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文
- 一、被告應給付原告新臺幣30萬元,及自民國112年12月28日起
- 二、原告其餘之訴駁回。
- 三、訴訟費用由被告負擔百分之70,餘由原告負擔。
- 四、本判決第1項部分得假執行。但被告如以新臺幣30萬元為原
- 五、原告其餘假執行之聲請駁回。
- 事實及理由
- 一、原告主張:
- 二、被告則以:
- 三、兩造不爭執事項(見本院卷第242頁):兩造於83年7月8日
- 四、兩造爭執事項如下(見本院卷第242頁):
- 五、茲就兩造爭執事項,本院判斷如下:
- 六、綜上所述,原告依民法侵權行為法律關係,請求被告給付30
- 七、末按所命給付之金額或價額未逾50萬元之判決,法院應依職
- 八、本件事證已臻明確,兩造其餘之攻擊或防禦方法及未經援用
- 九、訴訟費用負擔之依據:依民事訴訟法第79條。
- 法官與書記官名單、卷尾、附錄
- 留言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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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12年度訴字第837號
原 告 王琇蓉
訴訟代理人 聶瑞毅律師
被 告 葉聰謨
訴訟代理人 陳奕璇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損害賠償事件,本院於民國113年3月12日言詞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 文
一、被告應給付原告新臺幣30萬元,及自民國112年12月28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百分之5計算之利息。
二、原告其餘之訴駁回。
三、訴訟費用由被告負擔百分之70,餘由原告負擔。
四、本判決第1項部分得假執行。但被告如以新臺幣30萬元為原告預供擔保,得免為假執行。
五、原告其餘假執行之聲請駁回。
事實及理由
一、原告主張:㈠緣原告與被告於民國83年結婚,然被告自111年起對原告態度明顯冷淡,容易動怒且時常對原告惡言相向,原告為維繫家庭完整性,起初多有隱忍也不願猜疑,惟幾經提出疑問試圖與被告溝通,卻屢遭斥責或精神、肢體暴力,原告因而不敢再仔細詢問。
詎料,原告日前察覺被告日常行為有異,且經常行蹤不定等情,幾經觀察下,竟發現被告於婚姻關係存續中自稱失婚男子,廣交女網友,甚與數名女子有如附表一至六所示之對話,交談語氣親暱,且彼此間談話內容亦涉及非有至為親密關係之男女間不可能提及之私密事項,亦多有涉及性愛以及性暗示等調情言語,顯已逾越一般普通朋友之正當社交行為範圍。
甚者,原告亦發現被告有前往汽車旅館之紀錄,其過去20多年間努力維繫的婚姻生活一夕間毀於一旦,對於原告所造成之精神上痛苦亟巨。
核被告本應盡夫妻互守誠實之義務,以確保其家庭共同生活之圓滿,然被告卻分別與多名女子持續有超越男女普通朋友情誼之不正常交往關係,逾越社會一般通念對於已婚者與配偶以外之人互動往來所能容忍之範圍,顯已不法侵害原告基於配偶及婚姻關係之身分法益,而達情節重大之程度,致使原告身心受有巨大痛苦,至今仍須定期接受心理治療,爰依民法第184條第1項、第195條第1項前段、第3項規定,請求被告應賠償原告所受非財產上之損害等語。
㈡原告所提對話紀錄之證據方法,係截拍自被告放置於家中之 平板電腦,而兩造既為夫妻關係且共同居住近30年,二人間眾多日常生活事項及生活圈均有重複,夫妻間關於住所屋內存放資料之隱秘性,顯然低於一般人之期待,被告應對於原告接觸被告電子產品進而取得內容顯有預見可能性,惟上開對於被告隱私或秘密通訊所造成侵害程度,遠低於原告配偶法益之重要性,尚不得認為此部分證據欠缺證據能力。
且民事妨害他人婚姻權益之不法行為,常以隱秘方式為之,原告舉證極其不易,客觀上實難苛求原告必須另採其他方式加以取證。
復參以原告自行蒐集此等證物,係為證明被告有無婚外情及其配偶權之身分法益是否受侵害,以捍衛其配偶權,雖事前未經被告同意,但此方式不涉及強暴、脅迫,亦非持續性之長期監控,其侵害手段亦係選擇最小侵害方法為之,未逾越必要之程度,較諸被告之隱私權法益,應更值維護。
據此,基於發現真實與促進訴訟之必要性,原告所提證據符合比例原則,應得採為證據。
㈢並聲明:⒈被告應給付原告新臺幣(下同)100萬元,及自起訴狀繕本送達翌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百分之5計算之利息。
⒉原告願供擔保,請准宣告假執行。
二、被告則以:㈠兩造雖結婚近30年,然感情長期不睦(兩造感情不睦並非是 在原告所主張之111年才開始),多年來均無行夫妻之實,原告多年來均拒絕被告回到嘉義市志昇街住處居住,被告僅能長期住在軍中宿舍。
原告一手控制家中經濟大權,被告每月薪資幾乎全數上繳,被告只要不順從原告之意,原告便惡言相向,原告甚至多次到被告工作處大聲吵鬧、摔東西、辱罵被告,編造、散播甚多不實在事實,使被告在下屬、親朋好友面前萬分難堪。
原告患有憂鬱症多年未外出工作,被告亦長期軍旅辛苦工作賺取家用,但被告每每回家,均無法感受家庭溫暖,原告激烈剛強,時常動怒,長期重鬱,多次有自殘之狀況,被告隱忍多年,經常需要仰賴酒精釋放壓力,然原告看到被告喝酒,旋即叨唸甚或動手,兩造因而時常發生爭執,種種現象均令被告感到婚姻生活痛苦不堪。
㈡原告所提對話紀錄,係原告私自查看而侵犯被告之隱私權所取得,均屬違法取證,無證據能力。
又對話紀錄並非連續、完整對話,大部分均是被告自言自語,單憑對話內容無法得出原告所主張「被告與他人有性行為」的事實,至多僅為網友關係,亦看不出被告與他人有逾越一般男女交往分際之親密對話。
退步言之(假設語氣),縱認被告與他人有性行為,然此對話紀錄看不出被告與他人有交往關係,充其量亦僅兩造長期關係不良,久無夫妻之實,被告與他人並無感情基礎。
㈢原告本有精神疾病,其精神疾病與被告無涉,更與本件原告所主張之起訴事實無關,蓋因原告罹患憂鬱症多年,並非112年後才有憂鬱症。
㈣並聲明:⒈原告之訴及假執行之聲請均駁回。
⒉如受不利判決,願供擔保請准免為假執行。
三、兩造不爭執事項(見本院卷第242頁):兩造於83年7月8日結婚,並於113年2月22日在本院以112年度婚字第175號成立調解,調解筆錄記載成立內容為「兩造同意離婚」。
四、兩造爭執事項如下(見本院卷第242頁):㈠原告提出的被告與他人LINE對話紀錄可否作為證據?㈡被告是否有侵害原告之配偶權?㈢若被告有侵害原告之配偶權,則原告得請求被告賠償之精神慰撫金數額為多少?
