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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嘉義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13年度聲字第694號
聲 請 人 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受 刑 人 黃柏誠
上列聲請人因受刑人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113年度執字第3092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黃柏誠所犯如附表所示之罪,所處如附表所示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捌年拾月。
理 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受刑人黃柏誠因詐欺等案件,先後經法院判決確定如附表,應依刑法第53條、第51條第5款定其應執行之刑,爰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聲請裁定等語。
二、按裁判確定前犯數罪者,併合處罰之。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在此限:一、得易科罰金之罪與不得易科罰金之罪。
二、得易科罰金之罪與不得易服社會勞動之罪。三、得易服社會勞動之罪與不得易科罰金之罪。
四、得易服社會勞動之罪與不得易服社會勞動之罪。
前項但書情形,受刑人請求檢察官聲請定應執行刑者,依第51條規定定之,刑法第50條定有明文。
次按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宣告多數有期徒刑者,於各刑中之最長期以上,各刑合併之刑期以下,定其應執行之刑期,但不得逾三十年,刑法第51條第5款、第53條分別定有明文。
三、經查:本件受刑人因加重詐欺等案件,於附表所示之犯罪日期,犯如附表所示之罪,先後經法院判處如附表所示之刑確定在案,有前揭判決書及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各1份在卷可稽,茲因如附表編號1所示之罪,其判決確定日期為民國112年9月22日,而如附表編號2至47所示之罪,其犯罪日期均係在112年9月22日之前,是檢察官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本院審核後認其聲請為正當,本院審酌受刑人所犯如附表所示之罪,罪數為47罪,各罪均非偶發性犯罪,各罪罪名、罪質、侵害法益均屬相同,且犯罪時間相近、手法相同,各罪差異性甚低;
考量於併合處罰時,其責任非難重複之程度有別、實現刑罰經濟的功能,暨數罪對法益侵害並無特別加重之必要,倘就其刑度予以實質累加尚與現代刑事政策及刑罰之社會功能不符,衡量其責任與整體刑法目的及相關刑事政策,並斟酌編號1至12所示之罪曾經定應執行刑之內部界限及聽取受刑人之意見(見本院卷第85頁之意見調查表),定其應執行之刑。
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477條第1項,刑法第53條、第51條第5款,裁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8 月 26 日
刑事第九庭 法 官 黃美綾
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應附繕本)。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8 月 28 日
書記官 李承翰
附表:受刑人黃柏誠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
編
號
罪
名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
財罪
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
財罪
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
財罪
宣
告
刑有期徒刑1年3月
有期徒刑1年3月
有期徒刑1年3月
犯罪日期111年11月12日
000年00月00日下午5
時48分許
000年00月00日下午5
時54分許
偵查(自
訴)機關
年度案號
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
112 年度偵字第192
8、3059號
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
112 年度偵字第192
8、3059號
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
112 年度偵字第192
8、3059號
最
法
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
後
事
實
審
案
號112年度訴字第343號112年度訴字第343號112年度訴字第343號判決日
期
112年8月21日
112年8月21日
112年8月21日
確
定
判
決
法
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
案
號112年度訴字第343號112年度訴字第343號112年度訴字第343號判
決
確定日
期
112年9月22日
112年9月22日
112年9月22日
是否為得
易科罰金
之
案
件
否
否
否
是否為得
易服社會
勞動案件
否
否
否
備 註
⒈編號1至12所示之罪,經臺灣臺南地方法院以113年度聲字第791號裁定定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3月確定。
編
號
罪
名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
財罪
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
財罪
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
財罪
宣
告
刑有期徒刑1年3月
有期徒刑1年3月
有期徒刑1年6月
犯罪日期111年12月10日晚間7
時53分至57分許
000年00月00日下午4
時27分至28分許
111年11月15日凌晨1
