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簡易庭(含朴子)民事-CYEV,108,朴小,18,20190314,1


設定要替換的判決書內文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8年度朴小字第18號
原 告 立新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楊子汀
訴訟代理人 陳怡君
王裕程
被 告 李錦定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債務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辯論。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3 月 14 日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朴子簡易庭
法 官 孫偲綺
以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3 月 14 日
書記官 李珈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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