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嘉義地方法院刑事-CYDM,110,原易,6,20220222,1


設定要替換的判決書內文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10年度原易字第6號
公 訴 人 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林亭慧



選任辯護人 王正明律師(法扶律師)
上列被告因竊佔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10年度偵續字第26號),前經辯論終結,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2 月 22 日
刑事第五庭 法 官 陳盈螢
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2 月 22 日
書記官 陳孟瑜

留言內容

  1. 還沒人留言.. 成為第一個留言者

發佈留言

寫下匿名留言。本網站不會記錄留言者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