五、茲就兩造爭執事項,本院判斷如下:㈠原告提出的被告與他人LINE對話紀錄(詳如附表一至六),可作為證據:⒈按民事訴訟法對於證據能力並未設有規定,關於涉及侵害隱私權所取得之證據是否具有證據能力,應綜合考量誠信原則、憲法上基本權之保障、發現真實與促進訴訟之必要性等因素,衡量當事人取得證據之目的與手段、所欲保護之法益與所侵害法益之輕重,如認符合比例原則,則所取得之證據具有證據能力(最高法院109年度台上字第2607號判決意旨參照)。
實體法上既承認夫妻於婚姻關係存續中有家庭圓滿期待權、配偶身分法益,然衡諸社會現實情況,妨害他人婚姻權益之不法行為,常以隱秘方式行之,並因隱私權受保護之故,被害人舉證極其困難。
基此前提,不法行為人之隱私權與被害人之訴訟權發生衝突時,兩者間應為一定程度之調整,並應容許一定程度之不貞蒐證權。
⒉經查,原告提出如附表一至六所示之被告與他人LINE對話紀錄,係為證明其配偶權之身分法益受侵害,雖其事先未經被告同意而自行截拍被告放置之平板電腦,但審酌其方式不涉及強暴、脅迫,且亦非屬持續性之長期監控,其侵害手段顯然係選擇最小侵害方法為之,並未逾越必要之程度,較諸被告之隱私權法益,應更值維護,基於發現真實與促進訴訟之必要性,依前開說明,提出如附表一至六所示之被告與他人LINE對話紀錄,經權衡後認為符合比例原則,應得採為證據。
被告抗辯此無證據能力,自不足採。
㈡被告就附表一、二、五、六所為已有侵害原告之配偶權:⒈按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
不法侵害他人基於父、母、子、女或配偶關係之身分法益而情節重大者,被害人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民法第184條第1項前段、第195條第1項前段、第3項定有明文。
又婚姻係以夫妻之共同生活為其目的,配偶應互相協力保持其共同生活之圓滿安全及幸福,而夫妻互守誠實,係為確保其共同生活之圓滿安全及幸福之必要條件,故應解為配偶因婚姻契約而互負誠實之義務,配偶之一方行為不誠實,破壞共同生活之圓滿安全及幸福者,即為違反因婚姻契約之義務而侵害他方之權利。
準此,侵害配偶權之行為,並不以配偶之一方與他人通姦為限,倘夫妻任一方與他人間存有逾越結交普通朋友等一般社交行為之不正常往來關係,且其行為已逾社會一般通念所能容忍之範圍,並破壞婚姻共同生活之圓滿安全及幸福之程度,即足當之。
⒉參酌附表一所示之對話紀錄中,已足認被告有與該女子發生性行為,且互稱「老公」、「老婆」,關係親密,顯已逾越一般男女正常社交往來之範疇;
又附表二所示之對話紀錄中,被告主動向該女子表達想念之意,且兩人對話互動曖昧,足見被告與該女子顯已逾越一般男女正常社交往來之範疇甚明;
附表五所示對話紀錄,可認被告與該女子間有發生口交之情事,其等顯已逾越一般男女正常社交往來之分際;
另從附表六之對話內容及該女子與被告互傳照片以觀,兩人顯有發生性關係,並有金錢往來,且關係密切,已逾越一般男女正常社交往來之範疇。
由上可知,原告主張被告於兩造婚姻關係存續中,與附表一、二、五、六所示之女子,有相當程度之親密互動,明顯逾越通常男女往來之分際,已逾社會一般通念下配偶所能容忍之範圍,自屬有據。
被告雖以對話紀錄並非連續、完整對話,大部分均是被告自言自語抗辯,然觀之附表一、二、五、六所示之對話內容,並非被告一人自言自語,且對話內容段落分明,足以區分,故被告前開所辯,難認可採。
⒊至於原告所提附表三所示之對話紀錄,該女子雖對被告稱「想你」,惟被告並未有熱切之回應,難認被告與該女子間有逾越一般男女正常社交往來之範疇。
又附表四所示之對話紀錄,僅是被告向該女子訴說其婚姻狀況,被告雖向該女子表達「妳可以借抱咩」,惟遭該女子回覆「你有老婆大人耶,怎麼說失婚呢」,顯見兩人僅是普通朋友關係。
㈢承上所述,被告已有侵害原告之配偶權,原告請求被告賠償之精神慰撫金數額以30萬元為適當:⒈經查,被告於兩造婚姻關係存續期間,與附表一、五、六之女子發生性關係,另與附表二女子互動曖昧,被告所為顯係侵害原告配偶權且情節重大,原告精神自當受有痛苦,原告依民法第184條第1項、第195條第1項前段、第3項規定請求賠償精神慰撫金,自屬有據。
⒉又法院對於慰撫金之量定,應斟酌實際加害情形、所造成之影響、被害人痛苦之程度、兩造之身分地位經濟情形及其他各種狀況,以核定相當之數額。
本院審酌兩造陳述之學經歷及兩造如卷附之稅務電子閘門財產所得調件明細表所示之所得及財產(見個人資料卷,以上為保護當事人個人資料,故不於判決內揭露),暨參以被告侵害配偶權之手段及對象不同等一切情狀,認為原告可以請求被告賠償的精神慰撫金以30萬元為適當,超過部分之其餘請求,即屬無據。
六、綜上所述,原告依民法侵權行為法律關係,請求被告給付30萬元,及自民事起訴狀繕本送達之翌日即112年12月28日(送達證書,見本院卷第77頁)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百分之5計算之利息,為有理由,應予准許。
