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嘉義地方法院刑事-CYDM,112,聲,669,2023092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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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嘉義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12年度聲字第669號
聲 請 人 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受 刑 人 項家輝




上列聲請人因受刑人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112年度執字第2797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聲請駁回。

理 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受刑人項家輝如附表所示之案件,先後經判決確定如附表,應依刑法第53條及第51條第5款規定,定其應執行之刑,爰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聲請裁定其應執行刑等語。

二、按刑法第53條應依刑法第51條第5款之規定,定其應執行之刑者,由該案犯罪事實最後判決法院之檢察官,聲請該法院裁定之;

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者,依第51條之規定,定其應執行之刑;

宣告多數有期徒刑者,於各刑中之最長期以上,各刑合併之刑期以下,定其刑期,但不得逾30年,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刑法第53條、第51條第5款分別定有明文。

又按數罪併罰定其應執行之刑者,應由該案犯罪事實最後判決之法院之檢察官聲請該法院裁定之,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定有明文。

是數罪併罰之裁定,以該案之犯罪事實最後判決法院為管轄法院,倘檢察官誤向非管轄法院聲請定應執行刑,法院即應為駁回之裁定。

此所謂最後判決之法院,係指最後審理事實之法院而言,且以判決日期為準,並不問其判決確定之先後(最高法院112年度台抗字第821號裁定意旨參照)。

三、經查:㈠受刑人犯如附表編號21所示竊盜罪,其犯罪時間、最後事實審法院及判決確定日期,詳如附表編號21所示,並有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1份及判決書在卷可稽,此部分事實應可認定。

㈡本案受刑人如附表編號21所示竊盜罪,經本院以111年度訴字第671號判決處以徒刑,嗣經檢察官提起上訴,經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以112年度上訴字第671號判決認上訴無理由而駁回確定。

是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112年度上訴字第671號判決既就實體事項為審酌,則如附表編號21所示之罪最後事實審理日期即應為民國112年6月14日(此於本院112年度嘉簡字第230號之判決日期112年5月26日之後)。

是以,受刑人如附表所示各罪「犯罪事實最後判決之法院」應係附表編號21之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本院既非屬最後審理事實諭知罪刑之法院,揆諸前揭說明,就本件即無管轄權。

㈢從而,本件定應執行刑之聲請案件,應向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為之,聲請人逕向本院聲請自屬於法不合,應予駁回,爰裁定如主文。

