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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嘉義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03年度聲字第1032號
聲 請 人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受 刑 人 黃永聰
上列聲請人因受刑人於裁判確定前犯數罪,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103年度執字第1969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黃永聰所犯如附表所示各罪,所處如附表所載之有期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叁年玖月。
理 由
一、本件聲請意旨略以:受刑人黃永聰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案件,先後判決確定(如附表所載),應依刑法第53條、第51條第5款規定,定其應執行刑,爰依刑事訴訟法第447條第1項聲請裁定定其應執行刑等語。
二、按「裁判確定前犯數罪者,併合處罰之。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在此限:一、得易科罰金之罪與不得易科罰金之罪。
二、得易科罰金之罪與不得易服社會勞動之罪。
三、得易服社會勞動之罪與不得易科罰金之罪。
四、得易服社會勞動之罪與不得易服社會勞動之罪。
前項但書情形,受刑人請求檢察官聲請定應執行刑者,依第51條規定定之。」
;
「數罪併罰,分別宣告其罪之刑,依下列各款定其應執行者:…五、宣告多數有期徒刑者,於各刑中之最長期以上,各刑合併之刑期以下,定其刑期,但不得逾30年。」
,刑法第50條、第51條第5款分別定有明文。
又按法律上屬於自由裁量之事項,並非概無法律性之拘束,自由裁量係於法律一定之外部性界限內(以定執行刑言,即不得違反刑法第51條之規定),使法官具體選擇以為適當之處理;
因此在裁量時,必須符合所適用之法規之目的。
更進一步言,須受法律秩序之理念所指導,此亦即所謂之自由裁量之內部性界限。
關於定應執行之刑,既屬自由裁量之範圍,其應受此項內部性界限之拘束,要屬當然(最高法院80年度台非字第473號判例意旨參照)。
三、查本件受刑人黃永聰因犯如附表所示17罪,經本院以103年度訴字第89、112號判決(兩字號合併判決)各判處如附表所示之刑,並於103年5月1日確定在案。
就宣告有期徒刑之部分,其中附表編號1所示之罪,宣告刑為有期徒刑2月,係得易科罰金之罪;
附表編號2至8、15至17所示之罪,宣告刑均為有期徒刑2年7月;
至於附表編號9至14所示之罪,宣告刑則均為有期徒刑2年6月,後2者同為不得易科罰金之罪。
而原確定判決並就附表編號2至17所示不得易科罰金之罪定應執行刑叁年捌月乙節,有該案件之判決書及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附卷可稽。
惟受刑人現已請求檢察官向本院聲請就附表編號1所示之宣告刑有期徒刑2月,與附表編號2至17之應執行有期徒刑叁年捌月,二者合併定應執行刑等情,有卷附之受刑人黃永聰請求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向法院聲請定應執行刑意願回覆表1紙可證。
從而,聲請人依據受刑人之請求,向本院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洵屬有據。
又揆諸前揭意旨,本院定應執行刑,不得逾越刑法第51條第5款所定法律之外部界限,即不得重於附表所示各罪之總和及逾30年,又因附表編號2至17所示之罪刑,業經原確定判決定應執行有期徒刑叁年捌月,是本院再定本件應執行刑時,自應將納入考量,始與法律秩序之理念及法律目的之內部性界限無違,故爰裁定如主文所示之應執行刑。
四、至於附表編號1併科罰金部分,不在定應執行刑範圍之內,仍應依原確定判決宣告執行之,附予敘明。
五、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刑法第50條、第51條第5款,裁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10 月 28 日
刑事第七庭 法 官 張佐榕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送達後5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10 月 28 日
書記官 陳喬琳
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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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 號 │ 1 │ 2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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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罪 名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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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期徒刑2月,併科罰 │有期徒刑2年7月 │有期徒刑2年7月 │
│ 宣 告 刑 │金新臺幣20,000元,有│ │ │
│ │期徒刑如易科罰金,罰│ │ │
│ │金如易服勞役,均以新│ │ │
│ │臺幣1,000元折算1日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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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犯 罪 日 期 │97、98年間某日至102 │102年9月15日 │102年9月16日 │
│ │年11月14日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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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偵查(自訴)機關 │嘉義地檢102年度偵字 │嘉義地檢102年度偵字 │嘉義地檢102年度偵字 │
│ 年 度 案 號 │第7712、8001、8215號│第7712、8001、8215號│第7712、8001、8215號│
│ │、103年度偵字第1222 │、103年度偵字第1222 │、103年度偵字第1222 │