逾此範圍之請求,為無理由,應予駁回。
七、末按所命給付之金額或價額未逾50萬元之判決,法院應依職權宣告假執行;
又法院得依聲請或依職權,宣告被告預供擔保,或將請求標的物提存而免為假執行,民事訴訟法第389條第1項第5款、第392條第2項分別著有規定。
查本院前開命被告給付原告30萬元之判決,所命給付之金額未逾50萬元,依前開規定,本院自應依職權宣告假執行,原告雖陳明願供擔保請求宣告假執行,應認僅係促請本院為宣告假執行之職權發動而已,爰不另為准駁諭知。
而被告聲請預供擔保而免為假執行,經核亦無不合,爰併酌定相當擔保金額宣告之。
至原告前開敗訴部分,其假執行之聲請,因訴之駁回而失所附麗,應併予駁回。
八、本件事證已臻明確,兩造其餘之攻擊或防禦方法及未經援用之證據,經本院斟酌後,認為均不足以影響本判決之結果,爰不逐一詳予論駁,併予敘明。
九、訴訟費用負擔之依據:依民事訴訟法第79條。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3 月 26 日
民事第一庭法 官 周欣怡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對本判決上訴須於判決送達後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
如委任律師提起上訴者,應一併繳納上訴審裁判費。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3 月 26 日
書記官 葉昱琳
附表一:原告主張被告與暱稱「杜氏图延」間之不當交往對話【被告(下稱葉)、暱稱「杜氏图延」(下稱杜)】
對話時間 對話內容(見本院卷第41至46頁) 8月4日 下午11:44 杜:我知道第一次見到你時我以為你是一個善良可愛的人 下午11:45 葉:其實那時候我希望你戴套且安全的離開 下午11:47 葉:更不可能親妳如此久及吃的的最隱密私處 下午11:48 葉:更不可能叫妳叫我,老公 下午11:49 杜:所以你不信任我? 葉:不是不信任你而是第一次陌生的人我根本不敢跟他有接觸 怕得病 下午11:50 葉:只是想戴套進入妳身體 葉:花錢了事 葉:結果沒想到你如此信任我 下午11:51 葉:一般來說這個工作女生是一定會戴套的 葉:就是工作而已 下午11:52 葉:我也不敢去耶不敢做任何事情 葉:因為我怕得病 葉:結果沒想到你對我這麼好 葉:更沒想到你會叫我老公 下午11:54 葉:謝謝老天給我們這個緣分 下午11:58 葉:我是很尊重妳的 葉:我覺得你很偉大 下午11:59 葉:但是人真要想一想 葉:這份工作只是暫時 葉:找一個懂你愛你疼你的人才是重點 8月5日 上午12:00 葉:若你跟我談工作那你人生就輸了 葉:我希望我是跟你談感情及緣分及感覺 上午12:01 葉:相信我的話把我當知心朋友叫老公,不談你的工作做你自 己我真的很愛你 上午12:02 葉:若你真的把我當客人,妳早一點離開與跟我講清楚 上午12:05 葉:以上都是我真心真意的心事 上午12:06 葉:我有錢但是我不敢找別的女生因為我怕得病 葉:我相信你 上午12:07 葉:因為你把女兒介紹給我認識感覺中你真的把我當自己人 葉:雖然我不知道你們講的話 葉:但是我真的感覺到你把我當自己人 上午12:20 葉:有客人了嗎…… 上午12:21 葉:安全 葉:真不要相信任何客人 上午12:22 葉:一定要保護自己 上午12:23 葉:你的健康才是重點 上午12:26 葉:都是自己人了直接跟你講白了,工作可以,工作千萬一定 要戴套不要傷自己的身體 葉:要錢我可以給你 葉:希望你不要相信任何男人 上午12:27 葉:不要再傻傻的把你最真的身體給工作陌生的男人 上午12:28 杜:我會寫下你說的話 葉:工作歸工作一定要戴套 葉:身體健康才是重點 不明時間 杜:服從我親愛的丈夫 上午1:29 杜:如果你不相信我,那麼下次我見到你時,我會戴上安全套 上午1:30 杜:真的很抱歉讓你為了我想了很多 上午1:55 葉:天啊 上午1:56 葉:妳真誤會我了 葉:千言萬語一句話 上午1:57 葉:你都叫我老公了 葉:我也叫你老婆了 葉:你怎麼可以這樣誤會我 上午1:58 葉:我真的很愛你 葉:你看一下之前的談話 葉:我真的很尊重你的工作及很愛你 葉:我不是一般客人 上午1:59 葉:我真的對你有感情 杜:我知道了,快去睡覺吧親愛的老公 上午2:00 葉:請你不要誤會我可以嗎 杜:Ok 上午2:56 杜:你也早點睡吧,我愛你 上午2:58 葉:講一句很實在的話我真的跟很想與你共度以後的日子及下 半身的生活 上午2:59 葉:真的這句老婆是講真的話 上午3:00 葉:很想把你當成是你是老婆 杜:你能不能等我還清債務,然後我回來做你的妻子? 上午3:01 葉:你去休息 上午3:03 葉:先給妳汽車 葉:我車子都沒有再開 上午3:04 葉:你若需要開車我會把車子先給你 杜:我這裡哪兒都不去,但我需要你開著車去旅行,我不接受 葉:好 上午3:05 葉:若你有時間我開車帶你去各處旅遊 葉:真不能告訴我要花多少錢才可以買你自由之身嗎 不明時間 杜:謝謝你的好意,但我還要工作 上午3:13 葉:多少 上午3:14 杜:約300萬新台幣 杜:所以我不想讓你知道 上午3:15 葉:你女兒知道嗎 上午3:17 葉:其實我可以借代還,但是我個人的個性只想在我能力範圍 內一百多都可以接受 上午3:18 葉:我不習慣向銀行借錢 葉:除非我們以後要一起生活 上午3:19 杜:因為如果你問,我會告訴你,我會讓你做我自己的工作 杜:我對你還不夠滿 上午3:27 杜:我的丈夫在我兒子兩個月大時去世了,我留在那裡扶養他 上學,直到現在他讀大學三年級。