時50分至53分許
偵查(自
訴)機關
年度案號
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
112 年度偵字第192
8、3059號
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
112 年度偵字第192
8、3059號
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
112 年度偵字第192
8、3059號
最
後
事
實
審
法
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
案
號112年度訴字第343號112年度訴字第343號112年度訴字第343號判決日
期
112年8月21日
112年8月21日
112年8月21日
確
定
判
決
法
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
案
號112年度訴字第343號112年度訴字第343號112年度訴字第343號判
決112年9月22日
112年9月22日
112年9月22日
(續上頁)
確定日
期
是否為得
易科罰金
之
案
件
否
否
否
是否為得
易服社會
勞動案件
否
否
否
備 註
⒈編號1至12所示之罪,經臺灣臺南地方法院以113年度聲字第791號裁定定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3月確定。
編
號
罪
名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
財罪
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
財罪
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
財罪
宣
告
刑有期徒刑1年6月
有期徒刑1年6月
有期徒刑1年6月
犯罪日期111年11月15日晚間8
時58分至9時許
000年00月00日下午5
時21分至24分許
111年12月10日晚間7
時49分至57分許
偵查(自
訴)機關
年度案號
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
112 年度偵字第192
8、3059號
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
112 年度偵字第192
8、3059號
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
112 年度偵字第192
8、3059號
最
後
事
實
審
法
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
案
號112年度訴字第343號112年度訴字第343號112年度訴字第343號判決日
期
112年8月21日
112年8月21日
112年8月21日
確
定
判
決
法
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
案
號112年度訴字第343號112年度訴字第343號112年度訴字第343號判
決
確定日
期
112年9月22日
112年9月22日
112年9月22日
是否為得
易科罰金
之
案
件
否
否
否
是否為得
易服社會
勞動案件
否
否
否
(續上頁)
備 註
⒈編號1至12所示之罪,經臺灣臺南地方法院以113年度聲字第791號裁定定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3月確定。
編
號
罪
名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
財罪
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
財罪
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
財罪
宣
告
刑有期徒刑1年8月
有期徒刑1年2月
有期徒刑1年5月
犯罪日期000年00月00日下午4
時27分至48分許
000年00月00日下午4
時54分許
111年12月26、27日
(聲請書誤載為111年
12月27日)
偵查(自
訴)機關
年度案號
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
112 年度偵字第192
8、3059號
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
112 年度偵字第192
8、3059號
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
112年度偵字第8828
號、臺灣嘉義地方檢
察署112年度偵字第3
273號
最
後
事
實
審
法
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案
號112年度訴字第343號112年度訴字第343號112年度金訴字第525號
判決日
期
112年8月21日
112年8月21日
112年11月30日
確
定
判
決
法
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案
號112年度訴字第343號112年度訴字第343號112年度金訴字第525號
判
決
確定日
期
112年9月22日
112年9月22日
113年4月22日
是否為得
易科罰金
之
案
件
否
否
否
是否為得
易服社會
勞動案件
否
否
否
備 註
⒈編號1至12所示之罪,經臺灣臺南地方法院以113年度聲字第791號裁定定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3月確定。
(續上頁)
編
號
罪
名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
財罪
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
財罪
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
財罪
宣
告
刑有期徒刑1年1月
有期徒刑1年1月
有期徒刑1年1月
犯罪日期111年12月18日(聲請
書誤載為111年12月1
5日)
111年12月28日(聲請
書誤載為111年12月2
3日)
111年12月30日(聲請
書誤載為111年12月2
8日)
偵查(自
訴)機關
年度案號
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