│ │號 │號 │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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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 院│ 嘉義地院 │ 嘉義地院 │ 嘉義地院 │
│最 後├────┼──────────┼──────────┼──────────┤
│ │案 號│103年度訴字第89、112│103年度訴字第89、112│103年度訴字第89、112│
│ │ │號 │號 │號 │
│事實審├────┼──────────┼──────────┼──────────┤
│ │判決日期│ 103年4月10日 │ 103年4月10日 │ 103年4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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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 院 │ 嘉義地院 │ 嘉義地院 │ 嘉義地院 │
│ ├────┼──────────┼──────────┼──────────┤
│ │案 號│103年度訴字第89、112│103年度訴字第89、112│103年度訴字第89、112│
│確 定│ │號 │號 │號 │
│ ├────┼──────────┼──────────┼──────────┤
│ │判 決│ 103年5月1日 │ 103年5月1日 │ 103年5月1日 │
│判 決│確定日期│ │ │ │
├───┴────┼──────────┼──────────┼──────────┤
│ │嘉義地檢103年度執字 │嘉義地檢103年度執字 │嘉義地檢103年度執字 │
│備 註│第1970號 │第1969號 │第1969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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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編 號 │ 4 │ 5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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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罪 名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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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2年7月 │有期徒刑2年7月 │有期徒刑2年7月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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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犯 罪 日 期 │102年9月14日 │102年9月17日 │102年11月6日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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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偵查(自訴)機關 │嘉義地檢102年度偵字 │嘉義地檢102年度偵字 │嘉義地檢102年度偵字 │
│ 年 度 案 號 │第7712、8001、8215號│第7712、8001、8215號│第7712、8001、8215號│
│ │、103年度偵字第1222 │、103年度偵字第1222 │、103年度偵字第1222 │
│ │號 │號 │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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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 院│ 嘉義地院 │ 嘉義地院 │ 嘉義地院 │
│最 後│ │ │ │ │
│ ├────┼──────────┼──────────┼──────────┤
│ │案 號│103年度訴字第89、112│103年度訴字第89、112│103年度訴字第89、112│
│事實審│ │號 │號 │號 │
│ ├────┼──────────┼──────────┼──────────┤
│ │判決日期│ 103年4月10日 │ 103年4月10日 │ 103年4月10日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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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 院 │ 嘉義地院 │ 嘉義地院 │ 嘉義地院 │
│ │ │ │ │ │
│ ├────┼──────────┼──────────┼──────────┤
│確 定│案 號│103年度訴字第89、112│103年度訴字第89、112│103年度訴字第89、112│
│ │ │號 │號 │號 │
│ ├────┼──────────┼──────────┼──────────┤
│判 決│判 決│ 103年5月1日 │ 103年5月1日 │ 103年5月1日 │
│ │確定日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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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嘉義地檢103年度執字 │嘉義地檢103年度執字 │嘉義地檢103年度執字 │