葉:你自己仔細好好想一想,若你真的不要這份工作若你真的 想要重新過生活,我願意去銀行借款,幫你重新過生活過 我們的生活重點,是你要自己想清楚 上午3:28 葉:重點是你想過什麼樣的生活我都尊重 上午3:29 杜:我想成為你的妻子,但我不能讓你因為我而受苦 上午3:48 杜:很晚了我親愛的丈夫晚安我愛你 上午3:49 葉:3,00萬擁有你,我可以到銀行借款直接把你綁住但是那不 自由,讓你不自在,不如我一直陪著你,你有需要我的時 候我一定幫你,讓你過你自己想過的生活,其實才是我最 疼你的地方 葉:祝福了 上午3:50 葉:尊重你的生活你自由自在真遇到困難趕快找我我來幫你處 理 上午3:51 葉:愛你的人,親愛的老婆,晚安 不明時間 杜:無論你是否幫助我,我對你的愛都是真誠的 8月31日 下午9:25 葉:婆在嗎 葉:在嗎 葉:想去找妳可以嗎 葉:方便嗎 杜:Ok 下午9:26 葉:幾點方便 杜:我自由了 下午9:27 杜:(視訊通話48秒) 下午9:28 杜:我等你 下午9:58 葉:我到了 10月22日 下午9:59 葉:在嗎 杜:我有 下午10:00 葉:何時有空 杜:我自由了 下午10:01 葉:怎說 下午10:02 杜:你是什麼意思? 葉:妳自由了是什麼意思? 葉:離開那工作了嗎? 下午10:04 杜:(視訊通話1分21秒) 下午10:09 杜:你會來找我嗎? 下午10:11 葉:晚點,我剛回朴子,整理一下,洗澡後 葉:在去找妳 下午10:12 杜:Ok 杜:(開心貼圖) 葉:(揪感心ㄟ貼圖) 下午10:37 杜:(I LOVE YOU貼圖) 下午10:38 葉:我要去找妳了 杜:Ok 下午10:39 杜:我等你來找我 下午10:41 葉:(揪感心ㄟ貼圖) 杜:(貼圖) 不明日期 上午12:51 葉:(揪感心ㄟ貼圖) 上午1:00 杜:(貼圖) 杜:(貼圖) 杜:(貼圖) 上午1:41 葉:(揪感心ㄟ貼圖) 杜:(I LOVE YOU貼圖) 11月20日 上午9:50 杜:(傳送照片) 葉:(讚貼圖) 杜:(傳送2名女子合照) 上午9:51 杜:堅強起來,我和媽媽在你身邊
附表二:原告主張被告與暱稱「玉鳳會長亞洲大學」間之不當交往對話【被告(下稱葉)、暱稱「玉鳳會長亞洲大學」(下稱玉)】
對話時間 對話內容(見本院卷第47至49、199至201頁) 9月2日 上午5:55 葉:你知道我超想你的你知道,我有多麼想你嗎? 上午7:05 玉:(給你力量貼圖) 9月5日 不明時間 玉:你們那還好嗎? 不明時間 葉:好 不明時間 葉:明天中午有空嗎? 下午9:34 玉:有 下午9:35 玉:你要來哦! 下午9:37 葉:我盡量處理事…盡量去… 下午9:39 玉:今晚的雨,讓我想起多年前的我,以前的我比較有勇氣, 只因為有你 下午9:44 玉:無論是否能來,記得留訊息 下午9:45 玉:先說我們這會下雨 玉:你自行評估 下午9:49 葉:好…放心 9月6日 上午4:30 葉:我到現在還沒睡 上午4:31 葉:資料須修 葉:且今天大地震 上午4:32 葉:明天等各校回報狀況 上午4:33 葉:重點是我一些資料須在改 上午4:34 葉:明天我感覺真有點不太可能去了 葉:商量一下妳來好嗎 上午4:36 葉:有些事真想與妳聊 不明時間 玉:好吧!我去 不明時間 玉:但要下午哦! 上午8:20 玉:二點到好嗎? 不明時間 葉:好 上午9:17 玉:嗯。
出門時會留言 玉:先工作 上午9:20 葉:好 上午11:07 葉:(取消通話) 葉:有空回播給我 下午12:21 玉:(語音通話29秒) 下午12:35 葉:(語音通話13秒) 下午12:38 玉:你車慢慢開 下午12:43 玉:我最多是再高鐵站等而已 下午1:00 玉:(語音通話26秒) 下午1:09 葉:(無回應) 葉:(取消通話) 不明日期 下午1:25 葉:(傳送照片) 下午4:04 葉:星期一有休假嗎? 下午5:11 玉:沒有 下午9:06 葉:明天下午妳有請假嗎? 下午9:56 玉:最近幾天心情不好,並不想去讓你見到我最糟的狀況 下午9:57 玉:真的很抱歉 下午10:42 葉:怎麼了 下午10:43 葉:明天帶妳去新房間 下午10:53 玉:明天忙手機 下午10:54 玉:手機秀逗,弄到心情不好,手機白痴 下午10:56 玉:我這二天脾氣暴躁浮動,不用手機了!搞不好,非常累。
