三所示之罪、如附表編號十四至十六所示之罪,雖分別有如附表備註欄所示前經法院定應執行刑確定之情形,然依據上開說明,本院仍應更定其應執行刑,惟應受內部界限之拘束,附此敘明。

四、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刑法第50條第2項、第53條、第51條第5款,裁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9 月 7 日
刑事第三庭 法 官 官怡臻
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應附繕本)。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9 月 8 日
書記官 林亭如
附表:
編號 一 二 三 罪名 加重竊盜未遂 竊盜 加重竊盜未遂 宣告刑 有期徒刑5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下同)1,000元折算1日 有期徒刑5月,如易科罰金,以1,000元折算1日 有期徒刑6月,如易科罰金,以1,000元折算1日 犯罪日期 110年4月2日 110年4月2日 110年3月31日 偵 查 機關 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 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 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 案號 110年度偵字第5512號 110年度偵字第5512號 110年度偵字第8125號 最後 事實 審 法院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案號 110年度朴簡字第235號 110年度朴簡字第235號 110年度易字第518號 判決日期 110年8月23日 110年8月23日 110年12月14日 確定 判 決 法院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案號 110年度朴簡字第235號 110年度朴簡字第235號 110年度易字第518號 確定日期 110年10月1日 110年10月1日 111年1月18日 備註 如附表編號一至七所示之罪,經本院以111年度聲字第566號裁定定其應執行刑為有期徒刑3年確定。

編號 四 五 六 罪名 加重竊盜 加重竊盜 加重竊盜 宣告刑 有期徒刑8月 有期徒刑8月 有期徒刑8月 犯罪日期 110年6月19日 110年9月26日 110年10月1日 偵 查 機關 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 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 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 案號 110年度偵字第5930號 110年度偵字第9636號 110年度偵字第9636號 最後 事實 審 法院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案號 110年度易字第711號 110年度易字第586號 110年度易字第586號 判決日期 111年1月27日 111年3月30日 111年3月30日 確定 判 決 法院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案號 110年度易字第711號 110年度易字第586號 110年度易字第586號 確定日期 111年3月8日 111年4月26日 111年4月26日 備註 如附表編號一至七所示之罪,經本院以111年度聲字第566號裁定定其應執行刑為有期徒刑3年確定。

編號 七 八 九 罪名 加重竊盜 販賣第二級毒品 販賣第二級毒品 宣告刑 有期徒刑7月 有期徒刑5年3月 有期徒刑5年2月 犯罪日期 110年3月29日 110年3月17日 110年3月30日 偵 查 機關 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 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 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 案號 110年度偵字第5699號等 110年度偵字第5229號等 110年度偵字第5229號等 最後 事實 審 法院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案號 110年度易字第569號 110年度訴字第639號 110年度訴字第639號 判決日期 111年4月14日 112年6月26日 112年6月26日 確定 判 決 法院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案號 110年度易字第569號 110年度訴字第639號 110年度訴字第639號 確定日期 111年5月10日 112年7月24日 112年7月24日 備註 如附表編號一至七所示之罪,經本院以111年度聲字第566號裁定定其應執行刑為有期徒刑3年確定。
如附表編號八至十三所示之罪,經本院以110年度訴字第639號判決定其應執行刑為有期徒刑6年5月確定。

編號 十 十一 十二 罪名 販賣第二級毒品 販賣第二級毒品 販賣第二級毒品 宣告刑 有期徒刑5年3月 有期徒刑5年5月 有期徒刑5年4月 犯罪日期 110年3月17日 110年3月28日 110年4月13日 偵 查 機關 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 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 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 案號 110年度偵字第5229號等 110年度偵字第5229號等 110年度偵字第5229號等 最後 事實 審 法院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案號 110年度訴字第639號 110年度訴字第639號 110年度訴字第639號 判決日期 112年6月26日 112年6月26日 112年6月26日 確定 判 決 法院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案號 110年度訴字第639號 110年度訴字第639號 110年度訴字第639號 確定日期 112年7月24日 112年7月24日 112年7月24日 備註 如附表編號八至十三所示之罪,經本院以110年度訴字第639號判決定其應執行刑為有期徒刑6年5月確定。

編號 十三 十四 十五 罪名 販賣第二級毒品 轉讓禁藥 轉讓禁藥 宣告刑 有期徒刑5年2月 有期徒刑4月 有期徒刑4月 犯罪日期 110年3月29日 110年3月17日 110年3月23日 偵 查 機關 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 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 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 案號 110年度偵字第5229號等 110年度偵字第5229號等 110年度偵字第5229號等 最後 事實 審 法院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案號 110年度訴字第639號 110年度訴字第639號 110年度訴字第639號 判決日期 112年6月26日 112年6月26日 112年6月26日 確定 判 決 法院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案號 110年度訴字第639號 110年度訴字第639號 110年度訴字第639號 確定日期 112年7月24日 112年7月24日 112年7月24日 備註 如附表編號八至十三所示之罪,經本院以110年度訴字第639號判決定其應執行刑為有期徒刑6年5月確定。
如附表編號十四至十六所示之罪,經本院以110年度訴字第639號判決定其應執行刑為有期徒刑6月確定。

編號 十六 (以下空白) (以下空白) 罪名 轉讓禁藥 宣告刑 有期徒刑4月 犯罪日期 110年5月17日 偵 查 機關 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 案號 110年度偵字第5229號等 最後 事實 審 法院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案號 110年度訴字第639號 判決日期 112年6月26日 確定 判 決 法院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案號 110年度訴字第639號 確定日期 112年7月24日 備註 如附表編號十四至十六所示之罪,經本院以110年度訴字第639號判決定其應執行刑為有期徒刑6月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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