112年度偵字第999、
3272、3273、6515、
7156、8711號
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
112年度偵字第999、
3272、3273、6515、
7156、8711號
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
112年度偵字第999、
3272、3273、6515、
7156、8711號
最
後
事
實
審
法
院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案
號112年度金訴字第434
號、113年度金訴字
第45號
112年度金訴字第434
號、113年度金訴字
第45號
112年度金訴字第434
號、113年度金訴字
第45號
判決日
期
113年6月14日
113年6月14日
113年6月14日
確
定
判
決
法
院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案
號112年度金訴字第434
號、113年度金訴字
第45號
112年度金訴字第434
號、113年度金訴字
第45號
112年度金訴字第434
號、113年度金訴字
第45號
判
決
確定日
期
113年7月22日
113年7月22日
113年7月22日
是否為得
易科罰金
之
案
件
否
否
否
是否為得
易服社會
勞動案件
否
否
否
備 註
⒈編號1至12所示之罪,經臺灣臺南地方法院以113年度聲字第791號裁定定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3月確定。
編
號
罪
名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
財罪
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
財罪
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
財罪
宣
告
刑有期徒刑1年3月
有期徒刑1年3月
有期徒刑1年3月
犯罪日期000年00月00日下午6
時19分至45分許
111年10月31日中午1
2時55分至59分許
111年11月5日晚間7
時6分至8分許
偵查(自
訴)機關
年度案號
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
112年度偵字第999、
3272、3273、6515、
7156、8711號
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
112年度偵字第999、
3272、3273、6515、
7156、8711號
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
112年度偵字第999、
3272、3273、6515、
7156、8711號
最
後
事
實
審
法
院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案
號112年度金訴字第434
號、113年度金訴字
第45號
112年度金訴字第434
號、113年度金訴字
第45號
112年度金訴字第434
號、113年度金訴字
第45號
判決日
期
113年6月14日
113年6月14日
113年6月14日
確
定
判
決
法
院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案
號112年度金訴字第434
號、113年度金訴字
第45號
112年度金訴字第434
號、113年度金訴字
第45號
112年度金訴字第434
號、113年度金訴字
第45號
判
決
確定日
期
113年7月22日
113年7月22日
113年7月22日
是否為得
易科罰金
之
案
件
否
否
否
是否為得
易服社會
勞動案件
否
否
否
備 註
⒈編號1至12所示之罪,經臺灣臺南地方法院以113年度聲字第791號裁定定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3月確定。
編
號
罪
名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
財罪
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
財罪
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
財罪
宣
告
刑有期徒刑1年3月
有期徒刑1年3月
有期徒刑1年3月
犯罪日期111年11月5日晚間8
時6分至15分許
111年11月6日凌晨0
時1分至5分許
000年00月00日下午5
時57分至58分許
偵查(自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1(續上頁)
訴)機關
年度案號
112年度偵字第999、
3272、3273、6515、
7156、8711號
112年度偵字第999、
3272、3273、6515、
7156、8711號
12年度偵字第999、32
72、3273、6515、715
6、8711號
最
後
事
實
審
法
院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案
號112年度金訴字第434
號、113年度金訴字
第45號
112年度金訴字第434
號、113年度金訴字
第45號
112年度金訴字第434
號、113年度金訴字第
45號
判決日
期
113年6月14日
113年6月14日
113年6月14日
確
定
判
決
法
院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案
號112年度金訴字第434
號、113年度金訴字
第45號
112年度金訴字第434
號、113年度金訴字
第45號
112年度金訴字第434
號、113年度金訴字第
45號
判
決
確定日
期
113年7月22日
113年7月22日
113年7月22日
是否為得
易科罰金
之
案
件
否
否
否
是否為得
易服社會
勞動案件
否
否
否
備 註
⒈編號1至12所示之罪,經臺灣臺南地方法院以113年度聲字第791號裁定定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3月確定。
編
號
罪
名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
財罪
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
財罪