搞好手機再跟你說 下午11:03 葉:好 葉:關機重開機 10月10日 下午2:18 葉:妳明天確定會來嗎? 葉:到火車站還是高鐵 下午2:20 玉:火車站 玉:傍晚,你下班後 下午2:21 葉:過夜嗎? 下午2:22 玉:就看你歡不歡迎 葉:非常歡迎 葉:傍晚幾點 下午2:27 玉:你現在人再那裡 下午2:29 葉:三點到新地方在聊 下午3:17 葉:(語音通話1分41秒) 下午8:52 玉:忙嗎? 下午9:11 玉:想問你明晚再那 下午10:48 葉:(取消通話) 下午10:49 葉:(取消通話) 葉:我回辦公室了,剛整理東西 下午10:50 葉:有空隨時撥給我 葉:(取消通話) 下午10:51 玉:(未接來電) 下午10:55 葉:(語音通話4分05秒) 10月11日 上午6:55 玉:(傳送照片) 上午9:13 葉:(讚貼圖) 下午3:04 玉:問你哦!你能下班之間離開嗎 葉:可以 下午3:06 葉:(語音通話1分56秒) 下午5:23 葉:(取消通話) 葉:幾時到 下午5:46 玉:(語音通話1分46秒) 下午6:12 玉:(語音通話1分09秒) 下午6:27 玉:(語音通話1分22秒) 下午6:38 葉:(語音通話4分46秒) 10月12日 上午9:36 玉:工作上班了 下午12:30 葉:(揪感心ㄟ貼圖) 10月18日 下午8:06 玉:忙什麼 下午9:15 葉:還好 10月19日 上午9:27 玉:(傳送照片) 10月28日 上午8:00 玉:你能出門嗎? 上午8:01 玉:晚上去找你 上午8:04 玉:你昨晚在那睡 上午8:39 葉:好 葉:在家 上午8:40 葉:今晚妳來我們去新地方 葉:幾點到 上午8:46 玉:2100 上午8:48 玉:記得刪訊息 上午8:49 玉:(傳送照片) 上午8:55 葉:好 不明日期 下午9:56 玉:(未接來電) 下午9:58 玉:為何事情一堆 下午10:11 玉:(傳送「天上人間精品旅館」Google搜尋頁面) 下午10:13 葉:(語音通話13分42秒) 下午10:15 葉:(語音通話59秒) 5月4日 不明時間 玉:(傳送照片) 不明日期 下午12:04 葉:出發前會告訴你到達時間可能會晚一點出發 下午12:12 玉:嗯 下午12:13 玉:你處理好再說 下午12:14 玉:天熱多喝水 下午1:12 葉:(傳送導航畫面) 下午1:16 玉:好 下午1:17 葉:出發 下午1:18 葉:(無回應) 下午1:40 玉:(語音通話28秒) 下午1:49 玉:下交流道後聯絡 下午2:07 葉:(取消通話) 下午2:08 葉:(無回應) 下午2:10 玉:(語音通話1分21秒) 下午6:05 玉:你到了嗎? 下午8:09 葉:到了,太忙了,忘了回,抱歉 下午8:16 玉:了解 下午8:17 玉:安心了
附表三:原告主張被告與暱稱「珍兒心靜如我」間之不當交往對話【被告(下稱葉)、暱稱「珍兒心靜如我」(下稱珍)】對話時間 對話內容(見本院卷第51頁) 不明日期 下午9:32 葉:對 葉:妳呢? 下午9:33 珍:很忙嗎? 葉:還好 下午9:34 葉:只是人都不熟 葉:上去也沒有人理 珍:為啥 葉:聊天室的女生很少在回應的 下午9:35 珍:你不是有繳錢的 葉:對啊但是比較少時間上啊 不明時間 珍:站長 珍:哈哈哈哈哈 葉:很少用站長 葉:都用訪客 下午9:36 珍:久沒看到你 珍:想你 珍:(貼圖) 下午9:37 珍:我們好久沒聊天了 葉:若可以的話明晚有時間你大概會幾點上 不明日期 下午9:28 珍:大哥 下午9:49 葉:我剛聚餐今晚沒辦法聊天 下午9:50 葉:可以Line聊嗎 下午10:00 葉:早點休息小妹 下午10:12 珍:(啊?貼圖) 下午10:13 珍:大哥有喝酒嗎? 下午10:16 葉:有 下午10:17 珍:啊呀 珍:別喝太多 下午10:31 葉:早點休息很珍惜這一份緣分 珍:哈哈哈哈哈 下午10:32 珍:大哥要睡了嗎? 下午11:02 葉:不會想跟酒醉的人聊天吧其實我是很喜歡聽你的聲音 下午11:03 葉:真的不好意思我今年餐敘喝點酒抱歉抱歉在抱歉 葉:睡 不明日期 下午10:36 葉:這首是妳唱的嗎 下午10:37 珍:嗯 葉:妳好會選歌啊 葉:首首都好聽 珍:試唱的 葉:問個問題 下午10:38 葉:若我北上去找妳… 葉:找妳去ktv可以嗎 下午10:39 珍:(!貼圖) 葉:對了…忘了妳住北部那了 珍:我唱得又不好聽 下午10:40 葉:妳可以約妳好朋友一起出來啊 珍:哈哈哈哈哈 葉:妳唱的很好聽 珍:是喔 下午10:41 珍:我感覺不好聽 葉:妳們那高鐵附近有ktv嗎 葉:真的很好聽
