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速前往
設定要替換的判決書內文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13年度金訴字第303號
公 訴 人 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張祐瑋
鄭和國
上列被告等因加重詐欺等案件,前經辯論終結,茲因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8 月 8 日 刑事第八庭 法 官 孫偲綺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8 月 8 日 書記官 李珈慧
還沒人留言.. 成為第一個留言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