│備 註│第1969號 │第1969號 │第1969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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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編 號 │ 7 │ 8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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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罪 名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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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2年7月 │有期徒刑2年7月 │有期徒刑2年6月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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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犯 罪 日 期 │102年7月18日 │102年9月15日 │102年9月12日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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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偵查(自訴)機關 │嘉義地檢102年度偵字 │嘉義地檢102年度偵字 │嘉義地檢102年度偵字 │
│ 年 度 案 號 │第7712、8001、8215號│第7712、8001、8215號│第7712、8001、8215號│
│ │、103年度偵字第1222 │、103年度偵字第1222 │、103年度偵字第1222 │
│ │號 │號 │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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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 院│ 嘉義地院 │ 嘉義地院 │ 嘉義地院 │
│最 後│ │ │ │ │
│ ├────┼──────────┼──────────┼──────────┤
│ │案 號│103年度訴字第89、112│103年度訴字第89、112│103年度訴字第89、112│
│事實審│ │號 │號 │號 │
│ ├────┼──────────┼──────────┼──────────┤
│ │判決日期│ 103年4月10日 │ 103年4月10日 │ 103年4月10日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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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 院 │ 嘉義地院 │ 嘉義地院 │ 嘉義地院 │
│ │ │ │ │ │
│ ├────┼──────────┼──────────┼──────────┤
│確 定│案 號│103年度訴字第89、112│103年度訴字第89、112│103年度訴字第89、112│
│ │ │號 │號 │號 │
│ ├────┼──────────┼──────────┼──────────┤
│判 決│判 決│ 103年5月1日 │ 103年5月1日 │ 103年5月1日 │
│ │確定日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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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嘉義地檢103年度執字 │嘉義地檢103年度執字 │嘉義地檢103年度執字 │
│備 註│第1969號 │第1969號 │第1969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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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編 號 │ 10 │ 11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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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罪 名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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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2年6月 │有期徒刑2年6月 │有期徒刑2年6月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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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犯 罪 日 期 │102年9月15日 │102年9月15日 │102年9月16日 │
│ │ │ │ │
├────────┼──────────┼──────────┼──────────┤
│ │ │ │ │
│ 偵查(自訴)機關 │嘉義地檢102年度偵字 │嘉義地檢102年度偵字 │嘉義地檢102年度偵字 │
│ 年 度 案 號 │第7712、8001、8215號│第7712、8001、8215號│第7712、8001、8215號│
│ │、103年度偵字第1222 │、103年度偵字第1222 │、103年度偵字第1222 │
│ │號 │號 │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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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 院│ 嘉義地院 │ 嘉義地院 │ 嘉義地院 │
│最 後│ │ │ │ │
│ ├────┼──────────┼──────────┼──────────┤
│ │案 號│103年度訴字第89、112│103年度訴字第89、112│103年度訴字第89、112│
│事實審│ │號 │號 │號 │
│ ├────┼──────────┼──────────┼──────────┤
│ │判決日期│ 103年4月10日 │ 103年4月10日 │ 103年4月10日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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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 院 │ 嘉義地院 │ 嘉義地院 │ 嘉義地院 │
│ │ │ │ │ │
│ ├────┼──────────┼──────────┼──────────┤
