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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嘉義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13年度聲字第273號
聲 請 人 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受 刑 人 王文男
上列聲請人因受刑人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113年度執字第1025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王文男所犯如附表各罪所處之有期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肆年柒月。
理 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受刑人王文男因犯竊盜等案件,先後經法院判決確定如附表各罪所處之刑,應依刑法第53條及第51條第5款規定,定其應執行之刑,爰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聲請定其應執行刑等語。
二、按裁判確定前犯數罪者,併合處罰之。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在此限:一、得易科罰金之罪與不得易科罰金之罪。
二、得易科罰金之罪與不得易服社會勞動之罪。
三、得易服社會勞動之罪與不得易科罰金之罪。
四、得易服社會勞動之罪與不得易服社會勞動之罪。
前項但書情形,受刑人請求檢察官聲請定應執行刑者,依第51條規定定之;
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者,依刑法第51條之規定,定其應執行之刑;
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者,依刑法第51條之規定,定其應執行之刑;
宣告多數有期徒刑者,於各刑中之最長期以上,各刑合併之刑期以下,定其刑期。
但不得逾三十年。
刑法第50條、第53條、第51條第5款分別定有明文。
三、經查,受刑人因竊盜等案件,先後經法院判處如附表各編號所示之罪刑,其中編號1至7所示之罪,曾定應執行刑如附表編號1至7備註欄所示;
編號10至11所示之罪,曾定應執行刑如附表編號10至11備註欄所示,均已確定在案,此有各該刑事判決、裁定及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附卷可稽。
又附表編號3、4、10至15所示部分,係得易科罰金之罪;
編號1、2、5至9所示部分,均係不得易科罰金之罪,因受刑人具狀請求檢察官就如附表所示之罪,向法院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有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定刑聲請書1份在卷可考。
本院為上開案件犯罪事實最後判決之法院,認首揭聲請為正當。
爰依前揭規定,考量受刑人所犯附表編號10、11所示之罪皆為幫助施用毒品罪,且幫助施用毒品之對象為同一人;
而附表編號1至9、12至15所示各罪則均為竊盜犯罪,犯罪類型、行為態樣、手段、動機、侵害法益種類相似。
兼衡各次犯罪所得之總和、所生損害之程度、受刑人之意見等節,兼衡受刑人施以矯正之必要性、刑罰邊際效應遞減、所生痛苦程度遞增及復歸社會之可能性等情狀,而為整體評價後,依前揭規定,裁定如主文所示之應執行刑。
至沒收部分,不在本案定應執行刑範圍之內,仍應依原確定判決宣告執行之,附予敘明。
四、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刑法第53條、第50條第2項、第51條第5款,裁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4 月 3 日
刑事第五庭 法 官 陳盈螢
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應附繕本)。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4 月 3 日
書記官 蔡沛圻
附表:
編 號 1 2 3 罪 名 踰越牆垣侵入住宅竊盜罪 攜帶兇器竊盜罪 竊盜罪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8月 有期徒刑8月 有期徒刑4月 犯罪日期 111年10月23日 111年10月24日 112年1月13日 偵查(自訴)機關 年 度 案 號 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 111年度偵字第11993、12085號 同左 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 112年度偵字第718、3159、3278號 最 後 事實審 法院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同左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案號 111年度易字第624號 同左 112年度易字第163號 判決日期 112年2月21日 同左 112年4月28日 確 定 判 決 法院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同左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案號 111年度易字第624號 同左 112年度易字第163號 判決日期 112年3月15日 同左 112年5月25日 備註 編號1至7之宣告刑經本院以112年度聲字第585號裁定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6月
編 號 4 5 6 罪 名 竊盜罪 攜帶兇器毀壞門扇侵入住宅竊盜罪 侵入住宅竊盜罪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5月 有期徒刑9月 有期徒刑7月 犯罪日期 112年1月14日 112年1月14日 112年1月14日 偵查(自訴)機關 年 度 案 號 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 112年度偵字第718、3159、3278號 同左 同左 最 後 事實審 法院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同左 同左 案號 112年度易字第163號 同左 同左 判決日期 112年4月28日 同左 同左 確 定 判 決 法院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同左 同左 案號 112年度易字第163號 同左 同左 判決日期 112年5月25日 同左 同左 備註 編號1至7之宣告刑經本院以112年度聲字第585號裁定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6月
編 號 7 8 9 罪 名 攜帶兇器毀越窗戶侵入住宅竊盜罪 攜帶兇器毀越窗戶侵入住宅竊盜罪 侵入住宅竊盜罪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8月 有期徒刑8月 有期徒刑7月 犯罪日期 111年11月16日 111年11月11日 112年1月12日 偵查(自訴)機關 年 度 案 號 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 112年度偵字第1964號 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 112年度偵字第954、1550、1595號 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 112年度偵字第4602號 最 後 事實審 法院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案號 112年度易字第132號 112年度易字第158號 112年度易字第250號 判決日期 112年4月28日 112年6月6日 112年7月5日 確 定 判 決 法院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案號 112年度易字第132號 112年度易字第158號 112年度易字第250號 判決日期 112年5月23日 112年7月4日 112年8月8日 備註 編號1至7之宣告刑經本院以112年度聲字第585號裁定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6月
編 號 10 11 12 罪 名 幫助施用第二級毒品罪 幫助施用第二級毒品罪 竊盜罪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2月 有期徒刑2月 有期徒刑4月 犯罪日期 111年11月10日 000年00月下旬某日 111年10月28日 偵查(自訴)機關 年 度 案 號 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 112年度偵字第10955號 同左 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 111年度偵字第11758、12091號、112年度偵字第100、7684號 最 後 事實審 法院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同左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案號 113年度朴簡字第18號 同左 112年度易字第836號 判決日期 113年1月16日 同左 113年1月12日 確 定 判 決 法院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同左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案號 113年度朴簡字第18號 同左 112年度易字第836號 判決日期 113年2月15日 同左 113年2月15日 備註 編號10至11之宣告刑於判決時定應執行刑為有期徒刑3月
編 號 13 14 15 罪 名 竊盜罪 竊盜罪 竊盜罪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4月 有期徒刑4月 有期徒刑4月 犯罪日期 111年10月28日 111年10月29日 111年11月11日 偵查(自訴)機關 年 度 案 號 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 111年度偵字第11758、12091號、112年度偵字第100、7684號 同左 同左 最 後 事實審 法院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同左 同左 案號 112年度易字第836號 同左 同左 判決日期 113年1月12日 同左 同左 確 定 判 決 法院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同左 同左 案號 112年度易字第836號 同左 同左 判決日期 113年2月15日 同左 同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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