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民事-CYDV,99,勞訴,9,20101130,1


設定要替換的判決書內文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9年度勞訴字第9號
原 告 張政育
訴訟代理人 雷美菊
訴訟代理人 楊瓊雅律師
被 告 千玉企業社即賴振亮
被 告 瀛發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楊居瀛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薪資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99年12月9 日下午15時10分,在本院第12法庭行言詞辯論。

中 華 民 國 99 年 11 月 30 日
民事第一庭 法 官 林望民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99 年 11 月 30 日
書記官 吳明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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