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民事-CYDV,113,監宣,63,20240430,1


設定要替換的判決書內文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3年度監宣字第63號
聲 請 人 賴禹瑞



相 對 人 賴玉貞



關 係 人 江詠涵

上列聲請人與相對人即受監護宣告人間聲請准許處分受監護宣告人之財產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一、准許聲請人代為處分受監護宣告之人賴玉貞所有如附表所示之不動產。

前述處分所得之款項應全部存入受監護宣告人賴玉貞於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嘉義中山路郵局,戶名:賴玉貞,帳號:○○○○○○○○○○○○○○號之帳戶內。

二、聲請費用新臺幣壹仟元由受監護宣告之人賴玉貞負擔。

理 由

一、本件聲請意旨略以:聲請人為相對人即受監護宣告人賴玉貞(女,民國00年0 月0 日生)之長子,相對人前經本院於民國111 年9 月8 日以111 年度監宣字第196 號民事裁定宣告為受監護宣告之人,並選定聲請人為其監護人,及指定關係人江詠涵為會同開具財產清冊之人。

現因相對人年邁,需看護後續生活費用及醫藥費,而相對人所有之嘉義市○區○○○路000 巷000 號五樓之1 建物(即附表所示之不動產),長年未居住、年久失修,日前有買方願以新臺幣(下同)200 萬元購買,乃聲請處分相對人所有如附表所示之不動產,作為相對人前述生活、看護等費用之需,故為受監護宣告之人之利益,依法聲請准許處分受監護宣告之人所有如附表所示之不動產等語。

二、監護人對於受監護人之財產,非為受監護人之利益,不得使用、代為或同意處分。

監護人為下列行為,非經法院許可,不生效力:㈠、代理受監護人購置或處分不動產;

㈡、代理受監護人,就供其居住之建築物或其基地出租、供他人使用或終止租賃,民法第1101條第1項、第2項定有明文。

經查,聲請人為相對人之長子,相對人前於111 年9 月8 日經本院以111 年度監宣字第196 號民事裁定為受監護宣告之人,並選定聲請人為監護人,及指定關係人即相對人之長媳江詠涵為會同開具財產清冊之人,並已會同開具財產清冊之人,向本院陳報受監護宣告之人財產清冊等情,有戶籍謄本附卷可憑,並經本院依職權調取111 年度監宣字第196 號監護宣告民事卷(以下簡稱監宣卷)查閱屬實。

又聲請人主張之前述事實,已據其提出不動產買賣契約書影本、戶籍謄本、土地及建物登記第一類謄本等件為憑(見本院卷第11-21頁),亦可信為真實。

則聲請人聲請處分受監護宣告人之不動產,核與法律規定相符。

三、又相對人所有除附表所示之不動產外,名下存款為新臺幣(下同)7 萬2,068 元,無其他動產,經聲請人會同開具財產清冊之人開具受監護宣告人之財產清冊陳報本院在案,並有全國財產稅總歸戶財產查詢清單、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相對人之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嘉義中山路郵局郵政存簿儲金簿封面及內頁影本附於前述監宣卷可憑(見監宣卷第79-83頁)。

再者,相對人名下雖有存款及如附表所示之不動產,但無其他所得來源可支應其相關照護費用等情,亦有本院依職權調取稅務T-Road資訊連結作業查詢結果所得、財產等資料附卷可憑(見本院卷第35-37頁)。

另參酌聲請人提出該不動產係欲以200 萬元出售,經核與周邊交易行情相當,亦有不動產買賣契約書影本、該不動產周圍買賣實價相關資料附卷可查(見本院卷第11-13頁、第45-51頁)。

應認符合受監護宣告人之利益。

因此,聲請人主張為相對人之利益而處分該不動產,應屬有據。

聲請人聲請本院許可其代理處分相對人所有如主文所示之不動產,為有理由,應予准許。

四、又監護人應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執行監護職務。再者,監護人於執行監護職務時,因故意或過失,致生損害於受監護人者,應負賠償之責。

又法院於必要時,得命監護人提出監護事務之報告、財產清冊或結算書,檢查監護事務或受監護人之財產狀況,亦為民法第1113條準用同法第1100條、第1109條第1項、第1103條第2項之規定。

則本件聲請人即監護人處分受監護宣告人所有如附表所示之不動產,自應妥適管理,並使用於相對人照護所需等費用。

又為保障受監護人之利益,聲請人應於處分附表所示之不動產後30日內,提出變動後之財產清冊,陳報法院,併此說明。

五、依家事事件法第164條第2項,裁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4 月 30 日
家事法庭 法 官 曾文欣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對本裁定抗告,須於裁定送達後10日之不變期間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並繳納抗告費新臺幣1,000 元。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4 月 30 日
書記官 張紜飴
附表:(113 年度監宣字63號)
編號 種類 財產標的 面積(平方公尺) 權利範圍 1 土地 嘉義市○○段000 地號 1,633.00 15940 分之250 2 建物 嘉義市○○段000 ○號(即門牌號碼:嘉義市○區○○○路000 巷000 號五樓之1 ) 67.92 全部

留言內容

  1. 還沒人留言.. 成為第一個留言者

發佈留言

寫下匿名留言。本網站不會記錄留言者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