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
財罪
宣
告
刑有期徒刑1年3月
有期徒刑1年3月
有期徒刑1年3月
犯罪日期111年12月14日晚間9
時20分至34分許
111年12月14日晚間7
時44分至49分許
000年00月00日下午5
時42分、晚間7時43分
至49分許
偵查(自
訴)機關
年度案號
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
112年度偵字第999、
3272、3273、6515、
7156、8711號
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
112年度偵字第999、
3272、3273、6515、
7156、8711號
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1
12年度偵字第999、32
72、3273、6515、715
6、8711號
(續上頁)
最
後
事
實
審
法
院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案
號112年度金訴字第434
號、113年度金訴字
第45號
112年度金訴字第434
號、113年度金訴字
第45號
112年度金訴字第434
號、113年度金訴字第
45號
判決日
期
113年6月14日
113年6月14日
113年6月14日
確
定
判
決
法
院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案
號112年度金訴字第434
號、113年度金訴字
第45號
112年度金訴字第434
號、113年度金訴字
第45號
112年度金訴字第434
號、113年度金訴字第
45號
判
決
確定日
期
113年7月22日
113年7月22日
113年7月22日
是否為得
易科罰金
之
案
件
否
否
否
是否為得
易服社會
勞動案件
否
否
否
備 註
⒈編號1至12所示之罪,經臺灣臺南地方法院以113年度聲字第791號裁定定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3月確定。
編
號
罪
名三人以上共同詐欺
取財罪
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
財罪
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
財罪
宣
告
刑有期徒刑1年3月
有期徒刑1年3月
有期徒刑1年3月
犯罪日期111年12月15日晚間
7時47分至55分許
111年12月18日
000年00月00日下午4
時57分至58分許
偵查(自
訴)機關
年度案號
臺灣嘉義地方檢察
署112年度偵字第99
9、3272、3273、65
15、7156、8711號
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1
12年度偵字第999、32
72、3273、6515、715
6、8711號
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1
12年度偵字第999、32
72、3273、6515、715
6、8711號
最
後
事
法
院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案
號112年度金訴字第43
4號、113年度金訴
字第45號
112年度金訴字第434
號、113年度金訴字第
45號
112年度金訴字第434
號、113年度金訴字第
45號
(續上頁)
實
審
判決日
期
113年6月14日
113年6月14日
113年6月14日
確
定
判
決
法
院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案
號112年度金訴字第43
4號、113年度金訴
字第45號
112年度金訴字第434
號、113年度金訴字第
45號
112年度金訴字第434
號、113年度金訴字第
45號
判
決
確定日
期
113年7月22日
113年7月22日
113年7月22日
是否為得
易科罰金
之
案
件
否
否
否
是否為得
易服社會
勞動案件
否
否
否
備 註
⒈編號1至12所示之罪,經臺灣臺南地方法院以113年度聲字第791號裁定定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3月確定。
編
號
罪
名三人以上共同詐欺
取財罪
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
財罪
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
財罪
宣
告
刑有期徒刑1年2月
有期徒刑1年2月
有期徒刑1年2月
犯罪日期111年10月27日晚間
8時5分許
000年00月00日下午2
時許
000年00月00日下午2
時6分許
偵查(自
訴)機關
年度案號
臺灣嘉義地方檢察
署112年度偵字第99
9、3272、3273、65
15、7156、8711號
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1
12年度偵字第999、32
72、3273、6515、715
6、8711號
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1
12年度偵字第999、32
72、3273、6515、715
6、8711號
最
後
事
實
審
法
院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案
號112年度金訴字第43
4號、113年度金訴
字第45號
112年度金訴字第434
號、113年度金訴字第
45號
112年度金訴字第434
號、113年度金訴字第
45號
判決日
期
113年6月14日
113年6月14日
113年6月14日
確
定
法
院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案
號112年度金訴字第43 112年度金訴字第434 112年度金訴字第434(續上頁)
判
決
4號、113年度金訴
字第45號
號、113年度金訴字第
45號
號、113年度金訴字第
45號
判
決
確定日
期
113年7月22日
113年7月22日
113年7月22日
是否為得
易科罰金
之
案
件
否
否
否
是否為得
易服社會
勞動案件
否
否
否
備 註
⒈編號1至12所示之罪,經臺灣臺南地方法院以113年度聲字第791號裁定定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3月確定。
