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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嘉義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98年度訴字第860號
公 訴 人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陳昱奉
被 告 甲○○
選任辯護人 林聖雄律師
上列被告因強制性交案件,前經終結辯論,茲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本件辯論,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99 年 3 月 9 日
刑事第三庭 審判長法 官 陳仁智
法 官 鄭雅文
法 官 陳蒨儀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99 年 3 月 9 日
書記官 李珈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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