附表四:原告主張被告與暱稱「蔡玉甚(阿玉)」間之不當交往對話【被告(下稱葉)、暱稱「蔡玉甚(阿玉)」(下稱蔡)】對話時間 對話內容(見本院卷第53頁) 9月25日 上午4:39 蔡:早安~多少歲月不重要,我們不能預知未來,但能把握現在~珍惜~ 上午4:48 葉:怎如此早起 上午4:49 蔡:睡不著 上午4:50 葉:哈…再去抱一下妳老公啊 上午4:51 蔡:你有老婆抱,我可沒老公 上午4:52 葉:喂…大美女…哥我…失婚耶 葉:妳可以借抱咩 上午4:54 蔡:你有老婆大人耶,怎麼說失婚呢 蔡:你老婆是文王喔 上午4:55 葉:哈…土地..房子..錢咩 蔡:女王 葉:妳怎知 蔡:哈哈 蔡:你貴人多忘事 上午4:56 葉:一年前吧 葉:房子..我也一女王一半 上午4:57 葉:一年前吧…土地..我與我妹的…我母親留下的 蔡:女人緣好又多漂亮女子多,那會記得我區區一個女人 上午4:58 葉:有能給完部 葉:又不能給全部 葉:就…失婚了 上午4:59 葉:我沒女人緣啊 蔡:何謂失婚 葉:分居..走法院 上午5:00 葉:一點感情都沒有 蔡:有喔,自己說遇的話,都忘記 葉:那是之前 上午5:01 蔡:婚久了,都如此吧 葉:沒吧 蔡:? 葉:如前還很慘耶 上午5:02 蔡:是喔 上午5:03 葉:請問可LINE聊嗎 上午5:10 蔡:(取消通話) 蔡:女王在哦 上午5:13 葉:(語音通話2分07秒) 上午5:21 葉:沒有女王了 上午5:56 蔡:搭車回台北,晚點聊
附表五:原告主張被告與暱稱「哇是小鳳」間之不當交往對話【被告(下稱葉)、暱稱「哇是小鳳」(下稱哇)】
對話時間 對話內容(見本院卷第221頁) 不明日期 上午3:46 葉:安安安 哇:煩到睡不著 哇:你安幾點的 哇:又不是在聊天室還安安安 上午3:47 葉:其實你不懂男人 葉:你是我一生中第一個吃過我的人 上午3:48 哇:我也沒說我很懂男人阿 葉:一切放在心中 哇:真的假的 葉:不要想太多 葉:真的 上午3:49 哇:那你老大從沒吃過嗎 葉:沒 哇:暈 上午3:50 葉:我們是知識分子 哇:做那個跟知識分子有啥差別 葉:沒有性愛男人的想法 葉:不談543的 上午3:51 哇:沒性怎生 葉:我已失婚 哇:好啦我知道你分居了 葉:有性但是沒有吃 上午3:52 葉:算了 哇:就純純的做就對啦 葉:你懂就好 葉:不知你記不記得那天早上在浴室浴缸的事情, 上午3:53 哇:忘記了 葉:你真吃了我了 哇:很正常啊 葉:少來 上午3:54 哇:本來就很正常的事啊 葉:沒有愛怎麼會吃呢? 葉:好吧,我放在心中 哇:跟那無關好嗎 葉:沒事了 哇:好啦你快去睡啊 上午3:55 葉:你是我生命中第一個吃我的人, 葉:忘了吧 哇:(沒問題貼圖) 葉:就忘了吧 葉:永遠的小妹 葉:記得有空來嘉義找我 上午3:56 葉:不好意思,今晚比較想你就鬧一下而已 葉:謝謝你回 哇:我在等有錢才有辦法去 葉:快去睡了 哇:你去睡啦 葉:好 葉:祝福了,晚安 上午3:57 葉:對不起,真想太多 不明日期 上午4:34 哇:很重要說三次~自己找自己找自己找 上午4:35 葉:若真沒錢找我 上午4:36 哇:還要過去拿才有的拿,這就是你區別對待阿 葉:須是重要事情 葉:哈哈,因為想遇你咩 上午4:37 葉:其實你真是想錯了 葉:我一直在說錢是小事 葉:我可以坦白跟你講一件很實在的事情嗎? 上午4:38 哇:錢對你來說是小事,對我這個沒錢的人來說是大事 葉:你是我遇到網路一個真的在乎我且不會一直要我錢的女人 上午4:39 葉:說一下我內心的秘密 葉:那天有事沒事,聽你一句話 葉:我印象中叫你一直點餐點 葉:你都不點 哇:貴又難吃 上午4:40 哇:氣瘦了 葉:然後最後你才跟我講那些餐點太貴了,你情願不吃 葉:錢真不是重點
附表六:原告主張被告與暱稱「Jing Wen靜雯」間之不當交往對話【被告(下稱葉)、暱稱「Jing Wen靜雯」(下稱靜)】對話時間 對話內容(見本院卷第223至227頁) 不明日期 下午11:37 靜:什麼才是大事 下午11:38 葉:一直以來這網站幾乎沒有女生會主動回訊的 靜:真的嗎? 下午11:39 葉:會回訊的是詐騙 葉:真的 下午11:40 靜:女生有詐騙? 葉:十個有九個半 下午11:41 葉:妳自己小心 葉:妳明天要上班 靜:沒去 靜:嗯 葉:怎說 下午11:42 靜:難怪你一直說你不是詐騙 靜:一直說 靜:我想說你在幹嘛 葉:我在…………………前前後後被騙了近十萬 下午11:43 靜:那邊嗎 靜:那邊的女生嗎 靜:阿娘喂 下午11:44 葉:還有台南已婚 不明日期 下午10:24 靜:一次領?月領? 靜:這個問題是嗎? 葉:其中有一筆錢 葉:對 靜:差在利息 下午10:25 靜:短時間,不缺錢,你就月領 葉:終身退休一定是月領 下午10:26 葉:我說的是有一筆優惠存款的錢 靜:..... 靜:好 靜:那你慢慢想 靜:如果不缺錢的情況下 靜:有利息 靜:你可以慢慢放著領 葉:謝謝妳關心 下午10:27 靜:太搞笑了你 葉:怎麼 葉:了 下午10:28 靜:為了這個 靜:這麼苦惱 葉:哈 不明日期 下午7:27 靜:變冷了!我放下來 葉:車上或車票都有時間 下午7:28 靜:我買自由座 靜:沒時間 靜:我下車看一下 靜:反正你都在了 靜:沒差吧 靜:你很緊張嗎? 