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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嘉義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13年度聲字第646號
聲 請 人 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受 刑 人 羅修廷
上列聲請人因受刑人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113年度執字第2654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甲○○所犯如附表各罪所處之有期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10年7月。
理 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受刑人甲○○因詐欺等案件,先後經法院判決確定如附表各罪所處之刑,應依刑法第53條及第51條第5款規定,定其應執行之刑,爰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聲請定其應執行刑等語。
二、按裁判確定前犯數罪者,併合處罰之;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者,依刑法第51條之規定,定其應執行之刑;
宣告多數有期徒刑者,於各刑中之最長期以上,各刑合併之刑期以下 ,定其刑期。
但不得逾30年。
刑法第50條、第53條、第51條第5款分別定有明文。
三、經查,受刑人因加重詐欺等案件,先後經法院判處如附表各編號所示之罪刑,均已確定在案,此有各該刑事判決及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附卷可稽。
本院為上開案件犯罪事實最後判決之法院,認首揭聲請為正當。
爰依前揭規定,考量受刑人所犯附表所示之罪均是其參與同一詐欺集團擔任「水房」工作,負責管理車手、收取贓款而犯之,各罪犯罪類型、行為態樣、手段、動機、侵害法益種類均類同,且犯罪時間相近,以及各罪詐欺所得之總和、受刑人因犯罪而取得之報酬總額、受刑人之意見等節,兼衡受刑人施以矯正之必要性、刑罰邊際效應遞減、所生痛苦程度遞增及復歸社會之可能性等情狀,而為整體評價後,依前揭規定,裁定如主文所示之應執行刑。
至沒收部分,不在本案定應執行刑範圍之內,仍應依原確定判決宣告執行之,附予敘明。
四、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刑法第53條、第51條第5款,裁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8 月 13 日
刑事第五庭 法 官 陳盈螢
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應附繕本)。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8 月 14 日
書記官 蕭佩宜
附表:
編
號
罪
名 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
財罪
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
財罪
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
財罪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1年1月
(5罪)
有期徒刑1年1月
(15罪)
有期徒刑1年6月
犯
罪
日
期
108年3月8日
①108年3月5日(5罪)
②108年3月16日(3罪)
③108年3月19日(7罪)
108年3月13日至同年
月15日
偵查(自訴)機關
年
度
案
號
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
108年度少連偵字第21
9號
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
109年度少連偵字第1
13號等
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
108年度偵字第8418
號等
最
後
事實審
法
院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案
號109年度審訴字第1203
號
109年度訴字第810號
等
109年度金訴字第56
號
判
決
日
期
109年9月23日
109年9月7日
109年9月29日
確
定
判
決
法
院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案
號109年度審訴字第1203
號
109年度訴字第810號
等
109年度金訴字第56
號
確
定
日
期
109年10月27日
109年10月13日
109年11月3日
編
號
罪
名 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
財罪
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
財罪
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
財罪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1年3月
(49罪)
有期徒刑1年5月
有期徒刑1年4月
犯
罪
日
期
①108年1月25日(2罪)
②108年3月1日
③108年3月2日(4罪)
④108年3月4日(13罪)
⑤108年3月9日(10罪)
⑥108年3月14日(3罪)
⑦108年3月15日(4罪)
⑧108年3月18日(10罪)
⑨108年3月22日至同年月
23日(2罪)
108年4月17日
108年4月17日
偵查(自訴)機關
年
度
案
號
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
108年度少連偵字第84
18號等
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
108年度偵字第24765
號等
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
108年度偵字第24765
號等
最
後
事實審
法
院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案
號109年度金訴字第56號109年度審訴字第147
0號
109年度審訴字第147
0號
判
決
日
期
109年9月29日
109年11月27日
109年11月27日
確
定
判
決
法
院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案
號109年度金訴字第56號
109年度審訴字第147
0號
109年度審訴字第147
0號
確
定
日
期
109年11月3日
110年1月5日
110年1月5日
編
號
罪
名 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
財罪
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
財罪
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
財罪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1年3月
有期徒刑1年1月
有期徒刑1年2月
(2罪)
犯
罪
日
期
108年4月17日
108年3月5日
①108年3月18日
②108年3月18日至同
年月19日
偵查(自訴)機關
年
度
案
號
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
108年度偵字第24765
號等
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
108年度偵字第19771
號
臺灣苗栗地方檢察署
108年度少連偵字第9
1號等
最
後
事實審
法
院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
院
案
號109年度審訴字第1470
號
109年度金訴字第241
號
109年度金上訴字第2
625號等
判
決
日
期
109年11月27日
109年12月3日
109年12月31日
確
定
判
決
法
院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
院
案
號109年度審訴字第1470
號等
109年度金訴字第241
號
109年度金上訴字第2
625號等
確
定
日
期
110年1月5日
110年1月5日
110年2月3日
編
號
罪
名 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
財罪
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
財罪
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
財罪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1年1月
(2罪)
有期徒刑1年4月
有期徒刑1年3月
犯
罪
日
期
①108年3月18日
②108年3月18日至同
年月19日
108年5月6日
108年5月6日
偵查(自訴)機關
年
度
案
號
臺灣苗栗地方檢察署
108年度少連偵字第91
號等
臺灣苗栗地方檢察署
108年度偵字第2297
號等
臺灣苗栗地方檢察署
108年度偵字第2297
號等
最
後
事實審
法
院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
院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
案
號109年度金上訴字第26
25號等
112年度訴緝字第33
號
112年度訴緝字第33
號
判
決
日
期
109年12月31日
112年12月19日
112年12月19日
確
定
判
決
法
院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
院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
(續上頁)
案
號109年度金上訴字第26
25號等
112年度訴緝字第33
號
112年度訴緝字第33
號
確
定
日
期
110年2月3日
113年1月15日
113年1月15日
編
號
罪
名 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
財罪
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
財未遂罪
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
財罪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1年2月
(2罪)
有期徒刑9月
有期徒刑1年5月
(2罪)
犯
罪
日
期
108年5月6日
108年5月6日
①108年3月4日
②108年3月18日
偵查(自訴)機關
年
度
案
號
臺灣苗栗地方檢察署
108年度偵字第2297號
等
臺灣苗栗地方檢察署
108年度偵字第2297
號等
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
110年度少連偵字第1
9號
最
後
事實審
法
院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案
號112年度訴緝字第33號
112年度訴緝字第33
號
112年度金訴緝字第2
0號
判
決
日
期
112年12月19日
112年12月19日
113年5月27日
確
定
判
決
法
院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案
號112年度訴緝字第33號
112年度訴緝字第33
號
112年度金訴緝字第2
0號
確
定
日
期
113年1月15日
113年1月15日
113年7月2日
編
號
罪
名 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
財罪
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
財罪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1年4月
(2罪)
有期徒刑1年3月
犯
罪
日
期
108年3月18日
108年3月4日
偵查(自訴)機關
年
度
案
號
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
110年度少連偵字第19
號
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
110年度少連偵字第1
9號
最
後
事實審
法
院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案
號112年度金訴緝字第20 112年度金訴緝字第2
(續上頁)
號
0號
判
決
日
期
113年5月27日
113年5月27日
確
定
判
決
法
院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案
號112年度金訴緝字第20
號
112年度金訴緝字第2
0號
確
定
日
期
113年7月2日
113年7月2日
(續上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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