編
號
罪
名三人以上共同詐欺
取財罪
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
財罪
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
財罪
宣
告
刑有期徒刑1年2月
有期徒刑1年2月
有期徒刑1年2月
犯罪日期000年00月00日下午
2時37分許
000年00月0日下午6時
32分至34分許
000年00月0日下午6時
39分許
偵查(自
訴)機關
年度案號
臺灣嘉義地方檢察
署112年度偵字第99
9、3272、3273、65
15、7156、8711號
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1
12年度偵字第999、32
72、3273、6515、715
6、8711號
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1
12年度偵字第999、32
72、3273、6515、715
6、8711號
最
後
事
實
審
法
院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案
號112年度金訴字第43
4號、113年度金訴
字第45號
112年度金訴字第434
號、113年度金訴字第
45號
112年度金訴字第434
號、113年度金訴字第
45號
判決日
期
113年6月14日
113年6月14日
113年6月14日
確
定
判
決
法
院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案
號112年度金訴字第43
4號、113年度金訴
字第45號
112年度金訴字第434
號、113年度金訴字第
45號
112年度金訴字第434
號、113年度金訴字第
45號
判
決113年7月22日
113年7月22日
113年7月22日
(續上頁)
確定日
期
是否為得
易科罰金
之
案
件
否
否
否
是否為得
易服社會
勞動案件
否
否
否
備 註
⒈編號1至12所示之罪,經臺灣臺南地方法院以113年度聲字第791號裁定定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3月確定。
編
號
罪
名三人以上共同詐欺
取財罪
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
財罪
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
財罪
宣
告
刑有期徒刑1年2月
有期徒刑1年2月
有期徒刑1年2月
犯罪日期111年11月5日晚間7
時51分至8時26分許
111年11月5日晚間8時
5分至6分許
000年00月00日下午6
時25分至32分許
偵查(自
訴)機關
年度案號
臺灣嘉義地方檢察
署112年度偵字第99
9、3272、3273、65
15、7156、8711號
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1
12年度偵字第999、32
72、3273、6515、715
6、8711號
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1
12年度偵字第999、32
72、3273、6515、715
6、8711號
最
後
事
實
審
法
院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案
號112年度金訴字第43
4號、113年度金訴
字第45號
112年度金訴字第434
號、113年度金訴字第
45號
112年度金訴字第434
號、113年度金訴字第
45號
判決日
期
113年6月14日
113年6月14日
113年6月14日
確
定
判
決
法
院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案
號112年度金訴字第43
4號、113年度金訴
字第45號
112年度金訴字第434
號、113年度金訴字第
45號
112年度金訴字第434
號、113年度金訴字第
45號
判
決
確定日
期
113年7月22日
113年7月22日
113年7月22日
是否為得
易科罰金
否
否
否
(續上頁)
之
案
件
是否為得
易服社會
勞動案件
否
否
否
備 註
⒈編號1至12所示之罪,經臺灣臺南地方法院以113年度聲字第791號裁定定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3月確定。
編
號
罪
名三人以上共同詐欺
取財罪
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
財罪
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
財罪
宣
告
刑有期徒刑1年2月
有期徒刑1年2月
有期徒刑1年2月
犯罪日期111年11月14日凌晨
0時15分至19分許
000年00月00日下午5
時42分許
000年00月00日下午5
時25分許
偵查(自
訴)機關
年度案號
臺灣嘉義地方檢察
署112年度偵字第99
9、3272、3273、65
15、7156、8711號
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1
12年度偵字第999、32
72、3273、6515、715
6、8711號
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1
12年度偵字第999、32
72、3273、6515、715
6、8711號
最
後
事
實
審
法
院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案
號112年度金訴字第43
4號、113年度金訴
字第45號
112年度金訴字第434
號、113年度金訴字第
45號
112年度金訴字第434
號、113年度金訴字第
45號
判決日
期
113年6月14日
113年6月14日
113年6月14日
確
定
判
決
法
院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案
號112年度金訴字第43
4號、113年度金訴
字第45號
112年度金訴字第434
號、113年度金訴字第
45號
112年度金訴字第434
號、113年度金訴字第
45號
判
決
確定日
期
113年7月22日
113年7月22日
113年7月22日
是否為得
易科罰金
之
案
件
否
否
否
是否為得
易服社會
勞動案件
否
否
否
(續上頁)
備 註