葉:下站打line給我 靜:嗯嗯 下午7:29 葉:妳穿著顏色呢 下午7:30 葉:我會在電扶梯下面接妳 靜:(傳送自拍照) 靜:頭髮好亂 下午7:31 葉:車門上放應該有跑馬燈顯示時間 下午7:32 葉:(傳送自拍照) 下午7:33 靜:我在車廂外面 靜:嗯嗯 靜:反毒… 下午7:34 靜:很好 下午7:37 葉:(傳送高鐵時刻表) 下午7:45 靜:哈哈 靜:你受不了了 不明日期 下午10:20 靜:早上不是看過了 葉:我三魂用去了第二魂了 靜:你很希望我時時刻刻跟你在一起嗎? 靜:你很扯欸 葉:沒 葉:我希望妳自由…… 下午10:21 靜:我面膜拿下來就拍 葉:好 靜:你只是喜歡看我 葉:100萬起跳 靜:什麼 靜:對了,你的錢我先拿去補貼修車了 下午10:22 靜:說聲謝謝 靜:(哭泣貼圖) 靜:抱歉了 葉:其實從前天就心情不美麗了 不明時間 靜:可惡 靜:我是啊 不明日期 上午8:40 葉:我說話更直 上午8:41 葉:我與別人不一樣 上午8:42 葉:我更不是別人 葉:而是一個很愛妳的人 上午8:46 葉:前晚愛妳只看封面失了100萬 葉:昨晚看了一下 上午8:47 葉:全部 葉:算了一下 上午8:48 葉:約失了400萬以上 上午8:49 葉:更多 上午8:50 葉:我隨時都可以陪妳 上午8:52 葉:但妳卻在我最無助及最痛苦的時候………說我煩 上午8:53 葉:妳知我是誰嗎? 上午8:54 葉:我是一個最愛妳的人 上午8:55 葉:我不是別人 上午8:56 葉:不乖大美女…… 葉:我親過妳 上午9:00 葉:400萬以上本是我心中要給妳的…因為我親妳結果我一切的 愛妳說的煩,,真把我打死了 不明日期 下午10:41 靜:地下不是我們的 靜:說來真的很複雜 靜:夾雜到上上一代 葉:若著打line....向我講 靜:等我回台中吧 靜:我媽家 靜:我不想說這些 葉:好 下午10:42 靜:這就是為什麼不想回台北 靜:他要擔心夠多了 靜:我自己的事 靜:我自己處理 葉:妳若很急 靜:台北的事還不夠煩嗎 下午10:43 葉:我明天晚上送去台中高鐵給妳 靜:不用 葉:妳先急用 靜:這就是我不想說的原因 下午10:44 靜:你就一直說,我說你很煩 靜:我就沒那個意思 靜:我只是說話很直 靜:我不是故意要在這時候說你很煩,是我自己也很煩 葉:我懂了那時是我不知妳狀況 下午10:45 葉:我會改的 下午10:46 葉:反正嘉義去台中高鐵也很快 靜:自己的事 靜:自己能解決就自己來 下午10:47 靜:不要忘了,我說過 葉:明晚妳何時到台中高鐵 靜:很多事情,我會這麼作,一定有我的理由 不明日期 下午2:02 靜:我要自己消化 靜:你也是 下午2:04 靜:金錢上,我就不直來直說 葉:你放心…我們很向的 葉:像的 下午2:05 葉:我也是 葉:慢慢來 下午2:06 葉:我挺妳.....只要妳不賣車....不去借錢 葉:我懂尊重 下午2:07 葉:我都尊重 葉:若要賣車....我就想賣妳那台車 下午2:08 靜:你怕我賣掉 葉:要借錢....先找我借 葉:妳忘了 靜:不想 靜:跟每個人借 靜:都有人情 靜:我不想 下午2:09 葉:我不是別人 葉:我藏了一些錢 不明日期 下午2:27 靜:我沒生你的氣 下午2:28 葉:我說了...我懂 靜:我不是每次回家都心情愉悅 靜:你偏偏又一直念 靜:我聽了就很煩 靜:我知道是關心 靜:但是就不想再聽了 靜:因為你不懂我的處境 下午2:29 葉:我對喜歡有畫質說的妳 下午2:30 靜:金錢方面,我不是 葉:也希望妳可以解瞭我..我有話直話 下午2:31 葉:小乖妳忘了兩件很重點的事 下午2:32 靜:什麼 下午2:35 葉:第一件事....我是妳...妳是我...互相親吻....進入身體 的人…我抱妳抱很緊的人..在我親妳…抱妳…進入妳身體 時..我就……… 葉:有自己的…… 下午2:37 葉:第二件事……我年紀比妳大…妳目前遇的路我之前真都走 過及面對過 靜:自己的什麼 下午2:38 葉:……自己的心事 下午2:43 葉:回想來…我們從網路一次莫名的聊天及第一次見面到現 在... 不明日期 下午3:43 葉:感謝妳的支持及鼓力 靜:不要讓自己後悔 葉:我已經想了很多天了 下午3:44 葉:啊………… 靜:有需要,找妹妹或是律師聊一下再決定 葉:不是錢之事 下午3:45 靜:喔 葉:不是律師及刖妻之事 靜:如果是結扎要打開,你就不要想了 下午3:46 靜:我已經夠煩了 葉:哈……………妳太可愛居然讓我笑了 葉:我知咩 下午3:47 靜:(哭泣貼圖) 葉:我在想想 靜:我真的很煩 下午3:48 葉:妳學我啊.. 靜:我不知道我姐跟我弟什麼時候還會因為我媽吵起來 不明日期 上午3:38 葉:每月養身 葉:月領四萬 葉:以上 上午3:39 葉:我真受夠了我愛妳..妳不理我的日子 上午3:40 葉:愛是互相包容體諒彼此不是不理不彩的 上午3:41 葉:我真不想過每天愛妳妳不理我的生活 上午3:42 葉:且重點我真愛妳不會喝酒 葉:我今天喝了 上午3:43 葉:也向妳報備了 上午3:44 葉:仔細想想....