│確 定│案 號│103年度訴字第89、112│103年度訴字第89、112│103年度訴字第89、112│
│ │ │號 │號 │號 │
│ ├────┼──────────┼──────────┼──────────┤
│判 決│判 決│ 103年5月1日 │ 103年5月1日 │ 103年5月1日 │
│ │確定日期│ │ │ │
├───┴────┼──────────┼──────────┼──────────┤
│ │嘉義地檢103年度執字 │嘉義地檢103年度執字 │嘉義地檢103年度執字 │
│備 註│第1969號 │第1969號 │第1969號 │
└────────┴──────────┴──────────┴──────────┘
┌────────┬──────────┬──────────┬──────────┐
│ 編 號 │ 13 │ 14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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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罪 名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
│ │ │ │ │
├────────┼──────────┼──────────┼──────────┤
│ │ │ │ │
│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2年6月 │有期徒刑2年6月 │有期徒刑2年7月 │
│ │ │ │ │
├────────┼──────────┼──────────┼──────────┤
│ │ │ │ │
│ 犯 罪 日 期 │102年9月17日 │102年9月30日 │102年7月16日 │
│ │ │ │ │
├────────┼──────────┼──────────┼──────────┤
│ │ │ │ │
│ 偵查(自訴)機關 │嘉義地檢102年度偵字 │嘉義地檢102年度偵字 │嘉義地檢102年度偵字 │
│ 年 度 案 號 │第7712、8001、8215號│第7712、8001、8215號│第7712、8001、8215號│
│ │、103年度偵字第1222 │、103年度偵字第1222 │、103年度偵字第1222 │
│ │號 │號 │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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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 院│ 嘉義地院 │ 嘉義地院 │ 嘉義地院 │
│最 後│ │ │ │ │
│ ├────┼──────────┼──────────┼──────────┤
│ │案 號│103年度訴字第89、112│103年度訴字第89、112│103年度訴字第89、112│
│事實審│ │號 │號 │號 │
│ ├────┼──────────┼──────────┼──────────┤
│ │判決日期│ 103年4月10日 │ 103年4月10日 │ 103年4月10日 │
│ │ │ │ │ │
├───┼────┼──────────┼──────────┼──────────┤
│ │法 院 │ 嘉義地院 │ 嘉義地院 │ 嘉義地院 │
│ │ │ │ │ │
│ ├────┼──────────┼──────────┼──────────┤
│確 定│案 號│103年度訴字第89、112│103年度訴字第89、112│103年度訴字第89、112│
│ │ │號 │號 │號 │
│ ├────┼──────────┼──────────┼──────────┤
│判 決│判 決│ 103年5月1日 │ 103年5月1日 │ 103年5月1日 │
│ │確定日期│ │ │ │
├───┴────┼──────────┼──────────┼──────────┤
│ │嘉義地檢103年度執字 │嘉義地檢103年度執字 │嘉義地檢103年度執字 │
│備 註│第1969號 │第1969號 │第1969號 │
└────────┴──────────┴──────────┴──────────┘
┌────────┬──────────┬──────────┬──────────┐
│ 編 號 │ 16 │ 17 │ │
├────────┼──────────┼──────────┼──────────┤
│ │ │ │ │
│ 罪 名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 │
│ │ │ │ │
├────────┼──────────┼──────────┼──────────┤
│ │ │ │ │
│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2年7月 │有期徒刑2年7月 │ │
│ │ │ │ │
├────────┼──────────┼──────────┼──────────┤
│ │ │ │ │
│ 犯 罪 日 期 │102年8月6日 │102年8月9日 │ │
│ │ │ │ │
├────────┼──────────┼──────────┼──────────┤
│ │ │ │ │
│ 偵查(自訴)機關 │嘉義地檢102年度偵字 │嘉義地檢102年度偵字 │ │
│ 年 度 案 號 │第7712、8001、8215號│第7712、8001、8215號│ │
│ │、103年度偵字第1222 │、103年度偵字第1222 │ │
│ │號 │號 │ │
├───┬────┼──────────┼──────────┼──────────┤
│ │法 院│ 嘉義地院 │ 嘉義地院 │ │
│最 後│ │ │ │ │
│ ├────┼──────────┼──────────┼──────────┤
│ │案 號│103年度訴字第89、112│103年度訴字第89、112│ │
│事實審│ │號 │號 │ │
│ ├────┼──────────┼──────────┼──────────┤
│ │判決日期│ 103年4月10日 │ 103年4月10日 │ │
│ │ │ │ │ │
├───┼────┼──────────┼──────────┼──────────┤
│ │法 院 │ 嘉義地院 │ 嘉義地院 │ │
│ │ │ │ │ │
│ ├────┼──────────┼──────────┼──────────┤
│確 定│案 號│103年度訴字第89、112│103年度訴字第89、112│ │
│ │ │號 │號 │ │
│ ├────┼──────────┼──────────┼──────────┤
│判 決│判 決│ 103年5月1日 │ 103年5月1日 │ │
│ │確定日期│ │ │ │
├───┴────┼──────────┼──────────┼──────────┤
│ │嘉義地檢103年度執字 │嘉義地檢103年度執字 │ │
│備 註│第1969號 │第1969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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