⒈編號1至12所示之罪,經臺灣臺南地方法院以113年度聲字第791號裁定定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3月確定。
編
號
罪
名三人以上共同詐欺
取財罪
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
財罪
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
財罪
宣
告
刑有期徒刑1年2月
有期徒刑1年2月
有期徒刑1年2月
犯罪日期111年11月15日晚間
9時18分許
111年11月15日晚間7
時54分至55分許
111年11月15日晚間7
時54分至55分許
偵查(自
訴)機關
年度案號
臺灣嘉義地方檢察
署112年度偵字第99
9、3272、3273、65
15、7156、8711號
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1
12年度偵字第999、32
72、3273、6515、715
6、8711號
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1
12年度偵字第999、32
72、3273、6515、715
6、8711號
最
後
事
實
審
法
院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案
號112年度金訴字第43
4號、113年度金訴
字第45號
112年度金訴字第434
號、113年度金訴字第
45號
112年度金訴字第434
號、113年度金訴字第
45號
判決日
期
113年6月14日
113年6月14日
113年6月14日
確
定
判
決
法
院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案
號112年度金訴字第43
4號、113年度金訴
字第45號
112年度金訴字第434
號、113年度金訴字第
45號
112年度金訴字第434
號、113年度金訴字第
45號
判
決
確定日
期
113年7月22日
113年7月22日
113年7月22日
是否為得
易科罰金
之
案
件
否
否
否
是否為得
易服社會
勞動案件
否
否
否
備 註
⒈編號1至12所示之罪,經臺灣臺南地方法院以113年度聲字第791號裁定定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3月確定。
編
號
(續上頁)
罪
名三人以上共同詐欺
取財罪
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
財罪
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
財罪
宣
告
刑有期徒刑1年2月
有期徒刑1年2月
有期徒刑1年2月
犯罪日期111年12月15日晚間
9時29分許
000年00月00日下午5
時28分至29分許
000年00月00日下午6
時41分至43分許
偵查(自
訴)機關
年度案號
臺灣嘉義地方檢察
署112年度偵字第99
9、3272、3273、65
15、7156、8711號
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1
12年度偵字第999、32
72、3273、6515、715
6、8711號
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1
12年度偵字第999、32
72、3273、6515、715
6、8711號
最
後
事
實
審
法
院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案
號112年度金訴字第43
4號、113年度金訴
字第45號
112年度金訴字第434
號、113年度金訴字第
45號
112年度金訴字第434
號、113年度金訴字第
45號
判決日
期
113年6月14日
113年6月14日
113年6月14日
確
定
判
決
法
院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案
號112年度金訴字第43
4號、113年度金訴
字第45號
112年度金訴字第434
號、113年度金訴字第
45號
112年度金訴字第434
號、113年度金訴字第
45號
判
決
確定日
期
113年7月22日
113年7月22日
113年7月22日
是否為得
易科罰金
之
案
件
否
否
否
是否為得
易服社會
勞動案件
否
否
否
備 註
⒈編號1至12所示之罪,經臺灣臺南地方法院以113年度聲字第791號裁定定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3月確定。
編
號
(以下欄位空白)
罪
名三人以上共同詐欺
取財罪
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
財罪
宣
告
刑有期徒刑1年4月
有期徒刑1年4月
犯罪日期111年12月15日晚間000年00月00日下午6(續上頁)
7時43分至46分許
時29分至41分許
偵查(自
訴)機關
年度案號
臺灣嘉義地方檢察
署112年度偵字第99
9、3272、3273、65
15、7156、8711號
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1
12年度偵字第999、32
72、3273、6515、715
6、8711號
最
後
事
實
審
法
院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案
號112年度金訴字第43
4號、113年度金訴
字第45號
112年度金訴字第434
號、113年度金訴字第
45號
判決日
期
113年6月14日
113年6月14日
確
定
判
決
法
院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案
號112年度金訴字第43
4號、113年度金訴
字第45號
112年度金訴字第434
號、113年度金訴字第
45號
判
決
確定日
期
113年7月22日
113年7月22日
是否為得
易科罰金
之
案
件
否
否
是否為得
易服社會
勞動案件
否
否
備 註
⒈編號1至12所示之罪,經臺灣臺南地方法院以113年度聲字第791號裁定定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3月確定。
(續上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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