愛妳有什麼好處…… 上午3:47 葉:一,錢是小事凡證我不去天國一切都小事..去天國妳活多 久每月不少四萬 上午3:48 葉:二…我上無父母下沒下朋友 葉:單身一人 上午3:52 葉:三…我人不花錢,生活單純...全世界我最疼妳愛妳一切以 妳為主,尊重妳…想的一切都是為妳 上午3:54 葉:想的一切是最真的妳…一生紀憶問我....我們會不會有小 孩子 上午3:55 葉:你一切都給我了 上午3:56 葉:還問我..我們會不會有小孩子 上午3:57 葉:我超感動了 上午3:58 葉:一個女人承愛一個男人進入她身體 不明日期 下午5:00 葉:其實妳不知嗎 葉:當我..把所有錢領出來時……找就知是如此 下午5:01 葉:錢真是小事………… 下午5:02 葉:我之所以一直失眠…一直沒睡…一直無法睡…是我工作習 慣.. 下午5:03 葉:因為....一路走來遇困難我個性就一定要放心才能睡 葉:如今沒工作……卻有妳…… 下午5:04 葉:涘.....人算...真不如...天算... 葉:任我…拼命一切…計算一切…都不成功 下午5:06 葉:說真的…下輩子…都…壓在妳身上 下午5:07 葉:重點也一切以妳為主…… 下午5:09 葉:妳的一切..對我而言都是可愛的調皮搗蛋…真很可愛 葉:而如妳說的…我們都做自己… 下午5:10 葉:今天會心痛心疼最大的感受是妳不在乎我了… 下午5:18 靜:不要再喝酒 葉:講白的…我付十萬給律趸… 葉:司 下午5:19 葉:每月一日凌晨去領錢………一切錢欸事都沒問題 下午5:21 葉:怎如此…變成如此… 不明日期 下午3:40 葉:打字..與網友逗詩...自已哭 葉:都過去了 下午3:44 葉:700萬以上..土地..房子....保險及一切都在她計算中 下午3:45 靜:這個坎,過了就好 葉:我每月領的錢亦在她計算中.. 下午3:46 葉:一輩子我沒輸任何人.....亦..聽她的 下午3:47 葉:.結果.來個台北男律司..計算我一切 靜:知道 靜:不要再重複了 靜:往前看吧 葉:小事 下午3:48 葉:我今天翻第二張底牌了 葉:因為真心痛心疼到三天都沒睡了 葉:全身一直在發抖 下午3:49 靜:好好沉澱自己,才有辦法想清楚下一步 葉:眼睛很痛 靜:你一直喝,沒用 下午3:50 葉:我…………… 葉:真,一輩子走來沒如此過.. 葉:真心很疼很疼很疼…很不是別人可以體會或想像的 不明日期 下午4:27 葉:真[的....前半年我婆在算計我時…… 下午4:28 葉:其實…第三張王牌才是真… 下午4:29 葉:前妻..如何算計我真都輸了 葉:其實我一切不負責.. 下午4:30 葉:只給那房子 葉:房子有沒有離婚都給了 葉:她計算我....一切錢.. 下午4:31 葉:真不知道我身上郵局銀行全沒錢 下午4:32 葉:錢....真被我花了……… 葉:我說咩……… 下午4:33 葉:700萬…錢她一毛錢都拿不到… 葉:只能拿我房子… 下午4:34 葉:而房子..我本就要給她的 葉:都是小事 葉:錢真是小事…… 葉:妳才是我大事 下午4:35 葉:其實我前妻如何對我…我都知…… 下午4:36 葉:只是無感情.....很傷心且可接受而以 葉:真令我心痛且影響我的人是妳.. 下午4:37 葉:我前妻一切事我早知.... 下午4:38 葉:真只是沒想到我會遇到妳 不明日期 上午7:39 葉:(傳送照片) 上午7:41 葉:台北市教育局開了共23個缺 上午7:46 靜:我從來沒有封鎖你 靜:沒有已讀 靜:並沒代表封鎖 靜:你想太多 上午7:49 葉:感恩 上午7:50 葉:(傳送照片) 葉:想回台北工作嗎 不明日期 上午8:08 靜:這幾天,你沒精神糧食 靜:也很好啊 葉:支援 上午8:09 葉:不好 葉:(傳送照片) 靜:一直想到我 葉:對 葉:心中自然而然 靜:(傳送自拍照) 不明日期 下午5:36 葉:唉………… 下午5:37 葉:誰叫我…真愛上妳呢 葉:……… 下午5:38 葉:愛情……真……沒遇過…… 下午5:39 葉:人生一路走來…想想…真不知…愛情…這關如此難過 下午5:41 葉:真想…商量一下…以處理事情....來面對 下午5:42 葉:妳心中壓力.....我借錢給妳.....妳快樂...慢慢還.. 葉:妳快樂....愛我.我不碰酒....,一切都沒事啊 下午5:44 葉:唉…………真佩服妳前夫...他當年是此追上妳的 葉:怎 下午5:45 葉:又在擔心……妳身上有小朋友…之後………… 下午5:46 葉:想來想去…… 葉:都真....對不起妳… 下午5:47 葉:妳說…我這心能睡嗎 下午5:49 葉:…………唉………… 下午5:51 葉:心坎..心結....真才是重點……… 下午5:53 葉:點給妳的歌.....後來.....可能一聽....都會哭.....明明 是首好歌....怎點分享給妳....就會流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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