四、依刑事訴訟法第220條,裁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9 月 28 日
刑事第二庭法 官 陳威憲
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應附繕本)。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9 月 28 日
書記官 李振臺
附表:
編 號 1 2 3 罪 名 施用第二級毒品 施用第二級毒品 竊盜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3月 有期徒刑4月 有期徒刑3月 犯 罪 日 期 111年8月20日20時15分為警採尿回溯96小時內某時 (聲請書載為111年8月20日,應更正) 111年10月3日 111年10月30日 偵查(自訴)機關 年 度 案 號 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下稱嘉義地檢)111年度毒偵字第1402號 嘉義地檢111年度毒偵字第1385號 嘉義地檢111年度偵字第12333號 最後 事實審 法院 本院 本院 本院 案號 111年度嘉簡字第1233號 111年度易字第639號 111年度嘉簡字第1189號 判決 日期 111年12月21日 111年12月30日 111年12月29日 確定 判決 法院 本院 本院 本院 案號 111年嘉簡字第1233號 111年度易字第639號 111年度嘉簡字第1189號 判決確定日期 112年1月19日 112年1月31日 112年2月1日 是否為得易科罰 金之案件 是 是 是 備註
編 號 4 5 6 罪 名 竊盜 竊盜 施用第二級毒品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3月 有期徒刑3月 有期徒刑4月 犯 罪 日 期 111年10月17日 111年11月5日 111年10月19日15時54分為警採尿回溯96小時內某時(聲請書載為110年10月19日15時54分為警採尿回溯96小時,應更正) 偵查(自訴)機關 年 度 案 號 嘉義地檢111年度偵字第13044號 嘉義地檢111年度偵字第12536號 嘉義地檢111年度毒偵字第1557號 最後 事實審 法院 本院 本院 本院 案號 111年度嘉簡字第1256號 112年度嘉簡字第18號 112年度嘉簡字第66號 判決 日期 111年12月29日 112年1月9日 112年2月6日 確定 判決 法院 本院 本院 本院 案號 111年度嘉簡字第1256號 112年度嘉簡字第18號 112年度嘉簡字第66號 判決確定日期 111年2月7日 112年2月21日 112年3月4日 是否為得易科罰 金之案件 是 是 是 備註
編 號 7 8 9 罪 名 竊盜 施用第二級毒品 竊盜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3月 有期徒刑4月 有期徒刑3月 犯 罪 日 期 111年11月8日 111年11月7日17時44分為警採尿回溯96小時內某時 111年11月11日 偵查(自訴)機關 年 度 案 號 嘉義地檢112年度偵字第305號 嘉義地檢112度毒偵字第9號 嘉義地檢112年度偵字第1954號 最後 事實審 法院 本院 本院 本院 案號 112年度嘉簡字第62號 112年度嘉簡字第178號 112年度嘉簡字第190號 判決 日期 112年2月14日 112年3月21日 112年3月30日 確定 判決 法院 本院 本院 本院 案號 112年度嘉簡字第62號 112年度嘉簡字第178號 112年度嘉簡字第190號 判決確定日期 112年3月22日 112年4月19日 112年5月2日 是否為得易科罰 金之案件 是 是 是 備註
編 號 10 11 12 罪 名 竊盜 竊盜 竊盜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3月 有期徒刑3月 有期徒刑3月 犯 罪 日 期 111年9月29日 111年9月29日 111年9月29日 偵查(自訴)機關 年 度 案 號 嘉義地檢111年度偵字第11447號、第12625號 嘉義地檢111年度偵字第11447號、第12625號 嘉義地檢111年度偵字第11447號、第12625號 最後 事實審 法院 本院 本院 本院 案號 111年度嘉簡字第1241號 111年度嘉簡字第1241號 111年度嘉簡字第1241號 判決 日期 112年3月31日 112年3月31日 112年3月31日 確定 判決 法院 本院 本院 本院 案號 111年度嘉簡字第1241號 111年度嘉簡字第1241號 111年度嘉簡字第1241號 判決確定日期 112年5月16日 112年5月16日 112年5月16日 是否為得易科罰 金之案件 是 是 是 備註
編 號 13 14 15 罪 名 竊盜 竊盜(未遂) 竊盜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3月 有期徒刑2月 有期徒刑3月 犯 罪 日 期 111年9月29日 111年10月1日 111年10月10日 偵查(自訴)機關 年 度 案 號 嘉義地檢111年度偵字第11447號、第12625號 嘉義地檢111年度偵字第11447號、第12625號 嘉義地檢111年度偵字第11447號、第12625號 最後 事實審 法院 本院 本院 本院 案號 111年度嘉簡字第1241號 111年度嘉簡字第1241號 111年度嘉簡字第1241號 判決 日期 112年3月31日 112年3月31日 112年3月31日 確定 判決 法院 本院 本院 本院 案號 111年度嘉簡字第1241號 111年度嘉簡字第1241號 111年度嘉簡字第1241號 判決確定日期 112年5月16日 112年5月16日 112年5月16日 是否為得易科罰 金之案件 是 是 是 備註
編 號 16 17 18 罪 名 竊盜 竊盜 竊盜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3月 有期徒刑3月 有期徒刑3月 犯 罪 日 期 111年10月11日 111年10月11日 111年10月11日 偵查(自訴)機關 年 度 案 號 嘉義地檢111年度偵字第11447號、第12625號 嘉義地檢111年度偵字第11447號、第12625號 嘉義地檢111年度偵字第11447號、第12625號 最後 事實審 法院 本院 本院 本院 案號 111年度嘉簡字第1241號 111年度嘉簡字第1241號 111年度嘉簡字第1241號 判決 日期 112年3月31日 112年3月31日 112年3月31日 確定 判決 法院 本院 本院 本院 案號 111年度嘉簡字第1241號 111年度嘉簡字第1241號 111年度嘉簡字第1241號 判決確定日期 112年5月16日 112年5月16日 112年5月16日 是否為得易科罰 金之案件 是 是 是 備註
編 號 19 20 21 罪 名 竊盜 竊盜 竊盜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3月 有期徒刑3月 有期徒刑4月 犯 罪 日 期 111年10月13日 111年10月16日 111年11月15日(聲請書載為111年11月9日,應更正) 偵查(自訴)機關 年 度 案 號 嘉義地檢111年度偵字第11447號、第12625號 嘉義地檢111年度偵字第11447號、第12625號 嘉義地檢111年度偵字第12228號 最後 事實審 法院 本院 本院 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 案號 111年度嘉簡字第1241號 111年度嘉簡字第1241號 112年度上訴字第671號 判決 日期 112年3月31日 112年3月31日 112年6月14日 確定 判決 法院 本院 本院 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 案號 111年度嘉簡字第1241號 111年度嘉簡字第1241號 112年度上訴字第671號 判決確定日期 112年5月16日 112年5月16日 111年7月12日 是否為得易科罰 金之案件 是 是 是 備註
編 號 22 23 24 罪 名 竊盜 竊盜 竊盜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2月 有期徒刑3月 有期徒刑2月 犯 罪 日 期 111年10月29日 111年10月29日 111年11月2日 偵查(自訴)機關 年 度 案 號 嘉義地檢112年度偵字第1121號 嘉義地檢112年度偵字第1121號 嘉義地檢112年度偵字第1121號 最後 事實審 法院 本院 本院 本院 案號 112年度嘉簡字第230號 112年度嘉簡字第230號 112年度嘉簡字第230號 判決 日期 112年5月26日 112年5月26日 112年5月26日 確定 判決 法院 本院 本院 本院 案號 112年度嘉簡字第230號 112年度嘉簡字第230號 112年度嘉簡字第230號 判決確定日期 112年7月12日 112年7月12日 112年7月12日 是否為得易科罰 金之案件 是 是 是 備註
編 號 25 罪 名 竊盜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2月 犯 罪 日 期 111年11月4日 偵查(自訴)機關 年 度 案 號 嘉義地檢112年度偵字第1121號 最後 事實審 法院 本院 案號 112年度嘉簡字第230號 判決 日期 112年5月26日 確定 判決 法院 本院 案號 112年度嘉簡字第230號 判決確定日期 112年7月12日 是否為得易科罰 金之案件 是 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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